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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司职责 一、负责对台港澳经济贸易的综合调研,全面掌握对台港澳地区的经济情况和信息,根据“一国两制”总方针和形势需要,研究和提出对台港澳地区的经贸发展战略和建议。 二、拟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的经贸政策、有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宏观指导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经贸工作。 三、参与编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贸易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对台进出口贸易年度计划,经贸管司总量平衡后监督执行。 四、组织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授权的民间组织的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