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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农村金融的薄弱现状仍然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本文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基础上,通过对陕西省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营运情况的分析,具体剖析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窄、后续资金到位难、优质项目少等现实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完善小额信贷体系、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效率等措施。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改革;融资;贷款利率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2
一、小额贷款公司简介及发展状况
1.小额贷款公司简介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1]。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它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
2.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建设取得成就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资金的供应的问题。审批复杂导致的资金断裂、农村贷款难等问题,制约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05年起,自山西省平遥县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首批试点后,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山西五个省逐步成立了七家小额贷款公司[2],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以及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和地位,并规范其公司业务[3]。
3.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基本发展情况——以西安市信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市大洋汇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为例[4]
2006年9月18日,作为全国五个试点地区之一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西安市信昌和西安市大洋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营业,注册资本金分别为2200万元和2100万元[5]。两家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规模小、经营灵活等特点,规范贷款业务的受理、审核、会审和发放流程,对每一笔贷款的投放、用途皆实行动态管理。且均积极参与所在地金融宣传及活动,并召开客户联谊会,增强与客户的交流联系,与客户建立良好信用关系。挂牌半年期间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124笔,累计金额1950.3万元,收回贷款22笔,金额331万元 [4]。贷款质量方面实现了正常贷款率、利息回收率、贷款回收率百分之百,且无不良贷款的良好局面[5]。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来源狭窄,发展规模受限
《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3]。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以上规定导致了贫困地区依法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难度增大,信昌小额贷款公司则是由陕北的资金注入[5]。资本的趋利性导致外来资本无法细致了解当地具体情况,也无法长久扎根当地。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普遍资本规模小,融资比例低,资金来源狭窄,发展规模受限。
2.后续资金到位难,发展面临停滞
无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于以下何种形式:股东缴纳资本金;国际非政府组织或慈善机构提供的无偿捐赠资金;来源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都因民间巨大的融资需求面临着资金短缺、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最终将严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3]。陕西户县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时间一般是1至3天,相较其它金融机构提前17天左右完成。两家贷款公司发放3个月期贷款限占90%以上。2006年12月,大洋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一次性向东韩村村民发放贷款150万元[5]。若贷款限期配置不当,贷款额度加大与后续资金到位困难,在某一时期无法周转,容易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
3.小额贷款公司优质项目数量少
从陕西省户县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看,两家贷款公司发放贷款金额中,农户883.3万元,占比54.55%;个体经营户395万元,占比24.39%;微型企业341万元,占比21.1%。从贷款用途看,种植业贷款额110万元,占比6.7%;养殖业贷款额146.3万元,占比9.2%;农产品加工贷款额302.3万元,占比18.67%;经商贷款额1057.7万元,占比65.32%[4]。较之正式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更多面向个体户、农户和微型企业,它们的项目质量比银行的差,风险更大。
4.利率的确定影响公司发展
企业民间借贷利率一般为10%至25%,个别房地产企业借贷利率高达30%,超过国家基准利率4倍的高利贷还不同程度地存在[6]。此时,户县地区民间借贷现象也呈现出自发参照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的明显迹象。地区民间借贷主流利率一般在小额贷款公司同档次利率水平2至5个百分点浮动,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使得民间高利贷行为有所减少。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经营,根据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和已有经验制定利率,这将对其未来发展造成隐患,甚至产生恶性竞争[6]。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制定利率过高,弱势群体的负担将增加,起不到小额贷款公司应起的积极作用。
5.社会环境的制约
民间金融主要依靠社会关系,征信成本较低,失信惩戒力较高。但融资金额不高,且区域发展不平衡,融资的区域性很明显,不利于资本的流通。由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是公司而非金融企业,所以对其监管主要依靠《公司法》,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尴尬,监管产生空隙。政府对民间融资不给予正确的引导和规范,会导致民间融资被负面利用。
三、探索小额信贷发展的有效途径 1.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进行金融改革与创新
