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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零售”作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最新阶段,呈现出许多不同于传统零售的新特点,这既对处于零售终端的企业物流配送策略提出了新要求,又极大地刺激了物流行业的创新发展。零售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第三方物流、自营和协同物流策略选择时,首要必须考虑的原则就是适应性原则零售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第三方物流、自营和协同物流策略选择时,首要必须考虑的原则就是适应性原则。即以“消费者”为导向,在兼顾内外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灵活处理物流成本与物流服务之间的作用关系。
关键词:新零售;零售终端;物流配送;零消关系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8.015
1 “新零售”的本质及其特点
“新零售”最早由马云在2016年10月杭州·云栖大会上提出并广泛在实业界、理论界等诸多领域被广泛使用。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在物联网、大数据、云技术等创新技术的驱动下,人们消费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零售业态的发展演进经历了传统零售为主、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阶段,迈进了以传统零售与电子商务相融合,以“线上线下+物流”为特点的新零售时代。“新零售”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依托互联网,以云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重构商品供应链、优化业态结构、促进线上线下与物流的深度融合,以“人”为本打造商业生态圈(商业生态圈:商业活动的各利益相关者通过共同建立一个价值平台而实现生态价值最大化,力求实现“共同进化”的商业生态系统。其中,不仅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还包括各企业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等要素。商业生态圈小到一个企业,大到一个产业、一个国家、乃至于整个社会)的新一代零售活动。
“新零售”要求企业在商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做到以“人”为本,在更加重视消费者体验的同时,兼顾企业员工、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利益,在适应并满足消费者动态性、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同时注重商业生态系统的塑造,实现产业链系统的“共同进化”。“新零售”的特点主要体现在:
其一,新零售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新零售体现了新时代经济价值消费的特点和提倡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无论是新零售业态类型的变革与创新,还是新零售运营模式的选择,亦或是新零售运营目标的实现都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以“人”为本既体现在以消费者需求变动为中心的商品与服务的供给,又体现在企业内部生产者之间、供应链上下游的合作对象之间的利益共享与人文关怀,是新一代零售活动存在并可持续发展的灵魂。
其二,以新零售为代表的“五新一平”搭建未来经济架构。新零售不能够独立存在于以高度普及和广泛应用互联网为特点的现代经济中,新零售必然与新制造、新技术、新金融、新能源实现连接互通、数据共享,在新时代经济环境中基于一个优质的营商平台而进一步开展生产、流通和销售活动,搭建新时代经济发展架构,实现社会生产的良性循环。
其三,线上线下与物流进入深度融合阶段。“新零售”的核心在于推动线上与线下的一体化,即实现线上互联网平台与线下实体商业高度融合,完成电商平台与实体零售店铺在商业维度上的优化升级,促进价格消费向价值消费全面转型。同时,基于消费者对商品使用价值的本质诉求,将线上、线下和物流“三力合一”,推进其深度融合,为社会提供更深、更广的体验式、场景化的多元性消费,实现新时代商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四,“全渠道”(全渠道是零售企业运营中建立或整合的,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复合型体验(购物、娱乐与社交等)需求的多类型渠道。主要包含线上渠道(如网站、上门直销、直邮/目录、电话/电视购物和网店等)、线下渠道(如实体店、服务网点与体验中心等)和移动渠道(如各种社交媒体、Email、微博、微信以及直播平台等)。)为新零售奠定坚实的基础。“新零售”区别于传统零售的重要特征之一即两者渠道有别。“新零售”要求实现线上、线下和移动渠道的全方位融合,必须打通线上线下和移动渠道的界限,重构供应链,促进物流方案升级。就“新零售”而言,它是一种既来源于全渠道,不仅仅局限于全渠道零售的一种新型零售活动。借助全渠道,“新零售”在消费的时间、空间和消费方式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充足的便利,既打破了消费场景的空间限制,又消除了消费体验的线上线下差别。
