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编辑同志:我199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毕业后在当地工作直到2015年3月进入天津某公司,在山东工作期间我都正常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现在我想将保险转入天津接续,请问我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计算的?刘蒙刘蒙读者:根据《关于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4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本人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其缴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