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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理论界、实践部门关于立法的民主性问题多从实质意义上进行探讨,认为只要立法机关向民众征求立法意见就体现了立法的民主性。也有从身份化的视角出发,认为邀请法学专家起草法律,较之于政府自己起草的法规、规章更能体现立法的民主性。从民主理论、程序正义视角来看,立法的民主性来源于参与主体的民众性、意见征求的被动性(制度性)以及少数人利益的保护性机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