2 “新零售”对零售终端物流配送提出了新要求
传统商品贸易过程围绕“生产—流通—消费”的三段式进行,零售商作为零售终端直接与消费者接触,在完成商品的“最后一跳”的同时,使得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时至今日,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以电子商务为起点,新零售为核心的现代商品交易尽管在本质上仍然是围绕“生产—流通—消费”的三段式运行,但是在实际过程中零售终端与消费者面对面完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比例持续下降,为消费者提供最后一次服务的主体更多时通过物流配送服务商(配送业务员、货物自取柜、无人机等)来完成,物流配送成为零售终端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对接核心载体和媒介。
新零售要求的直接配送到户模式,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消费增值服务和消费便利;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实现商品“最后一跳”的难度,对零售终端物流配送及其管理、物流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1 凸显物流配送的“零消关系”维护功能
随着商品贸易线上线下的快速融合发展,以及消费者因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消费水平等诸多因素导致其差异化、个性化、分散化消费特征日益突出,线上消费者更多注重于线上购物的消费体验、商家服务和线下对商品实体的消费感受,线下消费者则更多关注在实体店铺的一体化服务(包括店铺内服务及商品配送上门服务等)及消费心理体验,这对当下以物流配送为载体和媒介的“零消关系”(“零消关系”指零售商(零售终端)和消费者(终端消費群)之间的关系)维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 突出物流配送的时效性、准确性要求
随着零售业态的不断创新,线上线下零售业态除了常见的便利店、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百货店、SHOPPING MALL、购物综合体等以外,针对不同商品类型和服务需求的全天候店铺、机器人服务、无人店铺等为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提供了更多消费选择机会,创造并形成了更多的物流配送订单。同时,由于消费者对商品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款式、花色、形状、尺寸、使用效果、品牌知名度等)日益突出,现有线上线下零售店铺销售商品品类极大丰富,消费者订单呈现出下单频次高、订单商品数量少、订单商品品类杂的特点,致使物流配送服务日处理订单数量、规模大大增加,对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配送服务的时效性、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 促进物流行业的平台化、智能化发展
面对巨大消费者,巨量订单的海量信息,“新零售”要求物流业必须针对商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在经营过程中注重对商流的业务匹配,以消费者为导向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支撑服务;面对客户需求差异化和物流运力分散化的矛盾,“新零售”要求物流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物流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思维,根据客户需求为消费者提供集下单、配货、仓储、运输等全方位一站式物流方案,建立服务整个供应链的高效物流服务网络;随着“新零售”对于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一体化运作的迫切需要,物流企业必须在实现供应链全流程与价值链全流程的重构与提升的基础之上,结合人工智能、无人技术和末端优化思维,发展智能智慧物流实现物流全过程的高效协同,提高配送车辆满载率和对配送时效的控制能力,保障货物交付的完整性。
2.4 实现物流配送的高质量与低价格平衡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尽管商品流通的物流成本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是物流成本偏高仍然是不争的事实。高质量、高效率的物流服务必然伴随着高物流成本投入,物流成本与物流服务水平之间的效益悖反规律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始终有效。在新零售背景下,如何在“线上线下+物流”的发展模式中平衡了兩者关系,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以相对低的物流成本向消费者提供令其更加满意的物流配送服务,是当前理论界和企业家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基于此,在商品实现“最后一跳”的关键环节,物流配送必须从简单的为零售终端提供运力转向为其规划设计物流配送服务方案,在实现物流配送高效、准确的同时,通过物流管理优化控制降低由于返仓等不同因素导致物流成本上升问题,力求实现物流配送的高质量与低价格的平衡。
