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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日,是《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的日子。“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继续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确实做到依法保护土楼,使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得到永久保护,永续利用,让土楼的明天更美好,为子孙后代造福。”南靖县书洋镇人大主席陈毅勇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