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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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上火车就闻到车厢里散发着浓重的臭味。王有金穿过胡乱堆在过道的肮脏旅客,找到了自己的铺位,是下铺,被子发黑,刚一坐上去就闻到一股潮湿的味道。这是一列从江南梅雨季节开出来的火车。他感到很累,浑身像散了架一样,他把被子拉到身后,靠在上面,闭上了眼睛。火车咣咣地响着启动了,窗外的建筑缓缓闪过。他闭着眼睛,摸了摸右手食指第二关节,上面有层厚厚的茧子。他忙把手缩回。那是经常狠狠扣动扳机的痕迹。他抬头向周围看看,还好,没有人注意到他。
  这次前去豫南麦县的任务很明确,找出出卖游击队政委李美的叛徒并给予最严厉的制裁,并作为特派员在那里呆上一段时间,完成肃反任务,整顿游击队,准备把队伍拉向大别山根据地,与那里的红一军整编。代表组织给他谈话的是党支部书记郑夏,他再三叮嘱,此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郑夏给他布置任务时,眼睛里似乎有泪花在闪烁。王有金深知此行责任重大。负责红队的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顾顺章刚刚叛变,风声鹤唳,特科正集中所有的力量对付此人,此时却把红队最优秀的队员派往麦县,可见组织对此事极为重视。他早就听说,在上海工作期间,党支部书记对李美一直有着别样的感情。
  党支部书记满脸忧心忡忡,他告诉王有金,此次麦县之行,绝不能大意,要依靠当地党组织,同时也要坚持独立自主。游击队队长李有财是旧军人出身,当时组织派李美回到麦县,就是想把队伍拉到大别山,但他一直不同意,借口游击队员都是本乡本土的,他们不愿意离开家乡。党支部书记相信,李有财在这里面起了很坏的作用,致使游击队迟迟无法前去大别山。他甚至暗示王有金,他手握肃反的生杀大权,如果有必要,可以果断处置。
  王有金最关心的还是李美被捕杀害的事情。事情得一件一件来。他问:“组织上有没有怀疑对象?”
  党支部书记痛苦地皱着眉头,望了望窗外,说:“也有可能不是叛徒出卖,是有人违反组织纪律,无意中置李美于危险境地。”党支部书记的目光里有了一丝恨意,说: “即使这样,此人也必须制裁。”
  在咣咣当当的火车声中,王有金闭着眼睛,脸上浮现 出了令人难以察觉的笑容。他当然知道党支部书记说的是谁,那就是李羡白。
  2
  如果不是李羡白,李美本来是不用回到麦县的。
  李美是三年前从麦县来到上海的。那年夏天,麦县县城最大的商人李功明准备把女儿嫁给麦县警察局陈局长的儿子。那年麦县很乱,出现了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再过几个月,李美就要中学毕业了。李功明觉得还是把女儿李美放在警察局长家里比较安全。
  李美太乖,还是适合当个国民党的官太太。
  第二天,李功明去了陈局长家。
  陈局长大儿子和李美是一个学校的。李功明见过这个小伙子,人长得还算眉清目秀。陈局长家在麦县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配得上自己的女儿。李美嫁给陈家,也就等于是国民党的人了。最重要的是,陈局长是个带枪的人,乱世之中,谁有枪谁就是爷。各方权衡利弊,李美嫁给陈家,是最稳妥的。
  这件事他办成了,至少是在陈局长那里办成了。麦县最大的商人来提亲,陈局长还是很乐意的,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事情如此顺利,李功明还有点不放心,说:“你家虎子会不会不同意?“陈局长有点不大乐意地看他一眼,说:“他不同意有个屁用,我说行就行。”
  陈局长是行伍出身,说话有点粗鲁,但话又说回来,在这乱世之中,文质彬彬还真不是个办法。乱世出枭雄,越是这些没什么文化的倒越像过江龙,能翻出惊天的浪花。那些文化人,只能跟着他们当奴才或者任人宰割。李功明很满意这桩婚事。
  老婆也很满意。他认为自己的女儿也会满意,便让老婆去给女儿说。
  那时李美正坐在窗前看书。眼睛虽盯着书,但书上的字模糊一片,她根本就没有心思看。她抬头看着外面发呆,外面树上知了叫得正欢。夏天过后,她就要中学毕业了,她想继续读大学,最好能离开麦县。麦县天气干燥,大街上总是尘土飞扬,她早已经厌烦了它那肮脏的容貌。一只鸟喳喳地叫着从窗口飞过,李美觉得这只鸟真笨,既然会飞,为什么还要呆在麦县呢?
