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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药剂科调剂管理工作正逐步推行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但是退药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院科学管理的“瓶颈”。虽然国家、医院对退药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如卫生部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但在实际执行时却因种种原因不易执行。医院作为服务性单位,其服务宗旨是一切以病人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