3 零售终端物流配送策略选择的影响因素及物流创新
3.1 影响因素分析
理论上来说,在当前消费者顾客忠诚度偏低、线上线下竞争激烈的背景下,零售终端选择什么样的物流配送策略以维持稳定的“零消关系”,内部因素与零售终端自身密切相关,外部因素与上游供应商或制造商、企业所在地的物流环境和第三方物流市场紧密相连。
3.1.1 内部因素
结合企业经营实践,零售企业日常经营的物流策略选择往往与其所从事的业态类型、经营商品品类、经营规模、组织形式,以及物流配送对企业成功的影响程度等密切相关,具体见表1、表2所示。
3.1.2 外部因素
零售企业所在地现有的物流环境、合作的供应商/制造商、第三方物流也会对其具体的物流配送策略选择产生不同的影响。比如不同的物流环境直接影响零售企业的物流成本与收益核算、第三方物流公司专业服务水平和报价直接影响零售企业的物流配送策略选择、供应商/制造商规模与市场势力大小直接影响了零售企业在供应链中地位和作用等(见表3)。
3.2 新零售下的物流服务创新
3.2.1 智能装备、无人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
其一,仓储环节创新:通过各类功能机器人(如AGV、货架穿梭装备、自动分拣机器人)、无人叉车、可穿戴设备(免持扫描装备、AR-智能眼镜)等智能装备对传统仓储技术和设备进行替代,从仓内分拣、搬运、上架等环节全方位革新仓储流程,实现全流程仓储自动化,降低人力投入,提高物流效率,建立并完善智慧仓储管理系统。
其二,“最后一公里”创新:物流配送从传统的驾驶员开车配送向无人驾驶配送转变,降低干线物流成本,以大数据为依托实现订单信息全流程共享,降低车辆在途的空载率。将无人卡车作为流动配送站点,利用配送机器人、无人机设备等完成送货上门服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其三,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在配送流程中结合商品品类、体积、价值、重量等条件和实际订单信息,根据事先确定的标准自动确定运费、交付时效等具体信息,在配送过程中实现智能化调度,大幅较少人力投入,降低出错率,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
3.2.2 构建多级分仓体系,保障库存精准配置,实现多级配送
其一,构建多级分仓体系:逐步建立包括仓储中心、仓储点和协同配送网点在内的三级立体分仓体系,实现信息采取、采购存储、货物调拨、分拣和配送等的一体化。同时,通过订单并流与集约化处理,实现商品对订单的最快响应,提高商品流通的时空效率,降低订单或单位商品的物流成本,促进高效配送。
其二,保障库存精准配置:建立以JIT为核心的库存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共享打通仓储信息分散化、碎片化的通道,整合社会仓储资源,零售终端通过分析消费历史及预测数据在不同仓库确定合理的库存量,缩短配送距离,提高配送时效。
其三,打造多级配送体系:根据商品属性的差异、配送设备的特性和人力资源情况,针对不同级别的配送需要打造多级、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如针对商品的保鲜等级、体积重量、单品价值等制定合理的配送分级标准,根据客户需求由系统给出最优配送路线,提高配送车辆的装载率,提供快速、准确、高效的配送服务。
3.2.3 整合供应商,打造仓配一体化物流系统 随着新零售的发展,消费者对配送速度和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零售终端企业倾向与物流企业,或者零散型中小零售企业之间协同打造专业化的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的物流配送服务系统。物流系统仓配一体化是适应新零售背景的物流分工的细化和融合化过程,是基于云平台和大数据的物流信息共享和物流资源整合过程,是传统物流模式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优化组合与创新过程,将在改善“零消关系”、降低物流成本、优化流通渠道和提供精准物流配送服务方案等领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
4 零售终端物流配送策略分析
在基于市场环境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快速变化的背景下,对零售终端的物流配送策略做减法,究其基本策略主要体现在企业自营、物流外包和协同共建三种类型,分别是以下几点。
4.1 自营物流模式
自营物流是企业结合市场拓展需要自建物流配送系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经营、自我服务的物流运行模式。零售终端自营物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零售商通过对自营物流系统的有效控制,大大提升物流配送的时效性、准确性,提高企业自身与消费者的亲密度和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有效维护“零消关系”,与此同时还有助于有效保护商业秘密。
4.2 第三方物流模式
零售终端第三方物流是当零售商在接到消费者订单后(线上)或在客户消费结算后提出配送上門的要求时,将配送业务委托于事先通过签订物流服务合同的专业物流公司,由第三方或者专业物流公司完成送达服务的物流服务外包模式。