  当母亲给她说了父亲的打算后,更加坚定了她出走的决心。她认识陈局长的儿子,觉得那就是一个纨绔子弟,整天叼着一支烟,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是一个学生,不如说是一个流氓。她不喜欢这样的人。她也很清楚,父亲是个说一不二的人,他打算要做的事情,从来没有中途停下过,也不会征求她的意见。她只能离开这个家才能躲掉父亲强加给自己的这门荒唐婚事。但她从小到大,一直没有离开过麦县。前方的路像雾一样模模糊糊。李美在犹豫了两天之后,终于去找了大伯。大伯是麦县中学的校长,毕业于燕京大学,曾经参加过同盟会,在李美看来,他是麦县思想最开明的士绅。事实也正是这样,大伯的女儿喜欢上了管家的儿子,连父亲都反对,但大伯却支持。他说:“这是自由恋爱,两情相悦,我们大人插手不得。”为这事,父亲背后没少嘲笑他。大伯一直很疼李美,从小就给她读小人书,教她识字,虽然他是大伯,但在李美的心里,他比自己的父亲更像父亲。当李美把父亲逼婚的事情给大伯说了以后,大伯拍案而起,愤怒地说:“怎么能嫁给陈局长家那个花花公子?”他要立即去找父亲理论,李美拦住了他,说:“你不是不知道我父亲的脾气,他决定的事情从来都没有更改过。”大伯自然也是清楚的,长叹一声,问李美:“那你打算怎么办?美儿啊,你就像一颗珍珠,岂是陈局长家的那块烂泥配得上的?”李美给大伯讲了出走的打算,忐忑不安地看着大伯。大伯眼睛发亮,对着李美竖起了大拇指,说:“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家美儿就是一条汉子!麦县地方太小,你早就应该出去见见世面啦。”
  有了大伯的支持,李美底气更足了。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去哪里了。北平?南京?上海?她最后决定去上海。她喜欢徐志摩的诗,听说徐志摩这两年正在上海呢。李美身上流淌着父亲的血,也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她踩着自己的影子,提着一个皮箱,踏上了前去上海的路。她坐在车上,家乡的风物在窗外一闪而过,她满脑子都是上海和在上海写诗的徐志摩。也许,也许有一天能遇到徐志摩呢。看看,人家和陆小曼结婚,才子佳人,多么浪漫,自己却要嫁给警察局长的儿子,亏父亲想得出来。   她在上海晃荡了一年,做过纺织厂女工、书店店员、报馆记者,一直没有遇到徐志摩,却遇到了在报馆工作的共产党员郑夏。他虽然只是一个店员,但在组织里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介绍她秘密加入共产党,又资助她考上了复旦大学,在学校开展学运。
  李美就是在这里遇到了李羡白。以后的事情,不但连李美想不到,就连一向警觉如狐狸的郑夏也没有想到,他如果能预料到这一切,他是说什么也不会让李羡白遇到李美的。
  在遇到李羡白之前,李美一直过得很开心,她学习很好,在复旦大学英语比赛中获得了第四名,工作开展得也很顺利,已经吸收不少学生加入了党组织。考虑到李美在上海人生地不熟,组织特地考虑安排李羡白协助她工作。他的身份虽然也是学生,但却是一名老党员。他一向稳重,是公认的书呆子,派到李美身边,应该是让人放心的。李美第一次见到他,印象却不是很好。此人脸色苍白,一脸病容,除了眼睛闪闪发光外,毫无可取之处。李美很快又发现,他最精神的闪闪发光的眼睛,其实也是假象,他只有在看到她时才会这样。他看她的目光让她害怕,那眼睛仿佛是深不见底的洞,要把她整个吸进去。她曾经给郑夏说过这事儿,郑夏并不在意,笑了笑说:“他是个诗人,你看看他的名字就知道了,他要做一个像李白那样的诗人,诗人总是有些神经质的,但他人是可靠的,是经受过考验的,是让组织放心的人。”郑夏没有告诉李美的是,李羡白的父亲是上海滩有名的商人,富可敌国,利用这层关系,安插党员以及筹措经费都非常方便。
  经过大半年的接触,倒也没什么事儿,李羡白像个大哥哥一样带着她熟悉上海,与组织上情下达,一切都很顺利。李美在这个过程中,一直在用力地把握着分寸,既不让他感到疏远,又绝不能让他感到她和他过于亲密。其实他还是感觉到了,他看她时,眼睛里偶尔会闪出一丝悲伤。每当这个时候,李美就赶紧把目光移开,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
  李美还是隐隐约约有些担心,把这样一个人放在自己身边,迟早都会出事。
  她的感觉是对的。
  那是一天上午,离上课还有十来分钟的时候,李羡白突然跳上讲台。他是个瘦猴一样的男生,却有一个过于夸张的丰满臀部,走路时身子扭来扭去,本身就是一个笑料。当他像个猴子一样跳上讲台时,李美和其他同学一样脸上露出看热闹的笑容,期待着他即将给大家带来的欢乐。李羡白咳了一下,清了下嗓子,说:“同学们请安静,现在我给大家读一首诗。”李羡白脸有些红,眼睛闪着光亮。李美的心沉了下去,收住了脸上的笑容,有些不安。
  李羡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开始读了起来。他觉得自己是在用一种充满柔情的腔调在朗诵,但让别人听来,是在可笑地拿腔捏调。台上的人觉得自己深情款款,台下的人却觉得荒唐可笑。他读诗歌的声音和同学们欢乐的笑声混在一起,这也感染了李美,她跟着大家一起笑,甚至笑得要流出眼泪了。
  李羡白读的是一首爱情诗:
  
  我等候你。
  我望着户外的昏黄,
  如同望着将来,
  我的心震盲了我的听。
  你怎还不来? 希望
  在每一秒钟上允许开花。
  我守候着你的步履,
  你的笑语,你的脸,
  你的柔软的发丝,
  守候着你的一切;
  希望在每一秒钟上
  枯死──你在哪里?
  我要你,要得我心里生痛,
  我要你火焰似的笑,
  要你灵活的腰身,
  你的发上眼角的飞星;
  我陷落在迷醉的氛围中,
  像一座岛,
  在蟒绿的海涛间,不自主的在浮沉……
  
  他读完以后,说:“这首诗送给一位同学,我要告诉她:我爱你。直到老,直到我们的骨头已朽,我的爱仍然等着你。”同学们兴奋地叫着让他说说是写给谁的。也有同学在东张西望,打量那些女生,在心里盘算着哪个女生结婚了,哪个女生还没结婚,用排除法缩小目标。李美也是属于东张西望的那一拨学生,但她也看不出到底是写给谁的。她完全忘记了他看自己时闪闪发光的目光。在短暂的哄笑后,她和其他人一样充满期待地看着李羡白。
  李羡白也会害羞的,他本来红着的脸更红了,喃喃地说:“还是不要在这里说了吧。”
  有个男生大声地说:“你都有胆子读了这首诗,怎么没胆子说呢?”
  李羡白看着那个男生,有点踌躇。女生也跟着起哄,叫他快说。
  他把头抬起来,咬着牙,目光突然就直射过来,盯着李美。李美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脑袋嗡嗡地响,她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果然,李羡白颤抖着声音说:“这首诗是我送给李美同学的,我昨天晚上失眠了一晚上,亲自写的……”
  几十双目光像刀子一样唰地砍过来,李美腾地站起来,把课本重重地摔在课桌上,瞪着眼睛问他:“这是你写的诗吗?”
  李羡白喃喃地说:“我本来给你写了一首,但我觉得不好,还是这首最能表达我想说的……”
  李美恨恨地说:“卑鄙,无耻!这哪里是你写的?这是徐志摩的诗,题目就叫《我等候你》!”
