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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影响文化和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传统产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但网络安全、商誉、盈利模式等问题无时无刻不在困扰着电子商务先行者们,“外热内冷”的电子商务危机四伏。在新旧商业形态的冲击和碰撞中,电子商务正从幼稚走向成熟,传统产业也正走出迷茫。人们逐渐认识到:要想驾驭信息化的浪潮,电子商务和传统产业的整合势在必行。
一、传统产业信息化浪潮势不可挡
1.电子商务改变传统的分销方式。传统的分销方式涉及生产商、分销商和消费者三个方面。电子商务环境下,互联网拉近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距离,分销模式相应产生变化。对比之下,电子商务对分销环境的简化必然带来整个产业效率的提高。
2.电子商务拓宽营销领域。互联网给电子商务开辟了一片崭新的营销领域,即网络营销。网络营销具有跨时空、多媒体、交互性强、拟人化、成长性、整合性、超前性、高效性、经济性和技术性等优点,并能迎合消费者日趋个性化的购买行为,提高生产者对市场反应的灵敏度,抢占市场先机。
3.电子商务改变人们的消费理念。通过互联网,消费者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刻订购商品和服务,货比千家,并通过鼠标和电子货币在几秒钟内完成交易。更重要的是,电子商务打破了几千年的历史,首次把主动权交给了消费者,变“卖方市场”为“买方市场”。
4.电子商务改变竞争格局。通过互联网小企业也可以获得平等的客户资源、机会和地位。传统的竞争格局被“e”网打破。机会均等、低成本、快增长引起了竞争规则的变化。网上客户关心的不是企业的大小,而是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只要有竞争优势,任何一家小公司都有获得成功的机会。
5.电子商务推动企业内部管理的革命。在电子商务的构架下,企业信息传递的方式由单向的“一对多式”向“多对多式”转换,便捷的沟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企业职能分工的模式,形成了“并行分工”的思想;电子商务模式下,企业的经营活动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出现了“虚拟企业”,节约了大量成本;电子商务的发展给跨国公司和财团的管理创造了优越的条件,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管理不再困难。
6.电子商务改变市场性质。主要表现为:中间商作用的淡化;市场多样化、个性化、时效性增强;市场细分更加彻底;商品流通和交易方式的变化:实物操作无纸化(即无纸单证、票据、文件等)和支付过程的无现金化(即电子支付)。
二、电子商务离不开传统产业的支撑
1.安全问题令人担扰。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存在着信息流、资金流、商流和物流四大流。其中的信息流、商流和资金流主要依赖网络传输的准确性和保密技术。从消费者与在线商店协商提交订单到CA中心的认证,再到支付网关的审核和发卡银行的审核批准,最后到交易完成,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安全可靠的通讯网络作为坚强的后盾。
2. 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目前,纯网络产业(不包括网络设备制造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ICP阶段(Internet的媒体阶段)。绝大多数ICP的商业模式为“以追求高点击率吸引广告商和投资商”,即“注意力经济”。
第二阶段:B to C阶段。B to C的收入主要来自网上零售和网上商店的租金。理论上,B to C将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当收入达到一定规模时,赢利会爆发性增长。
第三阶段:B to B阶段。在B to C和信息型B to B之后,B to B交易掀起了电子商务的第三次浪潮。B to B交易场将众多买方和卖方“汇聚”在一个中心交易所,并使他们之间以浮动价格进行交易。流动性是B to B交易中的关键因素。网络的不安全性会在信息、资金和物的流动中表现出来,给B to B带来不可承受之重。
由此可见,电子商务在冲击传统产业的同时也在为自身的问题所困扰,网络到现实并非尽是坦途。
3.信息产业法制化建设任重道远。许多困扰电子商务的问题都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来解决,例如:CA认证中心究竟应当由谁来做?CA认证中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加入WTO后在线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何与国际通用准则接轨?等等2002年7月、8月,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草案)》、《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和《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部法律法规。然而,要想建立先进的高度完善的法制体系,实现与国际接轨,有效保护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和立法机关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此外,互联网使用普及率问题,信用方面的问题,不充分的通信基础设施都阻碍着电子商务前进的脚步。
三、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整合
对传统产业而言,电子商务是一种新思路、新模式、新动力;对电子商务而言,传统产业有着经典的理论根基和经得起推敲的赢利模式,是肥沃的土壤,利润的源泉。网络与传统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关系,相反,它们是相互依存的。可以说,传统产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走向成熟是同一过程。但是,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整合远比“企业上网”复杂得多。二者在整合的过程中新旧思想的碰撞、不同模式的融合都会产生许多问题。走向互动合作的过程需要整合双方甚至社会各界的积极努力。
第一,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都应当更新观念。信息化浪潮的冲击让不少传统企业措手不及,他们或盲从或排斥或观望,总也摸不准信息化的脉搏。应当明确的是,我国电子商务已经走过了以IT厂商和媒体为主角的第一阶段(1997—1998年)和以电子商务网站服务商为主的第二阶段(1999—2000年),进入了以企业尤其是传统企业为主角的第三阶段。因此,传统企业应当信心十足地积极投入到“e转型”中。与此同时,电子商务界的精英也应当摒弃错误偏激的观点,走出“概念炒作”、“泡沫经济”的怪圈,回归“以商为本”的准则,脚踏实地地进行整合。对于电子商务这样一种新的商业形态,世界上没有定式可寻。现在,大家都在讨论电子商务的赢利模式,其实,模式是一个概念化很强的东西,过分追求赢利模式的先进性和独特性只会延误商机,无法使电子商务脱离纯概念化的沼泽。既然电子商务的赢利模式是未定之论,那么太专注于模式的纷争也就没有意义了。发展电子商务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冷静的研究和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真理才能真正打开电子商务的赢利之门。
