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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创业板市场是相对于主板市场之外而言的证券交易市场。本文明确了创业板的涵义、特点、及其功能,并对其进行了分类,最后分析了目前我国的创业板公司治理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的缺陷,为我国创业板市场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创业板 公司治理 治理缺陷 股票期权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一、创业板的涵义和特点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均开始重视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使其迅速发展壮大,逐渐成为全球证券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创业板市场是相对于主板市场之外而言的证券交易市场。主板市场是创业板证券市场产生的基础,创业板证券市场是主板市场发展的结果。创业板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进行证券交易,旨在为那些暂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型新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服务。同时,它定位在为风险资本运作提供最佳的退出渠道。它的上市标准与主板市场有所区别。风险较高,并承受着更严格的监管和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的压力。
创业板市场将具备更高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将严格按照国际创业板市场的惯例运行。作为区别于传统主板市场的新兴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的主要特点是:(1)特殊的上市对象,在投资者的定位上主要面向新兴的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前瞻性的市场,注重增长潜能。(3)特殊的上市过程,相对宽松的上市标准,不断完善的上市规则,要求频繁并及时披露上市企业的信息。(4)起伏较大的股价,相对更高的风险。(5)主要针对专业机构投资者。(6)严格的市场监管,规范的公司治理。包括引入保荐人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监事制度等。(7)创业板市场创建历史比较短,上市公司起始规模较小但发展速度比较快。(8)创业板市场是相对独立的市场。包括上市规则、监管规则、交易规则、投资者等方面。(9)引入“做市商”制度,保障市场流动性和活跃程度。(10)没有统一的交易场所,但拥有先进的交易系统和先进的交易模式。
二、创业板的功能
创业板市场在整个国民经济乃至全球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有效的创业板市场不仅在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上能发挥其特有的功能,并且能够配合主板市场的运作为相关企业提供广阔的资金平台。它在支持极具有增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高科技产业发展机制、改善公司经营机制和内部运作质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提供推出途径以及催化风险投资体系形成、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和技术风险、提高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本市场的层次、完善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图1 创业板利益相关者关系图
三、创业板市场的分类
根据世界各地创业板市场的市值规模和上市公司数目来看,目前可以将国外创业板市场大致划分为四个梯队,三种类型。如图1和表1所示。其中,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属于“独立型”设立模式的创业板,完全独立于主板市场之外,具有自己鲜明的角色定位、独立的交易系统、监管系统和市场规则。另一类是“附属型”的模式。此模式下的创业板市场完全附属于主板市场,除了上市标准上有所差别外,与主板市场的监管系统和监管标准、交易系统和规则完全相同。第三类是新市场模式。此模式下的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拥有同样的交易系统,但市场规则是各自独立的,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地位本质上是平等独立和的。
表1 国外创业板市场梯队划分
四、我国创业板公司治理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创业板公司治理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的不足具体表现为:(1)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界定。尽管从管理理论上将董事会的职权更多地定位于战略管理,对总经理的监控权则定位于聘任和解聘上来划分战略经营和常规经营是可行的,但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贯彻执行起来是非常困难的。(2)上述安排的前提条件是已经设置了专门针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事会。但是,监事会在我国创业板企业中的作用非常有限。(3)对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关注太少,如对雇员的关注。(4)缺乏内部监控机制,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没有对等的制约关系且信息不对称。缺乏合适的监督与激励机制。(5)外部监控不健全,我国的整体债券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另外,某些与创业板企业相关的鉴证机构的运作独立性较差,信誉较低,所以在此基础上创建的公司治理机制需要长时间不断的改进。
五、对我国创业板公司治理提出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国内创业板公司治理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对我国的创业板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提出了一些对策与建议。具体措施包括:(1)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中至少要有二名或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比例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该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作出有价值的战略选择。(2)实行股票期权计划,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该计划首先要解决的是市场竞争和规范交换的问题。其次要明确股票期权的法律依据。再次解决股票期权转让的相关问题。最后解决股票期权兑现的资金来源和兑换后的税收问题。(3) 实行监事会制度,健全监督与约束机制,克服治理机构有名无实又相互干扰的问题。 (4)协调好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相互关系。我国的公司治理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组鼎立的法人治理结构。要避免冲突,防止两者争权夺利或是推卸责任,应明确规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责任与义务。(5)对于股票的发行人和高级管理层等大股东要规定一定年限的售股期,目的是确保公司管理层和日常运作的稳定并且避免短期行为。□
(作者: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管理理论方法与应用)
参考文献:
[1]王道高.全球主要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分析及启示.工业技术经济2009(1).
[2]刘得扬,杨征. 海外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启示.商业现代化2008(9).
