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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是外省市户籍人员,2007年7月毕业后在天津市企业工作即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12年12月我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至今未再缴纳养老保险,请问外地户籍人员中断就业期间能否个人缴费及补缴养老保险?杨勇杨勇读者: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