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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是中国教育的特有机构。它始建于1956年,最初是中小学教学研究和学科教学业务管理的机构。1990年,国家教委作出《关于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室工作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了教研室的作用,规范了教研室工作的职能,从而使教研室的主要工作重点确定为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管理三大方面。2001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国家教育部将教研部门确定为课程改革的支撑力量,《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要求“各中小学教研机构要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