  她扭头冲出了教室。她只能这样做,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做。这个令人讨厌的家伙!这是什么老党员?完全是个神经病!他们这是在踩着刀子干革命,这下好了,她想低调完成组织交待的任务,但他这么一来,完全让她成为了焦点。
  这事儿很快全校同学都知道了,上海滩大商人的神经病儿子在追求李美。课间休息时,他们三五成群地跑来,挤在门口和窗前,指指点点地打听着她。就连那个一头白发、身上总是落满粉笔末的古代文学课周先生也在课堂上讲这事,要命的是,他认为这没什么不对,还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年轻真好,如果爱,那就勇敢地追求爱吧,你们是新青年,你们应该享受爱情,别像我们,到老了才知道,力不从心喽,悔之晚矣。”看看,这都是什么话啊。要不是顾忌自己是个共产党员,李美真想扯过板凳砸过去。这上海真是的,这么大岁数的老师还这样老不正经。   半个月后,在与郑夏接头汇报工作时,李美讲了这事儿。郑夏阴沉着脸盯着天花板看了一阵儿,告诉李美,组织会认真考虑,必要时把李羡白调走或者转学。李美说:“现在就是必要的时候了。他哪里像个党员?完全是个轻浮的花花公子。”郑夏却把脸绷起来批评她,他们现在是在秘密开展工作,李羡白固然做得不对,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越表现得像个花花公子,越是安全,没人会想到他是一个共产党员。李美想想,郑夏说的不是没有一点儿道理,但她仍然赌气地说:“赶紧把他从我身边弄走,我一天都受不了他了。”
  结果并不如愿。当组织和李羡白谈话时,李羡白坚决反对调走或者转学,他觉得革命与爱情并非水火不相容,自己作为一个革命者,时刻准备为革命献身,但这并非就意味着自己与爱情绝缘。他甚至瞪着郑夏,示威般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一些同志为开展工作需要,名义上假扮夫妻,实际上比真夫妻还要夫妻。我爱李美,天经地义。”郑夏严厉地警告他,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李美根本就不接受他,他如果再不收手,将会损害革命。这句话好像击中他了,他的脸变得更苍白,手指神经质地抖动着。郑夏以为他死心了,谁知他抬起头,倔强地说,就算这样,他仍然要呆在大学里,只有整天见到李美,他才安心,一天不见,他就像生活在黑暗中一样。
  3
  组织上没能把李羡白调走,这让他产生了一个错觉,更加疯狂地追求李美。他每天像只苍蝇一样围着她转。她总是看到他。有时坐在学校树下的石凳上看书,一抬头,他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就冒出来了,目光像蛇一样轻浮地抚摸着她。有时她到图书馆看书,刚坐下来,明明对面没人,一抬头,就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本书,脸却抬得高高地笑眯眯地看着她。每当这个时候,她都恨不得啐他一口唾沫,骂他一句“不要脸”,但她骂不出来,每次都急急忙忙地红着脸小跑着走开了。
  她忍受了半年多,最后忍无可忍,不得不向组织求助,郑夏经过慎重考虑,让李美办理了退学手续,转到一家工厂去做工运。
  这事是瞒着李羡白的。李羡白那段时间像无头苍蝇一样急得团团乱转,他去找了组织,组织当然守口如瓶。他像掉了魂一样,整天在校园里无精打采。组织上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甚至重新安排了一个女生和他一起工作,但没有任何作用,他仍然一有机会就追着组织要李美。他甚至还跟踪郑夏。这事在组织内部引起轩然大波,他被严厉批评,最后还被组织处分。
  有一段时间里,李羡白似乎放弃了寻找李美的打算,老老实实地在大学呆着,那一学期他的成绩甚至还排在了前三名。
  谁也没想到,一年以后,他竟然会动用父亲的江湖势力,打听出了李美的下落,然后接连几天到那个工厂找李美。
  当郑夏知道这件事后,觉得事情比较严重。组织开会研究,王有金说:“干脆把李羡白干掉吧,此人像个神经病一样,把这样的人吸收到党组织里,迟早都是祸害。”郑夏没有接他的话,只是盯着李美看,问她:“你愿意回麦县工作吗?”
  李美摇了摇头:“我就是从那里逃出来的,让我再回去?我不愿意。”
  郑夏说:“麦县游击队党组织比较薄弱,队长李有财是旧军人出身,自身也需要改造,但他现在还兼着政委,不合适。组织一直打算派人去。”
  李美说:“组织一定要我回去的话,我服从。”
  郑夏说:“游击队一直没什么起色,人数太少,你去了担任政委,抓紧时间动员老乡参加游击队,扩大队伍,准备把队伍拉到大别山区与红一军会合,壮大革命力量。”
  李美慌忙摇头,说:“让我去动员老乡参军扩大队伍可以,但我当政委不合适吧?”郑夏说:“再也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选了,李有财山头主义严重,一直排斥组织派人去工作,也不愿意把队伍拉向大别山,你是本乡本土的,他们容易接受,你把游击队改造成一支合格的党的武装,尽快把他们拉到大别山区。”
  李美说:“请组织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
  李美就这样回到了老家麦县。谁也没有想到,在李美回到麦县的半个月后,李羡白不告而别,也离开上海,跟着去了麦县。
  这是一起严重破坏组织纪律的事情。组织上几次督促李羡白立即回来,但他仍然不听,还放出话来,只要李美一日不离开麦县,他就一日不走。
  王有金说:“看看,我说对了吧。”
  4
  天渐渐地暗了下去,火车在茫茫夜色中向西边奔驶,长长的车灯劈开浓浓的夜色,像利剑刺入黑夜的身体。王有金连一丝睡意都没有。在他看来,李美被捕杀害,很可能是因为李羡白,那样一个书生,被敌人抓到,稍一用刑,估计什么都招了。即使不是他,肯定也是他惹出来的祸。上海有上百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物都有,千奇百怪,他这样一个神经病扔在那里,就像一滴水落在了水里,没人会注意他,但他跑到麦县,那就像动物园里的猴子跑到了大街上,绝对会引起人们注意的。他黏着李美,李美自然也毫无安全感可言。
