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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2000年第3期发表的补白《旱灾的损失》(第93页)讲我国平均每年因干旱受灾面积2 173.3×104hm2,成灾面积893.0×104hm2,平均每年减产粮食100×108kg,是指旱灾造成的农业方面的损失,实际上,干旱还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失(据《北京晚报》2000年6月12日资料):我国平均每年因干旱对工业造成经济损失144.7亿元,给其他行业造成间接经济损失852.3亿元;全国每年因干旱造成地下水超采量超过80×108m3,形成地下漏斗区56个,面积在8.7 km2,30多座城市不同程度出现地面沉降、塌陷和裂缝。(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