4.3 协同配送模式
协同配送是指零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在自营成本过高且没有合适的专业物流公司能满足其配送需求的情况下,零售企业之间为了提高配送服务效率,节约物流成本,实现物流配送合理化而建立的功能互补性物流配送合作模式。该模式有助于在实现中小零售企业与消费者共赢的同时,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零售企业间配送合作,又称为协同配送。
此外,大部分零售终端企业都会结合企业自身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不同的企业成长阶段,将以上三种模式灵活进行组合应用,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并更好的服务于终端消费者。
5 价格服务视角下零售终端物流配送策略选择
就零售企业而言,在同时考虑物流价格与物流服务的条件下,一般认为竞争环境下的物流服务外包会导致物流价格的下降或者物流服务水平的提高。然而,根据付磊等在MNL模型下的研究发现,物流外包竞争的结果却呈现出“双降特征”——即物流价格与物流服务水平均下降,竞争机制下的物流服务外包存在低效率的情况(该结论成立的条件是在市场敏感度较低时,竞争分配机制导致零售企业在“双包”基础上引入更多物流配送服务企业参与竞争,使得物流服务价格因竞争而不得不下降,同时现实市场中单个物流企业由于市场份额下降而缺乏动力,进而导致市场整体物流服务水平下降,最终引起市场总体需求减少)。
基于此,随着新零售的快速发展,从物流价格与服务水平的视角出发,零售企业的物流模式必须紧密结合物流创新,并围绕市场发展实际逐步调整和完善。
5.1 基于物流服务外包的“第三方物流”策略
零售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策略模式下,在综合考虑价格与服务的前提下,一般选择将物流配送需求进行分割后外包给两个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即采取所谓的“双分包策略”。基于付磊等人的研究结论,不主张零售企业进一步划分物流配送需求引入更多的竞争者,避免物流价格与服务水平“双降”现象出现。
当然,如果某零售企业的物流配送服务合作伙伴唯一时,该零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企业发展需要在必要的条件下将物流需求进行分割,引入多家物流配送服务企业,以便于在物流成本支出不变的条件下获得更好的物流配送服务,巩固并提升“零消关系”;或者在物流服务水平不变的条件下节约更多的物流费用以更利于“零消关系”的巩固。
5.2 基于物流服务自供的自营物流或协同物流策略
当零售企业试图对市场实现更多的控制和把握,尤其是对于“零消关系”有更高的要求时,零售企业通常会采取自供物流配送策略。自供物流配送服务根据零售企业自身的市场规模和市场势力的大小、企业经营的商品品类等分为自营物流和协同物流。
(1)零售企业自营物流服务:高价格对应着高服务水平。然而,现实中零售企业选择自营物流模式往往会在物流价格和物流服务水平间寻找平衡点,该平衡点的确定与企业经营目标密切相关。当零售企业倾向于利润最大化目标时,通常会在确定的物流配送服务水平下对物流成本进行帕累托改进,寻求以最低的成本支出换取令消费者满意的物流服务(零售企业了解消费者对物流配送服务水平的要求);当零售企业更看重顾客忠诚度目标时,通常会在确定的物流成本下有效改进并提升物流配送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超出其基本要求的物流配送增值服务,营造并建立稳固的“零消关系”。
(2)零售企业协同物流服务:协同物流的本质仍然是零售企业自己承担企业物流配送业务,与自营物流的区别在于零售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企业单独承担自有物流配送业务在经济上不可取。协同物流是经营同类或类似商品,或者有着地缘关系的多家零售企业在资源共享、成本共担的原则下共建共用物流中心或配送中心,在实践中也存在由若干零售企业共建共用的同时,将多余的物流配送服务能力外包给辐射范围内的其他零售企业并收取租金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协同物流(配送)中心以确保各成员的配送需求满足为第一目标,保障配送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的基本要求(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配送管理)。
“新零售”既是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最新阶段,也是商品流通规律在人工智能、云科技和无人技术助推下的最新表现。因此,为了适应新零售的发展需要,零售企业作为商品零售的终端一环,如何在打造稳健的“零消关系”过程中加强物流规划、物流设计与物流合作,将物流管理嵌入到企业运营、商业管理模式之中,持续的增强“消费者体验”成为未来零售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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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付磊,廖成林.基于物流服务与价格竞争的零售商物流外包策略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17,(07):78-85.
