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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普遍实行了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户成了农业生产中基本的独立经营单位。然而,几十年来生产队集体积累的各种资金并没有分光,在联产承包后,承包农户还要按合同规定继续向村集体交提留款。据农业部不完全统计,联产承包前的三十多年来,集体积累的各种资金达820多亿元9其中流动资金约250亿元),联产承包后农户向村集体上交各种提留款每年达100多亿无,在生产队集体解体,这一笔巨额资金如何管好用好,发挥它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作用,是一个非常现实而重大的课题。在这种形势下,1985年以后,各地的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