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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和以社会制约权力是三种权力制衡模式。它们在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有各自的内涵。以“权力制约权力”模式体现为对政府的公权力、高校的行政权以及权力自身防范制度等权力的制衡和权力制衡中法治精神的遵守和弘扬。“以权利制约权力”模式彰显权利优先于权力和保障权利与限制权力的法治理念。“以社会制约权力”模式在于保障社会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有限介入和高校实现办学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