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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石油行业中,上游领域以三大国有石油企业为绝对主体,市场化程度偏低;在石油炼制业中,强调国家对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调控,并以严格控制国产及进口原油的分配计划和实行成品油集中批发为基本管理手段;在石油进口贸易中,对原油和成品油国营贸易进口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由政府进行总量调控,同时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少量进口,进口数量每年递增15%;在成品油流通领域,我国正在按照.加入WTO时的承诺进行改革、开施在石油价格的管理方面,国家发改委正在尝试新的成品油定价方式。鉴于我国石油行业相对集中管理的现状,建议石油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