  绝对是这个家伙的问题,即使不是他的问题,就凭着他私自跑到麦县这一件事,这次肃反,他也跑不掉。王有金在黑暗中不由自主地弯起食指,他仿佛闻到了一股迷人的硝烟的味道。
  第三天午时,王有金终于赶到了麦县,在地下交通站的帮助下,顺利地来到了云龙山游击队所在地。游击队队长李有财带人在山下迎接,远远迎上来,夸张地握住他的手,使劲地摇着。他满手茧子,食指关节处茧子更厚,可见也是一个经常玩枪的主儿。这是一个瘦长的男人,眼睛很小,你不注意看的话,还以为他总是在眯着眼睛。他一直对王有金赔着笑脸,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这让王有金心里有些不舒服,觉得这种人鬼点子多。
  到了山上,安置下来后,王有金第一件事就是向李有财要一把枪。他本来有把很好用的快慢机,但长途跋涉到麦县,自然不带枪更安全。李有财似乎早有准备,立即让人递上来一支勃朗宁。王有金摇了摇头,这枪,像个女人。他问:“你们有二十响的快慢机吗?”李有财忙说:“有有有。”王有金掂着沉甸甸的快慢机,打开弹匣看了看,把子弹退出来,二十发,不多不少,都是黄澄澄沉甸甸的,没什么问题。他一边装着子弹,一边问:“李美同志到底是如何牺牲的,说说吧。”   事情很简单,三下五去二就说完了。李美出走后,她母亲生了一场重病,不久就去世了,她父亲的身体也日渐不好。前几天,她大伯捎来口信,说他父亲重病,让她回县城去看看。李美很慎重地又派人到县城打听,第二天,那人回来告诉她,她父亲确实病得很重。于是李美决定回家一趟。李有财觉得危险,劝她不要回,要回也得带上几个人。李美说,不回不行,非回不可,去看父亲的病事小,主要是要去处理父亲的后事。李家的家产占了半个县城,李美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她必须回去,把家产处理掉,然后带弟弟上山,把处理家产的钱用来给游击队买枪。队伍已经拉起来了,买了枪,就可以把队伍拉到大别山,这也是送给组织的一份大礼。说到这时,李有财尴尬地笑笑,说:“特派员,不怕你笑话,我们云龙山寒酸啊,百十人只有五六十支枪。李政委和我都很着急,但国民党一直防范得紧,不停地围剿,我们不停地东奔西跑,根本没办法搞到枪。”
  他声音有些哽咽,说:“李政委是个能力很强的好同志,她来了以后,动员了五六十人参军,队伍一下子壮大了,真想不到,正是大展拳脚的时候,她却遭遇了不测。我再三劝她不要下山,但我怎么拦也拦不住。”
  李美觉得人多目标大,自己一个人去县城反而安全,结果,她回到县城的第二天就被抓了。李有财得知消息后,赶紧集合队伍,准备下山营救,还没出发,消息又来了,国民党当天就把她枪杀在县城外面的白河滩上了。
  王有金在心里冷笑:他会集合人马去营救?得了吧,就那五六十支破枪,还想去县城劫法场?王有金对他的好感减了一分,觉得这人不坦荡。
  王有金清楚了,肯定是李美下山,那个神经病李羡白也跟着去了,这样一个单独相处的机会他会放过?说不定还在县城大街上当众向李美求爱了呢。奇怪,这个游击队长怎么一直没提李羡白?他是不是也已经被国民党抓到一起枪杀了?
  王有金抚摸着冰冷的快慢机,问:“李羡白呢?我怎么没看到他?”
  李有财摇了摇头,说:“他早就死了。”
  5
  李羡白跟着李美到了麦县,这让李美十分苦恼。她几次赶他走,他却说什么都不走。他再三向李美保证,他不会再发神经了,绝不会影响李美的工作,他没别的要求,只要让他呆在游击队就行,他每天能看到她,就心满意足了。
  他嘴上说的是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
  事后想来,这个家伙从来都没有死心,他一闲下来就想着如何把李美弄到手。游击队出去打土豪,他再三违反纪律,私自藏了些擦脸油、书或者茶叶,趁人不备就溜到李美住的房间里,偷偷地把东西放在那里。有次被李美逮住了,当场把东西甩在他脸上,让他滚,他却死皮赖脸地不滚,李美忍无可忍,就把快慢机掏了出来。
  “对了,就是特派员你手里拿的那支快慢机。”李有财停下来解释说,“李美下山时,为了安全,把快慢机留下来了。谁知道她一下山就遇到了不测。我真蠢啊,我应该劝她把快慢机带上的。”李有财说着,眼泪流了下来,他伸出胳膊,用袖子擦了擦,低低地说,“多么好的一个同志,在麦县这半年来,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同志们人人都喜欢她,却想不到,想不到……”
  王有金沉重地点点头,说:“谁也不想出这样的事情,你放心,李美同志的仇一定要报。”他嘴上是这样说的,心里却说:“队长,你又在给我演戏啊,既然你说国民党防范很严,那李美下山肯定是不能带上快慢机的。你自责什么?在我面前还玩这一套,当我是三岁小孩吗?”心里不由得对他的好感再减一分。
  李羡白看着李美顶在他胸前的快慢机,身子僵硬,脸色苍白,目光惶惑不安,惊愕地看着她,喃喃地问:“你不喜欢我吗?你难道没喜欢过我吗?”
  李美尖利地叫起来:“没有,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你做梦去吧。”
  他的目光带着恐惧、无可奈何,在她脸上蜻蜓点水般地停留一下,很快越过她,往外面看了看,外面阳光正好。他的目光又绕过了她,低低地垂下来,盯着地面,脚在地上来回蹭着,嘴巴嚅动着,过了好大一会儿才低低地说:“你既然不喜欢我,那为什么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离得还很远,你盯着我看?”
  李美愣住了,她使劲地回想自己和他见的第一面,却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她笑了,很清晰地对他说:“你是在做梦吧?我会盯着你看?你哪点值得我盯着你看?我告诉你吧,我爱上任何人也不会爱上你。”
  李羡白脸上已经呈现出绝望的死灰色,他不甘心地舔舔嘴唇,说:“李美,我们将来也没有可能吗?”
