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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核心,而法官惩戒制度是法官独立的有力捍卫者。我国现行法官惩戒制度存在着实体规定弹性过大、程序设置行政色彩过浓的症结。比较研究国外相关制度,我国应当转变立法指导思想,明确并适当扩大对惩戒事由和惩戒措施的规定,设立专门的惩戒机构并设置完备的惩戒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