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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再一遍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
——伏尔泰
概而言之,高军写《世间的盐》就好比柳敬亭讲《故事会》,阿尔莫多瓦拍肥皂剧,王梵志写打油诗,旁逸斜出一种味道。书中的故事皆是街谈巷议的平常事,就算你没经历过,也必定听人讲过;就算新闻里没有,评书里也该听过。但不同之处在于,他故事的角色都是突兀奇崛之人。说到底,俗世多奇人,庙堂之上唯有巾笥之龟而已。
其实第一时间我就拿到了《世间的盐》,可封面还没有焐热,就被朋友抽去读,辗转回到我手里时已经是一个月后。读完没几天,又被另一拨朋友搜去,又不知道经历了几番风雨,最后送回来时,书已经变得油光可鉴,是封面儿软,书角儿卷,里头《给牛把尿》那一篇的中缝里还有一粒发黄的饭粘子。像极了九十年代初期我在地摊上一眼看见就知道肯定好看的那种书。
不过,六月份读完的书,隔了两个多月,似乎都忘记写了什么了。只记得当时读的时候,忽而乐,忽而悲,忽而动情,忽而叹气。“世间的盐”,说白了就是人生的味,酸甜苦辣,咸味打底,仅此而已。想来,读者总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乐不可支的故事。而我时隔多日想起的却是两处令我动情的地方。
一处是《爱猫大老黄》里,写到小猫之死,结尾他只说了一句:“后来,我就不养猫了。”这句话让我大恸,因为感情一旦养成,便不易割舍,所以,人生在世应当尽量别给自己增加额外的感情。我一直不养猫,也是因为如此。
一处是《武功》里,写老何长大成人,回到故乡,曾经严厉的父亲把好烟拿出来说:“来!你尝尝这个。”这句话场景俨然,我想起我工作后第一次过年回家,和我爸喝完酒,他把从前藏的好酒拿出来,非要让我带回北京,我说:“不方便拿,你留着喝。”他却说:“有什么不方便的,你带回去慢慢喝。”
此外,我念念不忘的,还有那些用词至为平淡却意境极为深远的白描,试举几例:“雨后,山下的云起来了”“中午大太阳下,街景荒荒”等。大约是他画画久了,自然而然就如此。
1. 马陵瓜因为瓜皮薄,最怕打雷。西瓜成熟后,天上一打炸雷,瓜田里的一些瓜就被震裂了,这时候我就下到地里拣瓜。这种一震即破的瓜最好吃,瓜瓤极嫩,入口就化了,没有一点絮的感觉,也没有一般西瓜那种入口的丝络感。口福好成这样,真是惭愧!惭愧!夏天在瓜田看瓜也是一种美好的体验,瓜地的四周有万千的虫鸣、蛙鸣似乎能把人浮起来。风从瓜棚自由地钻来钻去,萤火虫鬼魂般在瓜垄中低飞。
2. 其实读书也要有一种机缘,小的时候如果缘好,一下子读进一本与自己性情相符的书,会养成一种口味。也不要太多太滥,一两本就好了。因为这个时候读书像庙里哑和尚撞钟,一杵是一杵,声音受用一生。
3. 我端着盆到桃花溪边洗被子。我在家里把被子泡上洗衣粉,泡透了,然后到桃花溪上游,把被子放在溪水里展平。被子就像被激活了似的,乘风破浪而下。我骑上车,赶紧跑到下游接被子,拎上来一抖,干净了。
4. 我爷爷脾气就爆,他跟自己生气。有一回挑水把水桶不知道怎么弄翻了,他一气之下把水桶给揍个粉碎,然后扬长而去。
5. 长夏无事,中午吃过饭,街上热成烘炉一样,除了偶尔听到一两声驴叫和蝉鸣,街上基本没了活物。店里胖大婶们横七竖八地倒成一片,跟发生了命案似的。
6. 那时我以为书读得越多,我就可以走得越远,似乎有无尽的原野正在眼前展开,有无数新鲜事情等自己去体验。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就是自个儿心里觉得有。
