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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国务院把化解产能过剩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国家及各有关部门针对化解产能过剩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去年10月国务院颁发(2013)41号文《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严禁新增产能项目,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2015年底前再淘汰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