第二,政府应当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一般而言,政府在电子商务中的角色有三种:规划者、管理者(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公正的法律环境、完善的市场环境)和应用者。政策、法律、安全和规范是电子商务的四大支柱,政府在这四个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政府已经敏锐地洞察到了电子商务对国民经济的重要影响。江泽民同志早在1998年就指出:“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以及工商企业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2002年是我国政府上网年,电子商务市场总投资达350亿元,比2001年增加了23.4%。政府上网不仅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力度,更增强了企业和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第三,应当站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角度进行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整合。信息产业的发展使信息化社会的建设成为可能。开展领域信息化、区域信息化、企业信息化是推动国家信息化的有效措施。传统产业中最早利用电子商务赢利的是旅游业。2002年,我国旅游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新的竞争已经在“青旅在线”、ELONG、CTRIP之间展开。近日,上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下简称上海农信社)投资4000万元,准备两年内在上海市区便利店内放置200个“如意24小时金融便利店”。这种“金融小站”所安装的新型ATM机除了具有提现、储蓄、转账、账户查询等功能,还可以办理水、电、煤气、手机交费,不但成功地拓宽了金融信息化的领域,而且推动了社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实现了跨行业的“三赢”。这些成功的尝试都给正在探索企业信息化改革者们带来了启迪。电子商务归根结底是一种手段,没有传统产业的支撑就只能停留在纸上。而传统产业不管曾经多么的辉煌,不走信息化道路注定会落伍。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只要立足自身现实,做好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分析,就不难找出理想的切入点,顺利整合。
第四,企业信息化应选择正确的途径。企业实现电子商务既可以从一个阶段向另一阶段做循环渐进式的前进,又可以沿着发展的道路跳跃前进。因为网络经济优化了业务流程,选择跳跃前进是切实可行的。▲
参考文献
1. [美]阿瑟·斯加利,威廉·伍兹.B to B交易场——电子商务第三次浪潮.现代出版社,2001.1
2.吴叔平.电子商务的价值链与赢利模式.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1
3.梁春晓.电子商务——从理念到行动.安徽: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10
一、传统产业信息化浪潮势不可挡
1.电子商务改变传统的分销方式。传统的分销方式涉及生产商、分销商和消费者三个方面。电子商务环境下,互联网拉近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距离,分销模式相应产生变化。对比之下,电子商务对分销环境的简化必然带来整个产业效率的提高。
2.电子商务拓宽营销领域。互联网给电子商务开辟了一片崭新的营销领域,即网络营销。网络营销具有跨时空、多媒体、交互性强、拟人化、成长性、整合性、超前性、高效性、经济性和技术性等优点,并能迎合消费者日趋个性化的购买行为,提高生产者对市场反应的灵敏度,抢占市场先机。
3.电子商务改变人们的消费理念。通过互联网,消费者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刻订购商品和服务,货比千家,并通过鼠标和电子货币在几秒钟内完成交易。更重要的是,电子商务打破了几千年的历史,首次把主动权交给了消费者,变“卖方市场”为“买方市场”。
4.电子商务改变竞争格局。通过互联网小企业也可以获得平等的客户资源、机会和地位。传统的竞争格局被“e”网打破。机会均等、低成本、快增长引起了竞争规则的变化。网上客户关心的不是企业的大小,而是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只要有竞争优势,任何一家小公司都有获得成功的机会。
5.电子商务推动企业内部管理的革命。在电子商务的构架下,企业信息传递的方式由单向的“一对多式”向“多对多式”转换,便捷的沟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企业职能分工的模式,形成了“并行分工”的思想;电子商务模式下,企业的经营活动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出现了“虚拟企业”,节约了大量成本;电子商务的发展给跨国公司和财团的管理创造了优越的条件,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管理不再困难。
6.电子商务改变市场性质。主要表现为:中间商作用的淡化;市场多样化、个性化、时效性增强;市场细分更加彻底;商品流通和交易方式的变化:实物操作无纸化(即无纸单证、票据、文件等)和支付过程的无现金化(即电子支付)。
二、电子商务离不开传统产业的支撑
1.安全问题令人担扰。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存在着信息流、资金流、商流和物流四大流。其中的信息流、商流和资金流主要依赖网络传输的准确性和保密技术。从消费者与在线商店协商提交订单到CA中心的认证,再到支付网关的审核和发卡银行的审核批准,最后到交易完成,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安全可靠的通讯网络作为坚强的后盾。
2. 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目前,纯网络产业(不包括网络设备制造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ICP阶段(Internet的媒体阶段)。绝大多数ICP的商业模式为“以追求高点击率吸引广告商和投资商”,即“注意力经济”。
第二阶段:B to C阶段。B to C的收入主要来自网上零售和网上商店的租金。理论上,B to C将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当收入达到一定规模时,赢利会爆发性增长。