  李美都想笑了,这个可怜的神经病,他脑袋里在想什么呢?他还在想着她将来出嫁了,又离婚了,没人要了,再回过头来两人重新再来吗?
  李美一字一顿地说:“不可能。说实话,我对你的将来既不关心,也不感兴趣,好也罢,坏也罢,你的生活是你的,我的生活是我的,你和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他的脸变得更白了,比冬天的雪还要白,惊恐地看着她,就像她是一颗嗤嗤冒烟的手榴弹一样,他的头本能地向后仰着,身子往后退了两步,他甚至忘了后面就是墙,脑袋狠狠地撞在上面,咚地响了一下。他的额头上冒出一股股汗水,汗水滚滚而下,她闻到他身上散发出难闻的汗臭味。他的手不知道放在哪里好了,一会儿擦擦汗,一会儿紧紧地贴着裤缝,躲躲闪闪的目光偶尔会飘到她身上,里面充满了尴尬和窝囊,一个小男人的窝囊。
  李美跺了跺脚,说:“你不走,我走。”她收起快慢机,决绝地扭过头去,大踏步地向前走着。风吹着正在春天蓬勃生长的树,哗哗地响。身后传来李羡白低低的呜咽声,被风儿扯得破碎零落,像腐败的花朵。
  王有金摆弄了一下快慢机,想象着李美用这把枪顶在李羡白的胸前,然后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没看出来,这个瘦弱单薄的女人,心肠就这么狠,这么硬。她要是没死,自己回去建议一下,说不定还可以吸收到特科行动队呢。
  他漫不经心地问李有财:“这个家伙就自杀了?”
  李有财点了点头,但随即又摇了摇头,说:“他确实是自杀的,但,似乎也不是自杀的。”   那是和李美争吵没多久的事情。那也正是李美最艰难的时候,她在各个村庄宣传鼓动老乡加入游击队,但老乡们仰着麻木的脸,带着一脸愚蠢的笑容看着她,就是没有一个人报名参加游击队。
  李美没有死心。她这天带着队伍来到了郑家庄,这个村庄人多,有几百户人家。李美曾经带着队伍来鼓动几次,都无功而返。李美的嗓子哑了,人也更瘦了,但她还是坚持来了。当然,李羡白还跟着。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只要李美在,他就眉飞色舞,两眼发光,而是无精打采,像是秋后被霜打过的茄子,蔫巴巴的。李美带着队伍在宣传鼓动,他一个人在村庄溜达。他来到村外的一个土坡上,站在那里,像棵老态龙钟的树,望着远方发了一会儿呆,慢慢地下了土坡,拐到一个土沟里,坐在地上,像一块僵硬的石头,瞪着天空又发了一会儿呆。看看快到中午了,他就回村了。他刚爬上土沟,村里一个叫郑金保的年轻人来了,瞪着眼睛看看他,又看了看他的身后,他的身后有几根鸡毛。郑金保突然蹿上来,揪住李羡白的领子,说他家的老母鸡丢了。李羡白奇怪地问他:“这关我什么事儿?”郑金保说:“你把我家的老母鸡偷吃了。”李羡白当然不承认,两人就在那里吵起来了。郑金保拽着李羡白找到李美,一口咬定就是李羡白偷了他的鸡。保长和村民也来看热闹,他们本来就不高兴游击队动不动就来他们村庄宣传鼓动,不但拽着他们参加游击队,还得管他们饭。他们也都站在郑金保那一边,咬定是李羡白偷了鸡。看看你们这是什么队伍,偷鸡摸狗的队伍!
  李美对老乡讲,游击队纪律严明,决不会拿群众一针一线,李羡白绝对不会偷老乡的鸡,你们肯定误会了。
  即使李美提出无论李羡白有没有偷鸡,游击队都愿意给郑金保几块银元了结了这件事,老乡们却依旧不依不饶。郑金保瞪着眼睛摇头,说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只要鸡,不要银元。李美瞪着郑金保,脸憋得通红,想发火,但最后还是咬牙忍住了。她让李有财把游击队集合起来,她走过去对郑金保说:“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是穷人的队伍,李羡白是个老同志,更不会偷鸡摸狗。我李美当着弟兄们和父老乡亲的面把话撂这里了,你把证据拿出来,如果李羡白真的偷了那只鸡,我一定严厉惩办。”她目光炯炯地盯着郑金保,郑金保硬了硬脖子,说:“他偷吃了那只鸡,证据就在他肚子里,我怎么拿?”李美求援地看着老乡,老乡们仍旧站在郑金保那边,没人帮她说话。
  李美皱着眉头,心事重重地走回队伍前,狠狠地盯着李羡白,问他:“你到底有没有偷老乡的鸡?”
  李羡白冷笑了一声,说:“我李羡白是那样的人吗?我什么没见过,我会偷他的鸡?笑话!”
  李美也冷笑了一声,说:“你是什么都见过,但在这穷山恶水的麦县,再好的东西也比不上一只香喷喷的鸡。你到底偷了没偷?”
  李羡白瞪着李美,喃喃地说:“连你也怀疑我偷了那只鸡吗?”
  李美抱着膀子,不置可否,说:“你说呢?这么多队员,他为什么不找他们就找你呢?”