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进行金融改革与创新,改进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拓宽业务范围,发挥好金融资产的同质性。国家方面应适时放宽政策,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例如吸引更多股东投资,允许同行拆借,放宽向金融机构融资条件,适当允许较优质企业发行债券来补充信贷资金。为避免放宽政策所带来的风险,国家在这方面应加强监管,完善风险监管机制,以防不法分子投机。
2.建立完整完善的小额信贷金融系统
建立完整完善的小额信贷金融系统,由政府出面,利用市场经济的优势,拓宽融资渠道,变更现有公司形式,促使小额贷款公司向微型金融机构转变,融入现存金融体制,协调贷款期限配置。
3.国家政策上予以支持,减少发展阻力,提供发展机会
小额贷款公司在商业的基础上,国家政策上予以支持,减少发展阻力,提供发展机会。群众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信任度不及正式金融机构,是小额贷款公司缺少优质项目的一个主要原因。可将小额贷款公司转型为正式微型金融机构,一方面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统一监管,规范市场,提升行业影响力,接收更多优质项目,另一方面,国家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特点制定相关政策,打破银行行业限制,延续小额贷款公司快捷、灵活的运行机制的特点,让其继续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陕西省政府需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地方优势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小额贷款公司顺利转型。
4.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采取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利率
小额信贷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操作成本等因素,导致小额贷款、一般采用较高利率。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在孟加拉创立的专门为穷人服务的格莱珉银行的贷款利率在20%到35%之间,而当地商业利率约为10%到13%。世界银行总结,通常小额贷款的保本年利率为15%到20%[6]。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者注重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采取独特的贷款模式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利率,不断提高公司规范性,向正式微型金融机构转型。
5.增强区域性发展,适度竞争的金融环境
增强区域性发展,适度竞争的金融环境。让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公开化,既有利于对借贷双方利益的维护,也有利于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强调区域性发展,提倡适度竞争[3]。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会赢得社会的信任,带动民间融资的正面影响,最终融资渠道也可望逐步拓宽,或为设立新形式的金融机构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管红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探讨[J].现代商业工业,2009(05).
[2]何雪莲.安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分析及银贷合作效益初探[J].新闻世界, News World,2011(10).
[3]郭素贞.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探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11).
[4]宗姝君,周琪欢,李岩岩,张雅丽.陕西省关中地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2011(09).
[5]雷和平,谢小军.陕西户县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状况报告[J/OL].金融时报,2008(04).
[6]宋晓桐,段希明.试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问题[J].现代商业,Modern Business, 2009(23).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改革;融资;贷款利率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2
一、小额贷款公司简介及发展状况
1.小额贷款公司简介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1]。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它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
2.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建设取得成就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资金的供应的问题。审批复杂导致的资金断裂、农村贷款难等问题,制约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05年起,自山西省平遥县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首批试点后,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山西五个省逐步成立了七家小额贷款公司[2],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以及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和地位,并规范其公司业务[3]。
3.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基本发展情况——以西安市信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市大洋汇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为例[4]
2006年9月18日,作为全国五个试点地区之一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西安市信昌和西安市大洋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营业,注册资本金分别为2200万元和2100万元[5]。两家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规模小、经营灵活等特点,规范贷款业务的受理、审核、会审和发放流程,对每一笔贷款的投放、用途皆实行动态管理。且均积极参与所在地金融宣传及活动,并召开客户联谊会,增强与客户的交流联系,与客户建立良好信用关系。挂牌半年期间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124笔,累计金额1950.3万元,收回贷款22笔,金额331万元 [4]。贷款质量方面实现了正常贷款率、利息回收率、贷款回收率百分之百,且无不良贷款的良好局面[5]。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来源狭窄,发展规模受限
《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3]。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以上规定导致了贫困地区依法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难度增大,信昌小额贷款公司则是由陕北的资金注入[5]。资本的趋利性导致外来资本无法细致了解当地具体情况,也无法长久扎根当地。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普遍资本规模小,融资比例低,资金来源狭窄,发展规模受限。
2.后续资金到位难,发展面临停滞