关键词:新零售;零售终端;物流配送;零消关系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8.015
1 “新零售”的本质及其特点
“新零售”最早由马云在2016年10月杭州·云栖大会上提出并广泛在实业界、理论界等诸多领域被广泛使用。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在物联网、大数据、云技术等创新技术的驱动下,人们消费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零售业态的发展演进经历了传统零售为主、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阶段,迈进了以传统零售与电子商务相融合,以“线上线下+物流”为特点的新零售时代。“新零售”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依托互联网,以云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重构商品供应链、优化业态结构、促进线上线下与物流的深度融合,以“人”为本打造商业生态圈(商业生态圈:商业活动的各利益相关者通过共同建立一个价值平台而实现生态价值最大化,力求实现“共同进化”的商业生态系统。其中,不仅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还包括各企业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等要素。商业生态圈小到一个企业,大到一个产业、一个国家、乃至于整个社会)的新一代零售活动。
“新零售”要求企业在商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做到以“人”为本,在更加重视消费者体验的同时,兼顾企业员工、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利益,在适应并满足消费者动态性、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同时注重商业生态系统的塑造,实现产业链系统的“共同进化”。“新零售”的特点主要体现在:
其一,新零售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新零售体现了新时代经济价值消费的特点和提倡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无论是新零售业态类型的变革与创新,还是新零售运营模式的选择,亦或是新零售运营目标的实现都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以“人”为本既体现在以消费者需求变动为中心的商品与服务的供给,又体现在企业内部生产者之间、供应链上下游的合作对象之间的利益共享与人文关怀,是新一代零售活动存在并可持续发展的灵魂。
其二,以新零售为代表的“五新一平”搭建未来经济架构。新零售不能够独立存在于以高度普及和广泛应用互联网为特点的现代经济中,新零售必然与新制造、新技术、新金融、新能源实现连接互通、数据共享,在新时代经济环境中基于一个优质的营商平台而进一步开展生产、流通和销售活动,搭建新时代经济发展架构,实现社会生产的良性循环。
其三,线上线下与物流进入深度融合阶段。“新零售”的核心在于推动线上与线下的一体化,即实现线上互联网平台与线下实体商业高度融合,完成电商平台与实体零售店铺在商业维度上的优化升级,促进价格消费向价值消费全面转型。同时,基于消费者对商品使用价值的本质诉求,将线上、线下和物流“三力合一”,推进其深度融合,为社会提供更深、更广的体验式、场景化的多元性消费,实现新时代商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四,“全渠道”(全渠道是零售企业运营中建立或整合的,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复合型体验(购物、娱乐与社交等)需求的多类型渠道。主要包含线上渠道(如网站、上门直销、直邮/目录、电话/电视购物和网店等)、线下渠道(如实体店、服务网点与体验中心等)和移动渠道(如各种社交媒体、Email、微博、微信以及直播平台等)。)为新零售奠定坚实的基础。“新零售”区别于传统零售的重要特征之一即两者渠道有别。“新零售”要求实现线上、线下和移动渠道的全方位融合,必须打通线上线下和移动渠道的界限,重构供应链,促进物流方案升级。就“新零售”而言,它是一种既来源于全渠道,不仅仅局限于全渠道零售的一种新型零售活动。借助全渠道,“新零售”在消费的时间、空间和消费方式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充足的便利,既打破了消费场景的空间限制,又消除了消费体验的线上线下差别。
2 “新零售”对零售终端物流配送提出了新要求
传统商品贸易过程围绕“生产—流通—消费”的三段式进行,零售商作为零售终端直接与消费者接触,在完成商品的“最后一跳”的同时,使得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时至今日,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以电子商务为起点,新零售为核心的现代商品交易尽管在本质上仍然是围绕“生产—流通—消费”的三段式运行,但是在实际过程中零售终端与消费者面对面完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比例持续下降,为消费者提供最后一次服务的主体更多时通过物流配送服务商(配送业务员、货物自取柜、无人机等)来完成,物流配送成为零售终端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对接核心载体和媒介。
