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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富农划分标准的演变经历了四个时期:1.1924年-1928年7月,以占有土地的数量作为主要划分标准时期;2.1928年8月-1930年9月,以是否存在对他人的剥削关系为主要划分标准时期;3.1930年10月-1933年10月,斟酌以至确定剥削限度作为主要划分标准时期;4.1933年11月-1956年底,对剥削限度略加调整,坚持和完善此前确定的划分标准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生活状况作为划分富农的标准之一.特别是在旱期.所占份量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