  李羡白深深地皱着眉头,眼睛里有了泪花,他好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直直地看着她,痛苦地说:“李政委,你如果真的这样认为,我愿意剖腹,让你们看看我到底有没有偷吃那只鸡。”
  他以前从来没有喊过李美政委,都是直呼其名。
  他说完之后,把一个游击队员的步枪拿过来,把刺刀取下。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那些老乡仍旧咄咄逼人,郑金保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李美瞪了李羡白一眼,让他把刺刀收起来,然后她走到郑金保面前,严厉地问他:“李羡白要剖腹,但丑话说在前面,如果没有鸡,你怎么办?”李美以为这样就把郑金保吓着了,没想到,郑金保又把脖子硬了硬,说:“要是他肚里没有鸡,我一命偿一命。”
  李美一时说不出话来,痛苦地皱着眉头,不知如何是好。
  李羡白握着刺刀过来,笑了笑,对李美说:“李政委,你就别替我说话了,这是我自找的,咱们是共产党的队伍,不能因为我一个人败坏了共产党的名誉,我只有一个要求,我死了,也不要追究这个年轻人的责任,让他参加游击队,将功补过。如果因此能让更多的人参加游击队,我的死也是有价值的,我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我希望你能记住我,改变对我的印象,明白我对你的心意。你在我心里的分量,可能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会那么重,但我现在意识到了。”
  李羡白说完,就用刺刀剖腹了。
  经过检查,李羡白的肠胃里连一根鸡毛都没有。村民们都傻眼了,郑金保一家慌了,大人小孩跪了一地,村民也跟着跪下了。他们跪在游击队面前,黑压压的一片,哭着哀求不要杀了郑金保。李美悲愤欲绝,一脸泪水,她伸出手,把李羡白的眼睛合上了。
  李有财说,就是在这个时候,李政委还是很冷静的,并没有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没有杀郑金保,但他必须像李羡白说的那样参加游击队戴罪立功。那家人当然也同意了。他们用自己家的棺材把李羡白埋葬了,全村人都来送葬,哭声一片。
  郑家庄被李羡白的大义所震动,当天就有一二十个青壮年参加了游击队,游击队也因此打开了局面,几天工夫,就扩大到了百十人。这一切都归功于李羡白,他用自己的死帮助了李美。
  王有金问李有财:“你当时在现场吗?”
  李有财说:“在。”
  他又问:“你作为一个队长,难道就没制止吗?”
  李有财苦笑了一下,说:“李政委是个很能干的同志,又是上级派来的,她到了云龙山以后,大小事情都是亲自抓的,我这个队长基本上是个摆设,说不上话的。李政委都没有制止,我怎么好上去制止呢?”
  6
  李羡白之死让王有金怅然若失,他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书生却如此决绝。将心比心,自己遇到这种情况,未必有这样的勇气。
  只是他的调查却因此陷入了死胡同,一切都得从头再来。
  他对郑金保感到好奇,让李有财把他叫了进来。这是一个粗壮的年轻人,面孔方正,从脸上僵硬的表情来看,倒像一个愣头儿青。他进来以后,扑地一声跪在王有金跟前,哭着说:“特派员,你惩办我吧,如果不是我缺心眼,李羡白同志也不会死的……”   王有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他确实很伤心,哭得肩膀抽搐着,泪水是流出来的,不是挤出来的。但王有金及时纠正了自己的看法,这不是一个愣头儿青,而是一个聪明人,进来就跪下请罪,台词也都是准备好的。如果真是一个愣头儿青,反应哪有这么快?这个人不简单,肃反的时候,得好好查一查。他脸上却不动声色,把他扶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说:“出了这个事儿,大家都很难过,但这事不能怪你,任何一个共产党员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牺牲自己维护党的名誉。这是李羡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觉悟做出的选择,和你没有关系。你要做的,就是像李羡白同志那样,努力工作,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告慰英雄的在天之灵。”
  郑金保重重地点了点头。
  这件事暂时就放在这里,最重要的是弄清楚李美的事情。王有金相信李美绝不会是自己暴露的,她在上海面对的是更为精明、更加心狠手辣的国民党特务,一直都平安无事,在她从小长大的麦县县城更不可能有事,那些警察和保安队欺负百姓绰绰有余,但对付像李美这样精干的人却愚笨得可笑。何况,她是在回到县城第二天就被抓捕的,一切迹象显示,绝对是有人告密。解铃还须系铃人,李美是麦县保安队抓捕枪毙的,那么,也只有保安队最清楚是如何抓到李美的。
  王有金问李有财:“游击队在麦县有没有内线?能不能从保安队那里打听到一些情况?”
  李有财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痛苦地摇了摇头。
  王有金决定亲自到麦县县城一趟。他不相信任何人比他更有经验。他把随身带的包袱打开,在下巴粘上胡子,把脸化妆得更老了一些,戴上墨镜,看上去像一个算命先生。他撩起裤子,把快慢机绑在腿上,然后直起腰,问李有财: “怎么样,像不像一个算命先生?”李有财夸张地张着嘴,一副吃惊的样子: “像像像,走在大街上,我都认不出来。”王有金笑了笑,说: “别说是你,就是真的算命先生遇到我,也会被我忽悠得五体投地。”他刚出了门,李有财追了上来,喃喃地说:“特派员,你对这里人生地不熟,要不要我们派个同志跟着?”
