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法律 实现索赔权益最大化

来源 :农民科技培训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uodf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人身财产受损的情况。在索赔的过程中,当事人如果选用法律合理、索赔对象恰当,也许会得到双倍或多倍的赔偿。
  消费遭遇欺诈,可获三倍赔偿
  【案例】今年“五一”节前,某服装专卖店挂出大幅广告标语声称:为加速资金回笼,现以最低价格清仓甩卖全部商品。路过此店的刘某被甩卖广告所吸引,便以399元的价格买了一件六折的羽绒服。时隔不到一个月,刘某从该店在电视台所作的广告中了解到,他劳动节前购买的同一品牌羽绒服已降至每件180元。为此,他投诉到消费者协会,要求专卖店依法三倍赔偿其购衣款。消协经过调查核实后,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责令服装专卖店退还刘某购衣款399元,并三倍赔偿其购衣款1197元,合计1596元。
  【点评】修订后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实践中,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经营者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故意制造假象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二是经营者在客观上已经实施了欺诈行为;三是消费者由于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陷入错误的认识中,购买了含有虚假成分的商品。本案中,服装店宣扬的“最低价”与事实并不相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行为已构成了欺诈,故应三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商家“假一赔十”,承诺并非戏言
  【案例】今年春节前,消费者鲍某到某超市购买白酒两瓶,价款400元,售货员当面保证是正牌产品,否则将“假一赔十”。后来鲍某在招待朋友时,发现所购白酒系假酒,即向超市要求退货并按其承诺赔偿,但遭到拒绝。鲍某为此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购买白酒的行为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被告所做出的“假一赔十”的所附条件成立,应承担其售货员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鲍某人民币4000元。
  【点评】所谓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指定或约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本案中,由于鲍某所购白酒并非售货员所保证的正品,此时“假一赔十”的所附条件即成立。应当指出的是,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出了三倍赔偿的规定,但因为“假一赔十”是商家为了赢得顾客,让顾客确信自己经营的商品不是假冒伪劣商品而自愿承担的义务,是商家对顾客做出的承诺。这种承诺是商家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并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这种承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商家必须依此承诺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重复投保人身险,几份合同算几份
  【案例】唐某去年6月退休时,甲人寿保险公司为其办理了“健康综合保障计划”保险。3个月后,其女儿又在乙人寿保险公司为她办理了“重大疾病保险”。去年底,唐某在保险期间内因病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8万余元,乙人寿保险公司依照合同赔付了住院医疗保险金6万余元。当老人要求甲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时却遭到拒绝。为此,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我国《保险法》并未禁止人身重复保险。因此,甲人寿保险公司“重复保险合同无效”的辩解主张不能成立,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疗保险金5万元。
  【点评】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法》并不禁止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重复保险,被保险人可以先后或同时参加同一种或多种人身保险,而且可以根据约定得到规定的保险金。唐某在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人身保险,在理赔事由发生后,这两家保险公司均应按各自所签的保险合同理赔,相互之间并不存在竞合免赔。对于保险者来说,人身保险的合同就是索赔依据,有几份保险合同,就可以得到几份赔偿。
  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
   张兆利
其他文献
在江苏省响水县144个行政村的40多万农民中,若要问“什么肥料最贵”、“怎么辨别假劣肥料”等这些问题去找谁,他们会随口答道:孙站长。老乡们所说的这位孙站长,就是今年45岁,中等身材的土肥站站长孙国跃,同时他也是具有国家级推广研究员职称的农民讲师团优秀教员。  从2008年3月2日孙国跃第一次走上农民培训的讲台到今年6月底,他累计备课40万字,走访500多位农民,给全县40%以上的群众授过课,向他们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持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所在,是农业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农广校是农业部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聚合农业教育培训资源的综合性平台,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责无旁贷。要发扬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加强农广校建设,发挥好农广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主力军作用,为现代农业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  一是认真实施好新型职业农
承德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总面积3648平方公里,辖6镇、17乡,378个行政村,人口4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是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承德市供港蔬菜、肉鸡和生猪产业大县,2012年被农业部确定为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  承德县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县委常委会对此项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专门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以农牧、财政、人社、发改、教育、土地、金融等20多个部门负责人
小麦秆黑粉病又称“铁麦条”,为系统侵染病害,主要危害小麦茎秆、叶和叶鞘,对小麦的产量及品质影响较重。20世纪80年代,河南省洛阳市因大面积种植感病品种小麦,加上菌源在土壤中的连年积累以及疏忽了防治,致使小麦秆黑粉病在丘陵旱地的小麦种植区域严重发生。病害发生面积49.99万亩,病害严重的地块,病穗率高达40%~50%,经过数年防治得到了有效控制。但近些年来,随着栽培、耕作制度的变化,又逐渐呈现加重的
张家口是河北省天主教工作重点市,信众百人以上的聚居村117个,这些宗教村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迫切需要致富知识和致富带头人。2010年以来,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牵头,连续5年依托张家口市党员干部培训学院举办宗教村优秀青年中专班,共招收学员1890名。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条以“学政策、学理论、学技能、学管理”为重点,以“党校性质、农校特色、军校管理”为标准的办学之路,确立了通过“校园 场
饲料是动物的“粮食”,也是人类的间接食品。因此,饲料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肉、蛋、奶、鱼等养殖业的高效生产和动物产品的安全卫生。目前,世界各国均很重视饲料卫生与安全。饲料卫生标准经过不断的补充与完善,已逐步向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靠拢,基本上与国际标准接轨。饲料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保障饲料安全卫生、畜禽产品安全、人类健康和保护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期节目解读了《饲料卫生标准》相关内容。  —
2016年起,辽宁省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相对分开,推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将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扩大到42所,实行高考前招生,同时实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办法。此外,高技能人才还可以免试录取到高职院校。
一、过“宣传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崭新课题,多地都在开展试点示范,没有成型经验可以借鉴。为此,莒南县一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联席工作会,对相关工作进行研判、部署。二是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媒体,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站等途径,宣传报道有关政策、工作情况、优秀学员等
作为农广校的“新兵”,教学工作时间虽然不长,但是邵文涛深刻感悟到:“一个人只有在工作中为集体贡献出个人的力量,使集体因个人的努力而优秀才是个人最大的成就感!”工作中,他将自己的成长和农广校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因个人的努力使农广校学员进步作为自己最大的成就。  扎根基层,甘于奉献  在基层从事农业工作,与农民打交道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因为基层没有城市的繁华与喧闹。可是邵文涛却不这么想,他经常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划分责任田,使农民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土地经营权,激发了农民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与对知识的渴求。正当此时,一所集教育培训、技术推广、科学普及、信息传播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她就是农广校。次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播出的《化学基础》等4门农学课程,电波通过空中的课堂传遍了祖国大地,从城镇、到乡村、再到田间地头,到处都可以听到专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