新零售要求的直接配送到户模式,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消费增值服务和消费便利;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实现商品“最后一跳”的难度,对零售终端物流配送及其管理、物流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1 凸显物流配送的“零消关系”维护功能
随着商品贸易线上线下的快速融合发展,以及消费者因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消费水平等诸多因素导致其差异化、个性化、分散化消费特征日益突出,线上消费者更多注重于线上购物的消费体验、商家服务和线下对商品实体的消费感受,线下消费者则更多关注在实体店铺的一体化服务(包括店铺内服务及商品配送上门服务等)及消费心理体验,这对当下以物流配送为载体和媒介的“零消关系”(“零消关系”指零售商(零售终端)和消费者(终端消費群)之间的关系)维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 突出物流配送的时效性、准确性要求
随着零售业态的不断创新,线上线下零售业态除了常见的便利店、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百货店、SHOPPING MALL、购物综合体等以外,针对不同商品类型和服务需求的全天候店铺、机器人服务、无人店铺等为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提供了更多消费选择机会,创造并形成了更多的物流配送订单。同时,由于消费者对商品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款式、花色、形状、尺寸、使用效果、品牌知名度等)日益突出,现有线上线下零售店铺销售商品品类极大丰富,消费者订单呈现出下单频次高、订单商品数量少、订单商品品类杂的特点,致使物流配送服务日处理订单数量、规模大大增加,对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配送服务的时效性、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 促进物流行业的平台化、智能化发展
面对巨大消费者,巨量订单的海量信息,“新零售”要求物流业必须针对商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在经营过程中注重对商流的业务匹配,以消费者为导向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支撑服务;面对客户需求差异化和物流运力分散化的矛盾,“新零售”要求物流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物流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思维,根据客户需求为消费者提供集下单、配货、仓储、运输等全方位一站式物流方案,建立服务整个供应链的高效物流服务网络;随着“新零售”对于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一体化运作的迫切需要,物流企业必须在实现供应链全流程与价值链全流程的重构与提升的基础之上,结合人工智能、无人技术和末端优化思维,发展智能智慧物流实现物流全过程的高效协同,提高配送车辆满载率和对配送时效的控制能力,保障货物交付的完整性。
2.4 实现物流配送的高质量与低价格平衡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尽管商品流通的物流成本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是物流成本偏高仍然是不争的事实。高质量、高效率的物流服务必然伴随着高物流成本投入,物流成本与物流服务水平之间的效益悖反规律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始终有效。在新零售背景下,如何在“线上线下+物流”的发展模式中平衡了兩者关系,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以相对低的物流成本向消费者提供令其更加满意的物流配送服务,是当前理论界和企业家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基于此,在商品实现“最后一跳”的关键环节,物流配送必须从简单的为零售终端提供运力转向为其规划设计物流配送服务方案,在实现物流配送高效、准确的同时,通过物流管理优化控制降低由于返仓等不同因素导致物流成本上升问题,力求实现物流配送的高质量与低价格的平衡。
3 零售终端物流配送策略选择的影响因素及物流创新
3.1 影响因素分析
