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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那些共同生活了一辈子,磕磕绊绊走过几十年的原配“同林鸟”,本不是容易做出的决定。然而,人到老年,总会进入一个“老小孩”阶段,忍了一辈子的人,也会突然开始任性。加上快速变化的社会环境,年轻人思想方式的影响,于是,年过花甲甚至年逾古稀之后,上演一出“少年夫妻老来散”的,正在越来越多。
几十年的感情账 结婚58年,临近常人憧憬期待但难以追求的“钻石婚”,年近八旬的张大爷却再次将原配妻子王老太告上了顺义法院,和4年前一样,要求离婚。2011年,他为了“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曾经走进过法院,但被驳回。如今,他再次决绝地第二次起诉,要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了结这段婚姻。
按照张大爷的说法,58年了,夫妻之间却从来没建立起感情。
1957年,他和当年的小王,现在的王老太结婚,婚后也生下了四个子女,可是一辈子却生活在妻子的骂声当中,始终感受不到来自家庭的温暖,来自妻子的体贴和关心。
2011年的起诉被驳回后,老伴依然毫无改正之意。无奈之下,他只好到大女儿家居住。张大爷认为,他们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了解除精神痛苦,只能离婚。
王老太坚决不同意离婚。“要是判离,街坊们的议论我就受不了。”她说,这么多年了,她一直不离不弃,陪伴着丈夫走了一辈子,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她搞不懂,为何年逾古稀了,竟然还要为这种事上法庭?
在所有闹上法庭打离婚的老年夫妻中,王老太的疑问,几乎存在于所有被告的心里。过日子,谁家不是磕磕绊绊的,都过了多半辈子了,怎么就不能再过下去了?
记者采访部分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浏览了多份一年多以来老年人离婚的案例后发现,老年人离婚,特别是原来一直生活在一起的原配夫妻离异,首先要算的就是感情账。这与同样年龄阶段,但属于“半路夫妻”的,上来就分财产有着巨大的差异。
法官断案 张大爷再次没能如愿:他的起诉又被法官驳回。主审法官认为,两位老人结婚已经五十多年,在日常生活中虽因琐事产生矛盾,但并未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之间在日常生活中只要加强沟通与交流,以诚相待,互相关心体贴,妥善处理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家庭矛盾,双方是可以和好的。
记者了解到,一旦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即使上诉到二审法院,一般也不会直接判离,即使二审法官认为双方确实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基础,也会“发回重审”。一位中院民事庭法官告诉记者,中国是实行二审终结制,如果一审不判离,二审判离,其间还必然涉及到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等问题,这时如果一方不服,按照二审终结制的规定,就已经无法上诉。“所以我们都是发回重审,让双方即使对财产分配等一些问题有意见,仍然有获得司法帮助的机会。”
专家支招 原配老年夫妻离婚,常常被迫出现“离婚不离家”的现象。老人一辈子只攒下一套房子,没有别的住处,而且财产分配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又往往拿不出补偿款。因此双方离婚了,还是得住在一起。
即使如此,离婚意志坚决的人也认为这样就算求得了精神上的解脱。一线法官介绍说,从很多起老人离婚案中可以看出,不少人实际上也是受到了这个日新月异时代的影响,新观念、周围人的新做法,使得原来不能理解、不敢做的事情都变得越来越能接受。特别是现在家庭规模变小,个体的事情无需受到一个大家族的影响。这些都使得老人离婚变得越来越不新鲜。
北京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工作多年,她认为,高龄老人离婚,如果是常年积怨,一方认为另一方“不尊重、不照顾、太强势”,这些事实很可能是存在的。“强势一方总有个错觉,觉得‘反正也都过了几十年了,缺衣少食、政治运动这些苦难全都一起熬过来了,现在人也老了,一辈子就快过去了,你还能怎么样’?”她说,恰恰是这种思想,让强势一方的老人不愿调整自己对待老伴的态度。可老人一旦进入了“老小孩”的阶段,真的会向小孩子一样任性,不管不顾,这时候,如果以前的强势一方能够稍微退让,以较为温和、温柔的方式处理夫妻关系,这个几十年的婚姻未必就不能挽救。“怕就怕一直我行我素,毫不退让,那这个家可就真散了。”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摘自《北京晚报》