7. 路不太好开,有许多胳膊肘弯的盘山公路。吴老三神经不大好,开着开着,把前大灯一闭,把油门轰到最大,汽车以八十迈的速度在盘山公路上狂奔。一个山头下来,耳朵因为不适应这种急骤的气压变化,嗡嗡地发胀。等方向盘归正的时候,他还来个大撒把。他用不屑的眼神左右扫我,看我会不会求他开慢点。我偏不!要死一块死。
8. 喜欢中医的原因,是中药的名字好听、比如半夏、车前子、当归、川贝、墓头回、益母草、泽泻、穿心莲、夏枯草、黄连、乌头等等,这些名字使人想到田野和草木的香气。
9. 老陈说没人后20年,城市里森林就长起来了。如果还剩我一个的话,我就天天在外面看楼盘。哪些现在热卖的楼旁销售部门口都狐兔出没,藤子把门都长没了。我一个人围着件兽皮裙子,拿个石头斧子,从这颗树上荡到那棵树上,看哪家楼旁绿化好地段好就住几天。我在楼下开荒种芋头种菜。养只猪娃子。晚上在竹林里弹琴复长啸,明月来相照。一个楼盘住得不开心了,我一声长嗷地就走了。
10. 书这东西尝过滋味后,就想再尝。实际上好看值得看的书不多。一个人如果到图书馆去看看,是根本不想写书的。那里是书的国,一座迷宫,是文字的火葬场。坐拥书城,会把真实的人生丧尽。真正值得读的书就是那么多,一本也不多,一本也不少。很多人年轻时喜欢读书,随着年龄大了,慢慢就不读了,一个是读书把眼睛弄坏了,另一个是慢慢对书的兴趣寡淡了,他需要喝更浓的酒了。
11. 但今天老刘一个人好好地哭了一场,哭完以后觉得心里松快了许多。小猫不解地看着他,用自己粉红色的小爪子去触他的脸。他一把把这只小猫抱在怀中,仿佛找到了彼岸。他给自己在人世的生活找到一个理由,他不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更弱小的东西要他来照顾。他的生活必须要有规律,他得给猫弄吃的,有的时候自己也吃点。老刘胖起来了,生活也正常了。每天早晨他打开家门的时候,他就想这个世界上还有两个活物。
——伏尔泰
概而言之,高军写《世间的盐》就好比柳敬亭讲《故事会》,阿尔莫多瓦拍肥皂剧,王梵志写打油诗,旁逸斜出一种味道。书中的故事皆是街谈巷议的平常事,就算你没经历过,也必定听人讲过;就算新闻里没有,评书里也该听过。但不同之处在于,他故事的角色都是突兀奇崛之人。说到底,俗世多奇人,庙堂之上唯有巾笥之龟而已。
其实第一时间我就拿到了《世间的盐》,可封面还没有焐热,就被朋友抽去读,辗转回到我手里时已经是一个月后。读完没几天,又被另一拨朋友搜去,又不知道经历了几番风雨,最后送回来时,书已经变得油光可鉴,是封面儿软,书角儿卷,里头《给牛把尿》那一篇的中缝里还有一粒发黄的饭粘子。像极了九十年代初期我在地摊上一眼看见就知道肯定好看的那种书。
不过,六月份读完的书,隔了两个多月,似乎都忘记写了什么了。只记得当时读的时候,忽而乐,忽而悲,忽而动情,忽而叹气。“世间的盐”,说白了就是人生的味,酸甜苦辣,咸味打底,仅此而已。想来,读者总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乐不可支的故事。而我时隔多日想起的却是两处令我动情的地方。
一处是《爱猫大老黄》里,写到小猫之死,结尾他只说了一句:“后来,我就不养猫了。”这句话让我大恸,因为感情一旦养成,便不易割舍,所以,人生在世应当尽量别给自己增加额外的感情。我一直不养猫,也是因为如此。
一处是《武功》里,写老何长大成人,回到故乡,曾经严厉的父亲把好烟拿出来说:“来!你尝尝这个。”这句话场景俨然,我想起我工作后第一次过年回家,和我爸喝完酒,他把从前藏的好酒拿出来,非要让我带回北京,我说:“不方便拿,你留着喝。”他却说:“有什么不方便的,你带回去慢慢喝。”