理论上来说,在当前消费者顾客忠诚度偏低、线上线下竞争激烈的背景下,零售终端选择什么样的物流配送策略以维持稳定的“零消关系”,内部因素与零售终端自身密切相关,外部因素与上游供应商或制造商、企业所在地的物流环境和第三方物流市场紧密相连。
3.1.1 内部因素
结合企业经营实践,零售企业日常经营的物流策略选择往往与其所从事的业态类型、经营商品品类、经营规模、组织形式,以及物流配送对企业成功的影响程度等密切相关,具体见表1、表2所示。
3.1.2 外部因素
零售企业所在地现有的物流环境、合作的供应商/制造商、第三方物流也会对其具体的物流配送策略选择产生不同的影响。比如不同的物流环境直接影响零售企业的物流成本与收益核算、第三方物流公司专业服务水平和报价直接影响零售企业的物流配送策略选择、供应商/制造商规模与市场势力大小直接影响了零售企业在供应链中地位和作用等(见表3)。
3.2 新零售下的物流服务创新
3.2.1 智能装备、无人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
其一,仓储环节创新:通过各类功能机器人(如AGV、货架穿梭装备、自动分拣机器人)、无人叉车、可穿戴设备(免持扫描装备、AR-智能眼镜)等智能装备对传统仓储技术和设备进行替代,从仓内分拣、搬运、上架等环节全方位革新仓储流程,实现全流程仓储自动化,降低人力投入,提高物流效率,建立并完善智慧仓储管理系统。
其二,“最后一公里”创新:物流配送从传统的驾驶员开车配送向无人驾驶配送转变,降低干线物流成本,以大数据为依托实现订单信息全流程共享,降低车辆在途的空载率。将无人卡车作为流动配送站点,利用配送机器人、无人机设备等完成送货上门服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其三,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在配送流程中结合商品品类、体积、价值、重量等条件和实际订单信息,根据事先确定的标准自动确定运费、交付时效等具体信息,在配送过程中实现智能化调度,大幅较少人力投入,降低出错率,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
3.2.2 构建多级分仓体系,保障库存精准配置,实现多级配送
其一,构建多级分仓体系:逐步建立包括仓储中心、仓储点和协同配送网点在内的三级立体分仓体系,实现信息采取、采购存储、货物调拨、分拣和配送等的一体化。同时,通过订单并流与集约化处理,实现商品对订单的最快响应,提高商品流通的时空效率,降低订单或单位商品的物流成本,促进高效配送。
其二,保障库存精准配置:建立以JIT为核心的库存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共享打通仓储信息分散化、碎片化的通道,整合社会仓储资源,零售终端通过分析消费历史及预测数据在不同仓库确定合理的库存量,缩短配送距离,提高配送时效。
其三,打造多级配送体系:根据商品属性的差异、配送设备的特性和人力资源情况,针对不同级别的配送需要打造多级、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如针对商品的保鲜等级、体积重量、单品价值等制定合理的配送分级标准,根据客户需求由系统给出最优配送路线,提高配送车辆的装载率,提供快速、准确、高效的配送服务。
3.2.3 整合供应商,打造仓配一体化物流系统 随着新零售的发展,消费者对配送速度和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零售终端企业倾向与物流企业,或者零散型中小零售企业之间协同打造专业化的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的物流配送服务系统。物流系统仓配一体化是适应新零售背景的物流分工的细化和融合化过程,是基于云平台和大数据的物流信息共享和物流资源整合过程,是传统物流模式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优化组合与创新过程,将在改善“零消关系”、降低物流成本、优化流通渠道和提供精准物流配送服务方案等领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
4 零售终端物流配送策略分析
在基于市场环境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快速变化的背景下,对零售终端的物流配送策略做减法,究其基本策略主要体现在企业自营、物流外包和协同共建三种类型,分别是以下几点。
4.1 自营物流模式
自营物流是企业结合市场拓展需要自建物流配送系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经营、自我服务的物流运行模式。零售终端自营物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零售商通过对自营物流系统的有效控制,大大提升物流配送的时效性、准确性,提高企业自身与消费者的亲密度和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有效维护“零消关系”,与此同时还有助于有效保护商业秘密。
4.2 第三方物流模式
零售终端第三方物流是当零售商在接到消费者订单后(线上)或在客户消费结算后提出配送上門的要求时,将配送业务委托于事先通过签订物流服务合同的专业物流公司,由第三方或者专业物流公司完成送达服务的物流服务外包模式。