[3]穆曼怡.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创业板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6).
[4]桂浩明.创业板开启中国股市新篇. 中国金融家2009(9).
关键词 创业板 公司治理 治理缺陷 股票期权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一、创业板的涵义和特点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均开始重视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使其迅速发展壮大,逐渐成为全球证券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创业板市场是相对于主板市场之外而言的证券交易市场。主板市场是创业板证券市场产生的基础,创业板证券市场是主板市场发展的结果。创业板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进行证券交易,旨在为那些暂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型新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服务。同时,它定位在为风险资本运作提供最佳的退出渠道。它的上市标准与主板市场有所区别。风险较高,并承受着更严格的监管和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的压力。
创业板市场将具备更高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将严格按照国际创业板市场的惯例运行。作为区别于传统主板市场的新兴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的主要特点是:(1)特殊的上市对象,在投资者的定位上主要面向新兴的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前瞻性的市场,注重增长潜能。(3)特殊的上市过程,相对宽松的上市标准,不断完善的上市规则,要求频繁并及时披露上市企业的信息。(4)起伏较大的股价,相对更高的风险。(5)主要针对专业机构投资者。(6)严格的市场监管,规范的公司治理。包括引入保荐人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监事制度等。(7)创业板市场创建历史比较短,上市公司起始规模较小但发展速度比较快。(8)创业板市场是相对独立的市场。包括上市规则、监管规则、交易规则、投资者等方面。(9)引入“做市商”制度,保障市场流动性和活跃程度。(10)没有统一的交易场所,但拥有先进的交易系统和先进的交易模式。
二、创业板的功能
创业板市场在整个国民经济乃至全球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有效的创业板市场不仅在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上能发挥其特有的功能,并且能够配合主板市场的运作为相关企业提供广阔的资金平台。它在支持极具有增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高科技产业发展机制、改善公司经营机制和内部运作质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提供推出途径以及催化风险投资体系形成、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和技术风险、提高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本市场的层次、完善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图1 创业板利益相关者关系图
三、创业板市场的分类
根据世界各地创业板市场的市值规模和上市公司数目来看,目前可以将国外创业板市场大致划分为四个梯队,三种类型。如图1和表1所示。其中,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属于“独立型”设立模式的创业板,完全独立于主板市场之外,具有自己鲜明的角色定位、独立的交易系统、监管系统和市场规则。另一类是“附属型”的模式。此模式下的创业板市场完全附属于主板市场,除了上市标准上有所差别外,与主板市场的监管系统和监管标准、交易系统和规则完全相同。第三类是新市场模式。此模式下的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拥有同样的交易系统,但市场规则是各自独立的,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地位本质上是平等独立和的。
表1 国外创业板市场梯队划分
四、我国创业板公司治理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创业板公司治理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的不足具体表现为:(1)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界定。尽管从管理理论上将董事会的职权更多地定位于战略管理,对总经理的监控权则定位于聘任和解聘上来划分战略经营和常规经营是可行的,但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贯彻执行起来是非常困难的。(2)上述安排的前提条件是已经设置了专门针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事会。但是,监事会在我国创业板企业中的作用非常有限。(3)对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关注太少,如对雇员的关注。(4)缺乏内部监控机制,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没有对等的制约关系且信息不对称。缺乏合适的监督与激励机制。(5)外部监控不健全,我国的整体债券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另外,某些与创业板企业相关的鉴证机构的运作独立性较差,信誉较低,所以在此基础上创建的公司治理机制需要长时间不断的改进。
五、对我国创业板公司治理提出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国内创业板公司治理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对我国的创业板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提出了一些对策与建议。具体措施包括:(1)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中至少要有二名或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比例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该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作出有价值的战略选择。(2)实行股票期权计划,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该计划首先要解决的是市场竞争和规范交换的问题。其次要明确股票期权的法律依据。再次解决股票期权转让的相关问题。最后解决股票期权兑现的资金来源和兑换后的税收问题。(3) 实行监事会制度,健全监督与约束机制,克服治理机构有名无实又相互干扰的问题。 (4)协调好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相互关系。我国的公司治理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组鼎立的法人治理结构。要避免冲突,防止两者争权夺利或是推卸责任,应明确规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责任与义务。(5)对于股票的发行人和高级管理层等大股东要规定一定年限的售股期,目的是确保公司管理层和日常运作的稳定并且避免短期行为。□
(作者: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管理理论方法与应用)
参考文献:
[1]王道高.全球主要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分析及启示.工业技术经济2009(1).
[2]刘得扬,杨征. 海外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启示.商业现代化2008(9).
[3]穆曼怡.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创业板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6).
[4]桂浩明.创业板开启中国股市新篇. 中国金融家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