此外,我念念不忘的,还有那些用词至为平淡却意境极为深远的白描,试举几例:“雨后,山下的云起来了”“中午大太阳下,街景荒荒”等。大约是他画画久了,自然而然就如此。
1. 马陵瓜因为瓜皮薄,最怕打雷。西瓜成熟后,天上一打炸雷,瓜田里的一些瓜就被震裂了,这时候我就下到地里拣瓜。这种一震即破的瓜最好吃,瓜瓤极嫩,入口就化了,没有一点絮的感觉,也没有一般西瓜那种入口的丝络感。口福好成这样,真是惭愧!惭愧!夏天在瓜田看瓜也是一种美好的体验,瓜地的四周有万千的虫鸣、蛙鸣似乎能把人浮起来。风从瓜棚自由地钻来钻去,萤火虫鬼魂般在瓜垄中低飞。
2. 其实读书也要有一种机缘,小的时候如果缘好,一下子读进一本与自己性情相符的书,会养成一种口味。也不要太多太滥,一两本就好了。因为这个时候读书像庙里哑和尚撞钟,一杵是一杵,声音受用一生。
3. 我端着盆到桃花溪边洗被子。我在家里把被子泡上洗衣粉,泡透了,然后到桃花溪上游,把被子放在溪水里展平。被子就像被激活了似的,乘风破浪而下。我骑上车,赶紧跑到下游接被子,拎上来一抖,干净了。
4. 我爷爷脾气就爆,他跟自己生气。有一回挑水把水桶不知道怎么弄翻了,他一气之下把水桶给揍个粉碎,然后扬长而去。
5. 长夏无事,中午吃过饭,街上热成烘炉一样,除了偶尔听到一两声驴叫和蝉鸣,街上基本没了活物。店里胖大婶们横七竖八地倒成一片,跟发生了命案似的。
6. 那时我以为书读得越多,我就可以走得越远,似乎有无尽的原野正在眼前展开,有无数新鲜事情等自己去体验。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就是自个儿心里觉得有。
7. 路不太好开,有许多胳膊肘弯的盘山公路。吴老三神经不大好,开着开着,把前大灯一闭,把油门轰到最大,汽车以八十迈的速度在盘山公路上狂奔。一个山头下来,耳朵因为不适应这种急骤的气压变化,嗡嗡地发胀。等方向盘归正的时候,他还来个大撒把。他用不屑的眼神左右扫我,看我会不会求他开慢点。我偏不!要死一块死。
8. 喜欢中医的原因,是中药的名字好听、比如半夏、车前子、当归、川贝、墓头回、益母草、泽泻、穿心莲、夏枯草、黄连、乌头等等,这些名字使人想到田野和草木的香气。
9. 老陈说没人后20年,城市里森林就长起来了。如果还剩我一个的话,我就天天在外面看楼盘。哪些现在热卖的楼旁销售部门口都狐兔出没,藤子把门都长没了。我一个人围着件兽皮裙子,拿个石头斧子,从这颗树上荡到那棵树上,看哪家楼旁绿化好地段好就住几天。我在楼下开荒种芋头种菜。养只猪娃子。晚上在竹林里弹琴复长啸,明月来相照。一个楼盘住得不开心了,我一声长嗷地就走了。
10. 书这东西尝过滋味后,就想再尝。实际上好看值得看的书不多。一个人如果到图书馆去看看,是根本不想写书的。那里是书的国,一座迷宫,是文字的火葬场。坐拥书城,会把真实的人生丧尽。真正值得读的书就是那么多,一本也不多,一本也不少。很多人年轻时喜欢读书,随着年龄大了,慢慢就不读了,一个是读书把眼睛弄坏了,另一个是慢慢对书的兴趣寡淡了,他需要喝更浓的酒了。
11. 但今天老刘一个人好好地哭了一场,哭完以后觉得心里松快了许多。小猫不解地看着他,用自己粉红色的小爪子去触他的脸。他一把把这只小猫抱在怀中,仿佛找到了彼岸。他给自己在人世的生活找到一个理由,他不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更弱小的东西要他来照顾。他的生活必须要有规律,他得给猫弄吃的,有的时候自己也吃点。老刘胖起来了,生活也正常了。每天早晨他打开家门的时候,他就想这个世界上还有两个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