4.3 协同配送模式
协同配送是指零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在自营成本过高且没有合适的专业物流公司能满足其配送需求的情况下,零售企业之间为了提高配送服务效率,节约物流成本,实现物流配送合理化而建立的功能互补性物流配送合作模式。该模式有助于在实现中小零售企业与消费者共赢的同时,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零售企业间配送合作,又称为协同配送。
此外,大部分零售终端企业都会结合企业自身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不同的企业成长阶段,将以上三种模式灵活进行组合应用,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并更好的服务于终端消费者。
5 价格服务视角下零售终端物流配送策略选择
就零售企业而言,在同时考虑物流价格与物流服务的条件下,一般认为竞争环境下的物流服务外包会导致物流价格的下降或者物流服务水平的提高。然而,根据付磊等在MNL模型下的研究发现,物流外包竞争的结果却呈现出“双降特征”——即物流价格与物流服务水平均下降,竞争机制下的物流服务外包存在低效率的情况(该结论成立的条件是在市场敏感度较低时,竞争分配机制导致零售企业在“双包”基础上引入更多物流配送服务企业参与竞争,使得物流服务价格因竞争而不得不下降,同时现实市场中单个物流企业由于市场份额下降而缺乏动力,进而导致市场整体物流服务水平下降,最终引起市场总体需求减少)。
基于此,随着新零售的快速发展,从物流价格与服务水平的视角出发,零售企业的物流模式必须紧密结合物流创新,并围绕市场发展实际逐步调整和完善。
5.1 基于物流服务外包的“第三方物流”策略
零售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策略模式下,在综合考虑价格与服务的前提下,一般选择将物流配送需求进行分割后外包给两个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即采取所谓的“双分包策略”。基于付磊等人的研究结论,不主张零售企业进一步划分物流配送需求引入更多的竞争者,避免物流价格与服务水平“双降”现象出现。
当然,如果某零售企业的物流配送服务合作伙伴唯一时,该零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企业发展需要在必要的条件下将物流需求进行分割,引入多家物流配送服务企业,以便于在物流成本支出不变的条件下获得更好的物流配送服务,巩固并提升“零消关系”;或者在物流服务水平不变的条件下节约更多的物流费用以更利于“零消关系”的巩固。
5.2 基于物流服务自供的自营物流或协同物流策略
当零售企业试图对市场实现更多的控制和把握,尤其是对于“零消关系”有更高的要求时,零售企业通常会采取自供物流配送策略。自供物流配送服务根据零售企业自身的市场规模和市场势力的大小、企业经营的商品品类等分为自营物流和协同物流。
(1)零售企业自营物流服务:高价格对应着高服务水平。然而,现实中零售企业选择自营物流模式往往会在物流价格和物流服务水平间寻找平衡点,该平衡点的确定与企业经营目标密切相关。当零售企业倾向于利润最大化目标时,通常会在确定的物流配送服务水平下对物流成本进行帕累托改进,寻求以最低的成本支出换取令消费者满意的物流服务(零售企业了解消费者对物流配送服务水平的要求);当零售企业更看重顾客忠诚度目标时,通常会在确定的物流成本下有效改进并提升物流配送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超出其基本要求的物流配送增值服务,营造并建立稳固的“零消关系”。
(2)零售企业协同物流服务:协同物流的本质仍然是零售企业自己承担企业物流配送业务,与自营物流的区别在于零售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企业单独承担自有物流配送业务在经济上不可取。协同物流是经营同类或类似商品,或者有着地缘关系的多家零售企业在资源共享、成本共担的原则下共建共用物流中心或配送中心,在实践中也存在由若干零售企业共建共用的同时,将多余的物流配送服务能力外包给辐射范围内的其他零售企业并收取租金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协同物流(配送)中心以确保各成员的配送需求满足为第一目标,保障配送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的基本要求(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配送管理)。
“新零售”既是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最新阶段,也是商品流通规律在人工智能、云科技和无人技术助推下的最新表现。因此,为了适应新零售的发展需要,零售企业作为商品零售的终端一环,如何在打造稳健的“零消关系”过程中加强物流规划、物流设计与物流合作,将物流管理嵌入到企业运营、商业管理模式之中,持续的增强“消费者体验”成为未来零售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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