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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城市化推进,与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起步早、起点高的特点不同,我国的城市化推进起源于改革开放之后,人口多且构成复杂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对比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现状,城市拥有便捷的交通、时尚的生活、健全的服务,因此,人口不断从落后地区向城市转移,这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不少难题,比如住房、医疗、就业等等。减轻或者避免城市发展的痛级,必须提前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如何更好的发挥城市规划部门的作用,将有序开发与保护城市相结合,是本文讨论的主题。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前言:
中心城区与辐射城区的位置关系、人口增容与土地面积的矛盾关系,都是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的选择题,关系到地区经济收入和居民生活质量。一座城市的发展程度与潜力取决于城市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城市规划要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实现地域繁荣。
1、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
1.1合理规划才能引导城市建设走向成熟。做好城市的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地形、位置、人口、经济等因素,因地制宜,以此切入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环境宜居创业。
1.2增加地方生产总值、提高人均收入,实现全面发展同样离不开城市规划。资源型城市要在资源转型上做文章、旅游型城市要在城市品牌上下功夫。只有根据城市的特点做出科学的规划,城市才可以真正的发展,人民才可以真正的舒适。
2、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乏合理的规划管理实施手段
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核准的城市规划才能够实施。因为城市规划中可能会出现与国家政策不相符的环节和步骤,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改动。如果没有经过审批,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许多操作可能都是违法的,不会被政府和群主认可。然而,现在很多房地产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钻空子、拾漏子,按照利益需要,擅自制定和执行没有进行审批的规划,引发问题。
2.2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保护的力度不够
建筑是一个城市的标志和记忆,每个城市都有一些历史建筑,记载着一座城市和一代人的点滴过往。可是随着经济的步步提速,旧城改造的推进,很多地方都没有了原来的味道。四合院没了,红瓦房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充满现代气息的高楼大厦。人们对一些旧建筑和街区并非没有感情,也并非完全意识不到它们所代表的历史及文化价值。不过地方政府一向以经济作为政绩的参考值,导致了对土地的无序开采和利用,更导致了历史文化的陨落和遗失。正是因为忽视、轻视,城市规划才存在着如此漏洞,缺乏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没有设置专门的保护机构来维护。
2.3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匮乏
城市怎么建设、怎么发展该有城市的主人决定,城市的主人就是居民。然而由于缺乏组织、缺乏途径以及素质尚未达到较高水平等原因,居民很难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政府说了算、一把手拍脑袋仍然是决策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权利的集中导致的是监督的滞后。监督机构甚至选择跟随政府的脚步,对城市建设甚少参言。如此一来,决定城市建设的大权都交到了为数不多的决策者手中,城市建设的水准也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个人水平。群众的参与度太低,监督机构的智能缺失,造成了城市规划的不合理。城市规划甚至沦为了一些人投机取巧、获取利润的手段。
3、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3.1建立集中统一的规划行政管理体制
合理有序的城市秩序和城市布局必须按规律进行开发,而规律来自于科学的规划管理。按照法律步骤施行规划不会存在权利滥用、资金浪费等现象,执行起来效率高、问题少。经过审批的规划除了合法合规,在前瞻性上优点尽显,无论是土地资源利用还是土地性质更改都能够快速高效的进行。这一过程中违背城市规划进行建设者要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追责到人;当然,要根除城市规划从编制到执行中的各类问题,离不开依照法律进行的强力改革。改革的对象包括决策者、监督机构,涉及各类利益群体,需要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手段。首先监督机构要被赋予更大的权利,保证其独立性,其次普通民众应该对审批制度、规划执行拥有知情权与参与权,最后决策层的职能必须转变,由拍板变为遵守制度。这样我们的城市才能从过度开发的现状中脱离出来,走向生态人文为主。
3.2要坚持对法制的建设,保证规划的进程
现在,我国正着力构建法治国家,倡导普及“依法治国”理念,各个领域都已经从人治迈向法治。法制化城市规划管理也成为大势所趋,但其前提是国家首先要为城市规划提供健全完善的政策法规。采取这一举措不仅能够推进城市建设的合理有序、激发城市发展潜力、探索出适应本地实际的路子,还能够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尤其是维护贫困户、老年人等群体的权利。让所有人对城市建设存有疑问或权益受损时有法可依、维权有道。同时,城市规划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都应该及时公布,公布的渠道可以是公示、网络、纸媒。管理机构要设置专门电话与平台,保证群众全程参与、全程跟进、全程监督。
3.3做好公共参与工作,保证规划公开性
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需要具备完善的公开制度、要有群众的参与程序,将相关构建的城市规划主题都能够得打顺畅的表达,从而能够提升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可靠性、合理性。在法律方面,政府应该将一些规划管理的信息、方位、要点等制度公示于众,从而能够确保政府在工作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听到群众的建议。因为,在不确定的规划大环境中,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聪明才智。但当前形势下,社会工作参与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这也体现出我们在规划管理中仍然缺少明智的群众参与,因此,对于公共参与工作需要加大力度,从而才能确保城市规划工作的完整性。
结束语:
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构建独特的城市特色是每个城市的发展目标,也是城市管理参与者的努力方向。改善城市建设中的方方面面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完善的机制、公正的环境及城市居民的共同努力。在合理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决策机构要把群众意见和利益放在首位。城市成为居民当家作主的家园,大家建设家乡的力量才会强大。
参考文献:
[1]刘娟.城市规划管理的几点思考[J].建材与装饰,2015(52).