  王有金摇了摇头,再次觉得这个队长真是愚蠢得不可救药。
  王有金下了山,不紧不慢地走在大路上,不时打开手里的扇子摇上几摇,有时还会停下来看看天空看看群山,一副优哉游哉看风景的样子。他并不急于到县城,却拐上了一条岔道,去了一个挨着县城的小镇。他坐在小镇一个茶馆的临窗位置,喝了一下午的茶。他在小镇又呆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才出现在去县城的大路上,而他已经变身成了一个乞丐。
  中午时分,王有金进入了县城。他进入县城以后就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街上啥人都有,卖艺的、乞讨的、摆象棋摊的等等,就是没有算命先生。他向路人打听县城里是否有庙,路人捏着鼻子忍着他身上散发的臭味,指了指北边,说:“有有有,在北关有个观音庙。”王有金到了观音庙,就看到那些保安队正架着几个算命先生出来,他忙坐在路边,不停地向路人磕头、作揖,路人看他可怜,倒也有几个人扔下了几枚铜板。
  王有金心里有数了,保安队显然已经知道他到了县城,并且知道他扮成了算命先生。李美的死并不简单,果然游击队里出了叛徒。谁会是叛徒呢?他一时没了头绪,他扮成算命先生下山,不只是队长知道,云龙山的游击队员都看到了。他突然有点懊悔,自己还是大意了,也操之过急了,自己这次下山,完全不应该大摇大摆,而是应该在云龙山多呆几天,做个初步调查,划定一个怀疑范围,只让他们知道他下山了,这样范围就缩小了。不过,这也没什么,回到山上再一一排查,自己下山以后又有谁下了山或者有其他可疑举动。王有金相信,用不了半天时间,他就可以把这个可恶的叛徒揪出来。
  一切都很清楚了,一切也都尽在掌握中,接下来就是去会会保安队队长。从他嘴里把叛徒挖出来,倒也省去许多麻烦。他并不想在麦县呆得太久,先把李美的事情做个了结,再快刀斩乱麻地肃反,清理掉不纯分子,然后把游击队带到大别山区,他就赶紧回去。上海那边也许已经开始制裁顾顺章了,和那件事比起来,麦县的事情可以说就不是个事情了。
  作为一个执行过无数次比这更危险更艰难任务的红队骨干队员,王有金在傍晚来临之前就摸清了保安队王队长住在哪里,家里有多少口人,每个人都住在哪个房间。他还实地勘查了一番。他本来打算隐蔽在王队长家的大院里,半夜时进入卧室逼他就范,但他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案并不保险。他干脆就来到了保安队对面的马路边,在那里继续跪着乞讨。一直到夜里八点多钟时,王队长才出来,并且还是一个人。王队长在前面走,他在后面紧紧地跟着。这家伙果然没有回家,而是七拐八拐地到了一个小巷,闪身进了一户人家。王有金等着看到二楼的灯亮了,又在黑暗的墙角蹲了一会儿,然后起身到了屋后,爬到二楼,拨开窗户,把这两个狗男女堵在了床上,手脚利索地收了王队长的枪,别在了自己的腰里。女的拉着被子盖着身子,抖个不停。像头褪了毛的猪一样白胖的王队长颤抖着坐在床头,惊恐地看着他。王有金拉过来一张椅子,用枪对准簌簌发抖的王队长,笑眯眯地看着他。王队长哪里见过这种阵势,王有金准备的手段一个都没用上,他啥都说了。
  王队长一开口,就把王有金吓了一跳,事情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并没有叛徒。李美是被他的大伯告密的。大伯告密的原因很简单,李美要把家产卖掉给游击队买枪,而大伯的算盘是,让保安队把李美抓捕枪毙掉,她的弟弟还小,她父亲一死,李家的家产就全是他的了。为了让保安队立即枪毙李美,他还特地许诺给县长一千块大洋,给王队长五百块大洋。李家的家产都将是他的,一千五百块大洋九牛一毛。王队长还老老实实地承认,他为此还狠狠地敲诈了他一笔,要了一千块大洋,这个畜生不如的家伙居然也很爽快地答应了。“畜生不如”这个词确是王队长说的,以示他对李美大伯人品的鄙视,两人不是一路人。
  王队长还说,他本来也没有想到李美她大伯居然会把她出卖了。他是麦县中学的校长,温文尔雅,知书达理,是县长的座上客,他王队长平常见到他,都要脱帽致礼的,他也以名士自居,爱理不理地对他点点头而已。他现在居然会干出这样有悖人伦的事情来,确实出人意料,并且他自己还主动承认,李美回到麦县,发展的第一个党员就是他,李美本来下一步还准备在县中学建立党总支,让他当党总支书记呢。他说,他根本就没把共产党放在眼里,一帮土匪,能成什么事儿?自古以来,没有土匪能成事儿的。他之所以答应李美,入了那个破党,就是为了把李美抓起来。   县长收了钱,也就不追究他加入共产党这事了。
  王队长觉得这事过于残酷,就没有让李美知道,李美到死都不知道是她大伯出卖了她,这对她也算是一个安慰吧。
  王队长可怜巴巴地看着王有金,喃喃地说:“我这也是听命于上司,抓捕、枪毙李美,也是迫不得已,一切都是县长的命令。”
  王有金晃了晃手里的快慢机,冷笑了一声,说:“继续说下去。”
  王队长愣了愣,眨了眨眼,带着哭腔说:“就这么多了,你还让我说什么?你说还有啥?只要我知道,我都说。”
  王有金说:“我知道云龙山有叛徒,我也知道是谁了,你说吧,我看看你说的是不是实话。你考虑好了再说,这可关系着你是死是活呢。”
  王队长对着王有金磕头,连鼻涕眼泪都出来了,说:“绝对没有叛徒,英雄啊,好汉啊,如果有叛徒,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王有金摇了摇头,这个家伙还是没有说老实话。他冷笑了一声,说:“如果没有叛徒,那你们怎么知道我扮成算命先生进了县城呢?”
  王队长看了看他一身乞丐的打扮,露出一脸困惑,迟疑地说:“我不懂你说的是啥,算命先生那事儿,是给县长办的,县长要给他爹找块风水宝地,他主要觉得算命先生都是偷奸耍滑的人,怕折自己阳寿,不肯说出风水宝地。他让我把他们都抓起来,互相做个对照,看看他们说的是不是实话。所以我才把他们都抓起来了。你要是不高兴,我这回去就把他们放了。”
  王有金愣了一下,眯着眼睛盯着他:“你说的是实话?”
  王队长立即赌咒,他要是说一句假话,天打五雷轰,断子绝孙。
  王有金仔细地审视着他面部表情的每个变化,以他在上海滩审讯过无数敌人和叛徒的经验,他看得出来,这家伙确实不像撒谎。
  王队长却没有他有经验,他以为王有金并不相信他的话,忙又讨好地说,他敢拿全家性命保证,保安队没有在游击队发展一个叛徒,但警察局有没有发展叛徒,他这就不大清楚了,说不定会有。他们抓共产党比谁都卖力。
  王有金欠了欠身子,刚要站起来,王队长像是想起了什么,忙伸着手惊喜地叫道:“我想起了我想起了,我们没有发展叛徒,但却安插了一个人,不过,他打进游击队后,我们一直联系不上,他还没有情报送过来。”
  王有金心里一动,厉声喝问:“谁?”
