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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引黄灌溉的农业水价由政府水利主管部门的统一制定标准,因此各灌区之间的水价水平大同小异,普遍存在水价偏低、定价缺乏科学依据、用水户拖欠水费、实际执行水价失真、按灌溉面积收费而不是按实际用水量收费等问题。建议适当提高农业水价、推行用水户学会管理制度、完善水费收缴制度、完善灌溉计量设施实行计量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