几十年的感情账 结婚58年,临近常人憧憬期待但难以追求的“钻石婚”,年近八旬的张大爷却再次将原配妻子王老太告上了顺义法院,和4年前一样,要求离婚。2011年,他为了“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曾经走进过法院,但被驳回。如今,他再次决绝地第二次起诉,要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了结这段婚姻。
按照张大爷的说法,58年了,夫妻之间却从来没建立起感情。
1957年,他和当年的小王,现在的王老太结婚,婚后也生下了四个子女,可是一辈子却生活在妻子的骂声当中,始终感受不到来自家庭的温暖,来自妻子的体贴和关心。
2011年的起诉被驳回后,老伴依然毫无改正之意。无奈之下,他只好到大女儿家居住。张大爷认为,他们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了解除精神痛苦,只能离婚。
王老太坚决不同意离婚。“要是判离,街坊们的议论我就受不了。”她说,这么多年了,她一直不离不弃,陪伴着丈夫走了一辈子,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她搞不懂,为何年逾古稀了,竟然还要为这种事上法庭?
在所有闹上法庭打离婚的老年夫妻中,王老太的疑问,几乎存在于所有被告的心里。过日子,谁家不是磕磕绊绊的,都过了多半辈子了,怎么就不能再过下去了?
记者采访部分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浏览了多份一年多以来老年人离婚的案例后发现,老年人离婚,特别是原来一直生活在一起的原配夫妻离异,首先要算的就是感情账。这与同样年龄阶段,但属于“半路夫妻”的,上来就分财产有着巨大的差异。
法官断案 张大爷再次没能如愿:他的起诉又被法官驳回。主审法官认为,两位老人结婚已经五十多年,在日常生活中虽因琐事产生矛盾,但并未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之间在日常生活中只要加强沟通与交流,以诚相待,互相关心体贴,妥善处理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家庭矛盾,双方是可以和好的。
记者了解到,一旦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即使上诉到二审法院,一般也不会直接判离,即使二审法官认为双方确实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基础,也会“发回重审”。一位中院民事庭法官告诉记者,中国是实行二审终结制,如果一审不判离,二审判离,其间还必然涉及到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等问题,这时如果一方不服,按照二审终结制的规定,就已经无法上诉。“所以我们都是发回重审,让双方即使对财产分配等一些问题有意见,仍然有获得司法帮助的机会。”
专家支招 原配老年夫妻离婚,常常被迫出现“离婚不离家”的现象。老人一辈子只攒下一套房子,没有别的住处,而且财产分配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又往往拿不出补偿款。因此双方离婚了,还是得住在一起。
即使如此,离婚意志坚决的人也认为这样就算求得了精神上的解脱。一线法官介绍说,从很多起老人离婚案中可以看出,不少人实际上也是受到了这个日新月异时代的影响,新观念、周围人的新做法,使得原来不能理解、不敢做的事情都变得越来越能接受。特别是现在家庭规模变小,个体的事情无需受到一个大家族的影响。这些都使得老人离婚变得越来越不新鲜。
北京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工作多年,她认为,高龄老人离婚,如果是常年积怨,一方认为另一方“不尊重、不照顾、太强势”,这些事实很可能是存在的。“强势一方总有个错觉,觉得‘反正也都过了几十年了,缺衣少食、政治运动这些苦难全都一起熬过来了,现在人也老了,一辈子就快过去了,你还能怎么样’?”她说,恰恰是这种思想,让强势一方的老人不愿调整自己对待老伴的态度。可老人一旦进入了“老小孩”的阶段,真的会向小孩子一样任性,不管不顾,这时候,如果以前的强势一方能够稍微退让,以较为温和、温柔的方式处理夫妻关系,这个几十年的婚姻未必就不能挽救。“怕就怕一直我行我素,毫不退让,那这个家可就真散了。”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摘自《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