第三阶段:B to B阶段。在B to C和信息型B to B之后,B to B交易掀起了电子商务的第三次浪潮。B to B交易场将众多买方和卖方“汇聚”在一个中心交易所,并使他们之间以浮动价格进行交易。流动性是B to B交易中的关键因素。网络的不安全性会在信息、资金和物的流动中表现出来,给B to B带来不可承受之重。
由此可见,电子商务在冲击传统产业的同时也在为自身的问题所困扰,网络到现实并非尽是坦途。
3.信息产业法制化建设任重道远。许多困扰电子商务的问题都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来解决,例如:CA认证中心究竟应当由谁来做?CA认证中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加入WTO后在线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何与国际通用准则接轨?等等2002年7月、8月,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草案)》、《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和《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部法律法规。然而,要想建立先进的高度完善的法制体系,实现与国际接轨,有效保护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和立法机关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此外,互联网使用普及率问题,信用方面的问题,不充分的通信基础设施都阻碍着电子商务前进的脚步。
三、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整合
对传统产业而言,电子商务是一种新思路、新模式、新动力;对电子商务而言,传统产业有着经典的理论根基和经得起推敲的赢利模式,是肥沃的土壤,利润的源泉。网络与传统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关系,相反,它们是相互依存的。可以说,传统产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走向成熟是同一过程。但是,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整合远比“企业上网”复杂得多。二者在整合的过程中新旧思想的碰撞、不同模式的融合都会产生许多问题。走向互动合作的过程需要整合双方甚至社会各界的积极努力。
第一,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都应当更新观念。信息化浪潮的冲击让不少传统企业措手不及,他们或盲从或排斥或观望,总也摸不准信息化的脉搏。应当明确的是,我国电子商务已经走过了以IT厂商和媒体为主角的第一阶段(1997—1998年)和以电子商务网站服务商为主的第二阶段(1999—2000年),进入了以企业尤其是传统企业为主角的第三阶段。因此,传统企业应当信心十足地积极投入到“e转型”中。与此同时,电子商务界的精英也应当摒弃错误偏激的观点,走出“概念炒作”、“泡沫经济”的怪圈,回归“以商为本”的准则,脚踏实地地进行整合。对于电子商务这样一种新的商业形态,世界上没有定式可寻。现在,大家都在讨论电子商务的赢利模式,其实,模式是一个概念化很强的东西,过分追求赢利模式的先进性和独特性只会延误商机,无法使电子商务脱离纯概念化的沼泽。既然电子商务的赢利模式是未定之论,那么太专注于模式的纷争也就没有意义了。发展电子商务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冷静的研究和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真理才能真正打开电子商务的赢利之门。
第二,政府应当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一般而言,政府在电子商务中的角色有三种:规划者、管理者(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公正的法律环境、完善的市场环境)和应用者。政策、法律、安全和规范是电子商务的四大支柱,政府在这四个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政府已经敏锐地洞察到了电子商务对国民经济的重要影响。江泽民同志早在1998年就指出:“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以及工商企业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2002年是我国政府上网年,电子商务市场总投资达350亿元,比2001年增加了23.4%。政府上网不仅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力度,更增强了企业和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第三,应当站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角度进行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整合。信息产业的发展使信息化社会的建设成为可能。开展领域信息化、区域信息化、企业信息化是推动国家信息化的有效措施。传统产业中最早利用电子商务赢利的是旅游业。2002年,我国旅游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新的竞争已经在“青旅在线”、ELONG、CTRIP之间展开。近日,上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下简称上海农信社)投资4000万元,准备两年内在上海市区便利店内放置200个“如意24小时金融便利店”。这种“金融小站”所安装的新型ATM机除了具有提现、储蓄、转账、账户查询等功能,还可以办理水、电、煤气、手机交费,不但成功地拓宽了金融信息化的领域,而且推动了社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实现了跨行业的“三赢”。这些成功的尝试都给正在探索企业信息化改革者们带来了启迪。电子商务归根结底是一种手段,没有传统产业的支撑就只能停留在纸上。而传统产业不管曾经多么的辉煌,不走信息化道路注定会落伍。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只要立足自身现实,做好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分析,就不难找出理想的切入点,顺利整合。
第四,企业信息化应选择正确的途径。企业实现电子商务既可以从一个阶段向另一阶段做循环渐进式的前进,又可以沿着发展的道路跳跃前进。因为网络经济优化了业务流程,选择跳跃前进是切实可行的。▲
参考文献
1. [美]阿瑟·斯加利,威廉·伍兹.B to B交易场——电子商务第三次浪潮.现代出版社,2001.1
2.吴叔平.电子商务的价值链与赢利模式.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1
3.梁春晓.电子商务——从理念到行动.安徽: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