  王队长说:“郑金保。”
  7
  一切都很顺利。王有金并没有干掉王队长和他的相好。在他看来,留着这个愚蠢的保安队队长,可能对游击队更有好处。如果把他干掉了,再有一个厉害的角色当了保安队队长,那就弄巧成拙了。弄巧成拙的事情,王有金从来没有干过。他只是把两人捆起来,嘴里塞上棉花,用被子盖上,然后又爬上窗户溜走了。他做的这一切,连在夜空里飞过的猫头鹰都没有发现。
  李美的大伯也被顺利地制裁了。
  当天晚上,王有金趁着夜色的掩护,从县城城墙攀下,回到了那个小镇。镇上有一个只有他知道的联络站,他通过电台把李美的事情向党支部书记郑夏做了汇报。在等待上海回电的两天时间里,王有金把整个小镇转了个遍。小镇并不是很大,南北有两里多长,夹在山谷之中,镇子左边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鱼儿在水中悠哉游哉地嬉戏。空气真好,适合养老,山上野花开得正浓。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离开县城的第二天早上,当王大队长被人发现解救出来后,县长很生气,准备集中所有的警察和保安队前去剿灭游击队时。王大队长制止了,他说:“你们放心好了,游击队迟早要完蛋,他们那里有个叛徒。”
  县长更生气了,说:“不就是郑金保吗?你不是把他供出来了吗?”
  王大队长摇了摇头,说:“你们捉了那么多算命先生,又没抓到他,我能怎么办?我只得编个谎话把他糊弄过去,但我全说假话也不行,我得说点真话啊,郑金保算什么?这叫丢车保帅,那个人才是对我们真正有用的。那些算命先生还没放了吧?就按我说的,让他们替你看看风水再放了吧。”
  县长说:“如果再出什么差错,你吃不了兜着走。”
  王大队长说:“你放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中。”
  8
  两天之后,上海的指示终于来了,让王有金主持肃反,肃清游击队里的不纯分子,然后把队伍拉到大别山整编。组织还提醒他,前不久派到米县的一位特派员试图把游击队拉到大别山,被游击队的负责人找个了借口杀掉了。他们现在还不肯离开米县,组织正在想办法。党支部书记郑夏在电台里特地嘱咐王有金,麦县的情况比米县更复杂,一定要慎重。
  王有金告诉联络员,让他回电告诉郑夏,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他在傍晚回到了云龙山,向李有财队长简单汇报了县城之行。
  李有财脸红彤彤的,兴奋地说:“我说呢,这狗日的郑金保死犟死犟的,原来是国民党的特务,咱们这就去把他抓起来。”
  王有金摇了摇头,他准备放长线钓大鱼。他告诉李有财,先不要惊动郑金保,此人大有用处,留着他作为诱饵,比如可以让他送出去一个假情报,让保安队出来围剿游击队时,游击队半路而击,这样就可以消灭敌人武装自己。
  李有财忙点了点头,说:“特派员,你说得有道理,就这么办了。”
  王有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他:“队长,我此行还有一个目的,准备把整个队伍带往大别山区和红一军会合整编,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王队长犹豫了一下,说:“组织这样决定有组织的道理,但我想,咱们游击队留在麦县是不是作用更大呢?一来,游击队员都是本乡本土的,情况熟悉,能更好地开展工作。二来,这就像一颗种子,遍地开花,发展壮大了,能更加有力地支援大别山区。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意见,我对李政委也说过,希望组织能慎重考虑一下。”
  王有金盯着他的眼睛,说:“组织上已经决定了。”
  李有财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王有金,说: “那我服从组织的安排。”   两人一时没了话说,都坐在那里沉默地抽着烟,烟雾笼罩了两人,看不清两人的脸,但隐隐约约看得出来,两人都紧紧地锁着眉头。王有金抽完一袋烟,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说: “队长,你先回去吧,我也累了,准备好好地睡一觉,事情还有很多呢。”
  李有财站了起来,犹豫一下,问他:“特派员,还有什么事情,你给我说一下,我也好做个准备。”
  王有金说: “我其实还有一个任务,就是主持肃反工作。全国的根据地都在搞肃反,咱们这里情况更严重,李羡白、李美之死,还有郑金保混进了游击队,暴露出很多问题。你回去也好好想想,明天咱再商量商量怎么搞。咱们一定要做好这项工作,把一支纯洁的、党可以放心的队伍交给组织。”
  李有财走了,他在月光下拖着长长的孤独的影子,弯腰耸肩,像一条狗。
  望着游击队队长的影子,王有金想起离开上海的那天晚上,党支部书记郑夏曾经特地交待他,要充分认识到麦县工作的复杂性,所有的游击队都不愿意离开家乡,要有耐心。这个游击队长果然不想离开麦县。事情看来并不简单。
  王有金躺在床上,在黑暗中瞪着房顶,屋梁上爬过一只老鼠,吱吱地叫着。他仔细地回想了这几天来的经历,心里觉得哪里好像有些不对劲,但到底是哪里,他却一时没有头绪。这种不安的感觉让他睡意全无,他不得不把这几天来所有的经历放在眼前,一分一秒地打量着琢磨着。月光透过破烂的窗户照进来,他一脸忧心忡忡。终于想起来了,既然保安队王队长告诉他郑金保是他安插进来的人,即使游击队不杀郑金保,王队长也不会相信他了,利用他来歼灭保安队显然是不可能的,这个特务的利用价值是零,留着他,反而是个祸害。王有金痛苦地按了按太阳穴,太阳穴嘭嘭地跳动。他这几天连轴转干了那么多事情,脑袋一刻都没有闲着,犯下这个低级错误有情可谅。那么,一直坐镇云龙山的游击队长李有财刚才听他说了,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层呢?是现在起来找到李有财,把郑金保控制起来,还是等到明天?他正在犹豫不决,听到屋门发出了像老鼠一样的吱吱声,他立即翻身起床,把身子倦在墙角的阴影里,手持快慢机,打开保险,对准了门口。
  来人推开了屋门,手里拎着一把闪着寒光的枪。月光照在那人的脸上,王有金看着那张脸,叹了口气,对准来人的脑袋,抠响了扳机,扳机发出一声无可奈何的撞击声,好像是在嘲笑他。这是一颗臭弹。他刚要退出子弹,来人的枪响了,一颗子弹欢乐地叫喊着向他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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