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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香江波)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沿用近20年的中国标准书号,将与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步由10位升至13位,这标志着世界出版业和我国出版业在出版物数码识别和数据信息技术方面的重大发展和进步。
中国标准书号是国际标准书号在中国的具体应用。它作为出版物的唯一标识码,在出版、发行和图书馆管理等各个环节,以及出版物贸易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规定,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发生了技术变化,由10位升为13位,扩充了整个书号编码系统的理论容量,同时可以保证与国际物品编码体系的兼容;明确了中国标准书号与中国标准书号跳马是书号编码的两种识读形式,中国标准书号在出版物上应表示为机读条码;规定了中国标准书号分配和使用原则,其中特别强调出版单位应充分保证中国标准书号分配和使用的唯一性、永久性和专用性:将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范围由传统的纸质印刷类出版物扩展到电子出版物等非印刷出版物,特别是互联网出版物;增加了出版单位报送出版物元数据的要求,明确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出版物元数据是出版单位的责任之一;明确了国际ISBN中心、中国ISBN中心和初步按单位三级管理模式,以及中国ISBN系统内各级管理者的职责,强调作为终端使用者的出版单位应杜绝“一号多用”和“买卖书号”等现象的发生。
据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介绍,为了确保升位工作的顺利进行,条码中心已经组织了4期在全国范围内对出版社和发行单位的培训和学习,目前已经进展到第5期。他们还计划与文化部配合,展开对图书馆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
中国标准书号是出版物的标识,每个中国标准书号对应唯一一种专题出版物,中国标准书号的唯一性时出版物信息准确、实用和出版流通、馆藏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保证。新的13位国际标准书号和条码将以全新的形式为全世界的出版者和其所出版的出版物进行标识,为各种出版物的信息检索、查询和使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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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1.使用10位中国标准书号、版本记录中出版日期为2007年1月1日以后的图书已进入印装流程的可继续进入图书市场。如重印、再版,须按照《关于实施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2.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库存出版物(包括在售出版物)上市流通不必更换为13位中国标准书号及条码,但出口的出版物须更换为13位中国标准书号和条码。
3.中国ISBN中心按照国际ISBN中心的要求,建立“中国ISBN出版者数据库”和“出版物元数据数据库”,每年向国际ISBN中心报送相关数据。各出版单位应依照《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 5795-2006)的规定及时向中国ISBN中心报送出版者数据和出版物元数据。
4.《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 5795-2006)的规定,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范围已扩展到部分互联网出版物,有关使用规则另行制定。
5.《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 5795-2006)规定的不适用中国标准书号的下列四类出版物,将继续使用“全国统一书号”。
(1)暂时性印刷材料;年画、年历画、挂历、台历、明信片等。
(2)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及美术折页纸张。
(3)各级技术标准文献。
(4)活页乐谱。
6.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和中国ISBN中心是中国标准书号系统管理和出版物条码的制作、管理机构,也是《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 5795-2006)的监督实施机构,同时负责该标准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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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位ISBN的结构
10位数的ISBN由4部分组成,它分为组号、出版者号、书序号、校验号。比如:ISBN 7-5064-2595-5,“7”是组号,代表中国;“5064”是出版者号,代表出版社,由中国ISBN中心根据出版社预期出版规模的大小分配;“2595”是书序号,“5”是校验码。
13位数的ISBN分为5部分,即在10位数前加上3位ENA(欧洲商品编号)图书产品代码“978”,这样书号标识与物品标识就完整结合在一起了。上面的ISBN编号显示为:ISBN 978-7-5064-2595-7。
中国标准书号是国际标准书号在中国的具体应用。它作为出版物的唯一标识码,在出版、发行和图书馆管理等各个环节,以及出版物贸易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规定,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发生了技术变化,由10位升为13位,扩充了整个书号编码系统的理论容量,同时可以保证与国际物品编码体系的兼容;明确了中国标准书号与中国标准书号跳马是书号编码的两种识读形式,中国标准书号在出版物上应表示为机读条码;规定了中国标准书号分配和使用原则,其中特别强调出版单位应充分保证中国标准书号分配和使用的唯一性、永久性和专用性:将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范围由传统的纸质印刷类出版物扩展到电子出版物等非印刷出版物,特别是互联网出版物;增加了出版单位报送出版物元数据的要求,明确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出版物元数据是出版单位的责任之一;明确了国际ISBN中心、中国ISBN中心和初步按单位三级管理模式,以及中国ISBN系统内各级管理者的职责,强调作为终端使用者的出版单位应杜绝“一号多用”和“买卖书号”等现象的发生。
据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介绍,为了确保升位工作的顺利进行,条码中心已经组织了4期在全国范围内对出版社和发行单位的培训和学习,目前已经进展到第5期。他们还计划与文化部配合,展开对图书馆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
中国标准书号是出版物的标识,每个中国标准书号对应唯一一种专题出版物,中国标准书号的唯一性时出版物信息准确、实用和出版流通、馆藏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保证。新的13位国际标准书号和条码将以全新的形式为全世界的出版者和其所出版的出版物进行标识,为各种出版物的信息检索、查询和使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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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1.使用10位中国标准书号、版本记录中出版日期为2007年1月1日以后的图书已进入印装流程的可继续进入图书市场。如重印、再版,须按照《关于实施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2.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库存出版物(包括在售出版物)上市流通不必更换为13位中国标准书号及条码,但出口的出版物须更换为13位中国标准书号和条码。
3.中国ISBN中心按照国际ISBN中心的要求,建立“中国ISBN出版者数据库”和“出版物元数据数据库”,每年向国际ISBN中心报送相关数据。各出版单位应依照《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 5795-2006)的规定及时向中国ISBN中心报送出版者数据和出版物元数据。
4.《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 5795-2006)的规定,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范围已扩展到部分互联网出版物,有关使用规则另行制定。
5.《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 5795-2006)规定的不适用中国标准书号的下列四类出版物,将继续使用“全国统一书号”。
(1)暂时性印刷材料;年画、年历画、挂历、台历、明信片等。
(2)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及美术折页纸张。
(3)各级技术标准文献。
(4)活页乐谱。
6.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和中国ISBN中心是中国标准书号系统管理和出版物条码的制作、管理机构,也是《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 5795-2006)的监督实施机构,同时负责该标准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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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位ISBN的结构
10位数的ISBN由4部分组成,它分为组号、出版者号、书序号、校验号。比如:ISBN 7-5064-2595-5,“7”是组号,代表中国;“5064”是出版者号,代表出版社,由中国ISBN中心根据出版社预期出版规模的大小分配;“2595”是书序号,“5”是校验码。
13位数的ISBN分为5部分,即在10位数前加上3位ENA(欧洲商品编号)图书产品代码“978”,这样书号标识与物品标识就完整结合在一起了。上面的ISBN编号显示为:ISBN 978-7-5064-2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