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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对公正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手段向来都是正义的“最终捍卫者”,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法治中国的建设要有良法,而良法还需得善治,否则正义会“迟到”,而迟来的正义终将会使正义大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