无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于以下何种形式:股东缴纳资本金;国际非政府组织或慈善机构提供的无偿捐赠资金;来源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都因民间巨大的融资需求面临着资金短缺、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最终将严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3]。陕西户县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时间一般是1至3天,相较其它金融机构提前17天左右完成。两家贷款公司发放3个月期贷款限占90%以上。2006年12月,大洋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一次性向东韩村村民发放贷款150万元[5]。若贷款限期配置不当,贷款额度加大与后续资金到位困难,在某一时期无法周转,容易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
3.小额贷款公司优质项目数量少
从陕西省户县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看,两家贷款公司发放贷款金额中,农户883.3万元,占比54.55%;个体经营户395万元,占比24.39%;微型企业341万元,占比21.1%。从贷款用途看,种植业贷款额110万元,占比6.7%;养殖业贷款额146.3万元,占比9.2%;农产品加工贷款额302.3万元,占比18.67%;经商贷款额1057.7万元,占比65.32%[4]。较之正式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更多面向个体户、农户和微型企业,它们的项目质量比银行的差,风险更大。
4.利率的确定影响公司发展
企业民间借贷利率一般为10%至25%,个别房地产企业借贷利率高达30%,超过国家基准利率4倍的高利贷还不同程度地存在[6]。此时,户县地区民间借贷现象也呈现出自发参照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的明显迹象。地区民间借贷主流利率一般在小额贷款公司同档次利率水平2至5个百分点浮动,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使得民间高利贷行为有所减少。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经营,根据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和已有经验制定利率,这将对其未来发展造成隐患,甚至产生恶性竞争[6]。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制定利率过高,弱势群体的负担将增加,起不到小额贷款公司应起的积极作用。
5.社会环境的制约
民间金融主要依靠社会关系,征信成本较低,失信惩戒力较高。但融资金额不高,且区域发展不平衡,融资的区域性很明显,不利于资本的流通。由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是公司而非金融企业,所以对其监管主要依靠《公司法》,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尴尬,监管产生空隙。政府对民间融资不给予正确的引导和规范,会导致民间融资被负面利用。
三、探索小额信贷发展的有效途径 1.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进行金融改革与创新
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进行金融改革与创新,改进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拓宽业务范围,发挥好金融资产的同质性。国家方面应适时放宽政策,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例如吸引更多股东投资,允许同行拆借,放宽向金融机构融资条件,适当允许较优质企业发行债券来补充信贷资金。为避免放宽政策所带来的风险,国家在这方面应加强监管,完善风险监管机制,以防不法分子投机。
2.建立完整完善的小额信贷金融系统
建立完整完善的小额信贷金融系统,由政府出面,利用市场经济的优势,拓宽融资渠道,变更现有公司形式,促使小额贷款公司向微型金融机构转变,融入现存金融体制,协调贷款期限配置。
3.国家政策上予以支持,减少发展阻力,提供发展机会
小额贷款公司在商业的基础上,国家政策上予以支持,减少发展阻力,提供发展机会。群众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信任度不及正式金融机构,是小额贷款公司缺少优质项目的一个主要原因。可将小额贷款公司转型为正式微型金融机构,一方面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统一监管,规范市场,提升行业影响力,接收更多优质项目,另一方面,国家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特点制定相关政策,打破银行行业限制,延续小额贷款公司快捷、灵活的运行机制的特点,让其继续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陕西省政府需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地方优势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小额贷款公司顺利转型。
4.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采取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利率
小额信贷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操作成本等因素,导致小额贷款、一般采用较高利率。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在孟加拉创立的专门为穷人服务的格莱珉银行的贷款利率在20%到35%之间,而当地商业利率约为10%到13%。世界银行总结,通常小额贷款的保本年利率为15%到20%[6]。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者注重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采取独特的贷款模式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利率,不断提高公司规范性,向正式微型金融机构转型。
5.增强区域性发展,适度竞争的金融环境
增强区域性发展,适度竞争的金融环境。让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公开化,既有利于对借贷双方利益的维护,也有利于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强调区域性发展,提倡适度竞争[3]。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会赢得社会的信任,带动民间融资的正面影响,最终融资渠道也可望逐步拓宽,或为设立新形式的金融机构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管红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探讨[J].现代商业工业,2009(05).
[2]何雪莲.安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分析及银贷合作效益初探[J].新闻世界, News World,2011(10).
[3]郭素贞.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探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11).
[4]宗姝君,周琪欢,李岩岩,张雅丽.陕西省关中地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2011(09).
[5]雷和平,谢小军.陕西户县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状况报告[J/OL].金融时报,2008(04).
[6]宋晓桐,段希明.试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问题[J].现代商业,Modern Business, 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