[2]程琰.城市规划管理中景观生态学的运用浅谈[J].智能城市, 2016(01).
[3]杨静.论我国城市规划的生态实效缺失及对策分析[J].中国房地产业.2014.9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前言:
中心城区与辐射城区的位置关系、人口增容与土地面积的矛盾关系,都是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的选择题,关系到地区经济收入和居民生活质量。一座城市的发展程度与潜力取决于城市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城市规划要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实现地域繁荣。
1、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
1.1合理规划才能引导城市建设走向成熟。做好城市的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地形、位置、人口、经济等因素,因地制宜,以此切入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环境宜居创业。
1.2增加地方生产总值、提高人均收入,实现全面发展同样离不开城市规划。资源型城市要在资源转型上做文章、旅游型城市要在城市品牌上下功夫。只有根据城市的特点做出科学的规划,城市才可以真正的发展,人民才可以真正的舒适。
2、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乏合理的规划管理实施手段
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核准的城市规划才能够实施。因为城市规划中可能会出现与国家政策不相符的环节和步骤,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改动。如果没有经过审批,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许多操作可能都是违法的,不会被政府和群主认可。然而,现在很多房地产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钻空子、拾漏子,按照利益需要,擅自制定和执行没有进行审批的规划,引发问题。
2.2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保护的力度不够
建筑是一个城市的标志和记忆,每个城市都有一些历史建筑,记载着一座城市和一代人的点滴过往。可是随着经济的步步提速,旧城改造的推进,很多地方都没有了原来的味道。四合院没了,红瓦房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充满现代气息的高楼大厦。人们对一些旧建筑和街区并非没有感情,也并非完全意识不到它们所代表的历史及文化价值。不过地方政府一向以经济作为政绩的参考值,导致了对土地的无序开采和利用,更导致了历史文化的陨落和遗失。正是因为忽视、轻视,城市规划才存在着如此漏洞,缺乏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没有设置专门的保护机构来维护。
2.3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匮乏
城市怎么建设、怎么发展该有城市的主人决定,城市的主人就是居民。然而由于缺乏组织、缺乏途径以及素质尚未达到较高水平等原因,居民很难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政府说了算、一把手拍脑袋仍然是决策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权利的集中导致的是监督的滞后。监督机构甚至选择跟随政府的脚步,对城市建设甚少参言。如此一来,决定城市建设的大权都交到了为数不多的决策者手中,城市建设的水准也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个人水平。群众的参与度太低,监督机构的智能缺失,造成了城市规划的不合理。城市规划甚至沦为了一些人投机取巧、获取利润的手段。
3、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3.1建立集中统一的规划行政管理体制
合理有序的城市秩序和城市布局必须按规律进行开发,而规律来自于科学的规划管理。按照法律步骤施行规划不会存在权利滥用、资金浪费等现象,执行起来效率高、问题少。经过审批的规划除了合法合规,在前瞻性上优点尽显,无论是土地资源利用还是土地性质更改都能够快速高效的进行。这一过程中违背城市规划进行建设者要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追责到人;当然,要根除城市规划从编制到执行中的各类问题,离不开依照法律进行的强力改革。改革的对象包括决策者、监督机构,涉及各类利益群体,需要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手段。首先监督机构要被赋予更大的权利,保证其独立性,其次普通民众应该对审批制度、规划执行拥有知情权与参与权,最后决策层的职能必须转变,由拍板变为遵守制度。这样我们的城市才能从过度开发的现状中脱离出来,走向生态人文为主。
3.2要坚持对法制的建设,保证规划的进程
现在,我国正着力构建法治国家,倡导普及“依法治国”理念,各个领域都已经从人治迈向法治。法制化城市规划管理也成为大势所趋,但其前提是国家首先要为城市规划提供健全完善的政策法规。采取这一举措不仅能够推进城市建设的合理有序、激发城市发展潜力、探索出适应本地实际的路子,还能够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尤其是维护贫困户、老年人等群体的权利。让所有人对城市建设存有疑问或权益受损时有法可依、维权有道。同时,城市规划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都应该及时公布,公布的渠道可以是公示、网络、纸媒。管理机构要设置专门电话与平台,保证群众全程参与、全程跟进、全程监督。
3.3做好公共参与工作,保证规划公开性
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需要具备完善的公开制度、要有群众的参与程序,将相关构建的城市规划主题都能够得打顺畅的表达,从而能够提升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可靠性、合理性。在法律方面,政府应该将一些规划管理的信息、方位、要点等制度公示于众,从而能够确保政府在工作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听到群众的建议。因为,在不确定的规划大环境中,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聪明才智。但当前形势下,社会工作参与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这也体现出我们在规划管理中仍然缺少明智的群众参与,因此,对于公共参与工作需要加大力度,从而才能确保城市规划工作的完整性。
结束语:
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构建独特的城市特色是每个城市的发展目标,也是城市管理参与者的努力方向。改善城市建设中的方方面面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完善的机制、公正的环境及城市居民的共同努力。在合理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决策机构要把群众意见和利益放在首位。城市成为居民当家作主的家园,大家建设家乡的力量才会强大。
参考文献:
[1]刘娟.城市规划管理的几点思考[J].建材与装饰,2015(52).
[2]程琰.城市规划管理中景观生态学的运用浅谈[J].智能城市, 2016(01).
[3]杨静.论我国城市规划的生态实效缺失及对策分析[J].中国房地产业.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