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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召开了联合国第二届人居大会。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人类居住事业发展的两个目标:一是“人人享有适当的住宅”,二是“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住区的可持续发展”。按我的理解,核心就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人居。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前提就是人人都要享有适当的住房;另一方面,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实现人居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