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社保基金积累金额的增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需求也快速增长,而社会保障基金风险控制制度的形势同样也不容乐观。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作为社保基金运营的主体,在某些环节由于监管机制的缺位,造成社保基金经办机构风险意识和危机感知能力薄弱,从而发生社保基金被侵占和挪用的违法案件。因而,对于如何在确保社保基金运营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找出已暴露出的或尚且潜伏着的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运用内部控制理论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建立权利分散化的公共治理结构。
【关键词】社保基金;风险控制;内部控制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现实状况分析
(1)我国社保基金的组成。2001年12月13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2)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模式。2000年8月,我国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理事会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是:首先,权利分层上,它直接对国务院负责。其次,在资金分层上,它的日常工作资金来源于中央政府直接划拨资金,不动用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完整、安全。再次,社保基金理事会依据相关规定管理社保基金,保证基金的缴存、投资、发放三个环节都有相关制度的约束,形成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的关系。最后,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有选择恰当的基金投资机构进行社保基金投资的权利与义务。在监管方面,政策、制度层面上,由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管理;在资金投资层面上,由证监会、银监会、中央银行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直接投资型;二是部分委托投资型;三是全部委托投资型。我国现阶段采用的是部分委托型。部分委托型,通俗的说就是投资者自己处理可以获得稳定收益的那部分的投资,委托专门的基金投资公司替自己进行包含风险的那部分投资。(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一,我国社保基金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基金来源不稳定。二是投资领域单一。虽然可选择的投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显然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不是风险偏好性的投资者,它反而更追求基金投资的稳妥性。因而,在风险系数小的国债和银行存款部分投资最高,在风险系数大,同时收益指数高的债券、股票领域投资较少。三是收益率不高。第二,问题的原因。首先,社会保障基金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基金运营的安全得不到保证。其次,发展不健全的资本市场影响了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在这样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不但投资方式少而且缺少发展完善的规避系统风险的工具,因而无法通过投资组合的配置来分散市场风险。
二、基于内控视角的我国社保基金运营风险控制的建议
(一)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的现实意义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作为一种基金、证券类的投资业务,其运营管理主要面临两种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多为外部风险,不是本文研究的内容,在这里不再赘述。我们主要讨论管理风险——由于机构组织结构不健全,内部管理有缺失所引起的风险。因而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制,防范和分散风险。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保基金运营的内部控制更具现实意义。首先,社会保障基金的数额巨大,不但关系到个人的福利待遇问题,还能影响集体乃至国家、社会的发展。其次,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社保基金沦为了某些人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被肆意使用的工具。因而,必须健全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督导机制,建立权利分散化的公共治理结构。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第一,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和政策也随之不断完善,但与其配套的管理制度却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第二,就现状而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风险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心仍放在业务层面,忽视了对管理层的监督。第三,内控手段滞后。目前内部控制关注的重点业务差错转为运营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但现行的手段和措施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2)内部组织控制松懈。目前各级社保机构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加上人员严重不足,往往可能造成从事大量社保基金运营业务时,无论在管理环节还是经办环节,忙于应付,虽然重视了办事的效率,却忽视了基金安全;内部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3)内部审计重视不够。在实际操作中,内部审计工作由稽核部门负责,但由于该部门责任多,人员少,从而对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必要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
(三)创建良好的管理环境,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运行
从理论上讲,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在机构中掌握大量信息的人员极易依据信息优势,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做出与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目标相背离的选择,造成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给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的安全性造成危害。加强组织结构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内部风险,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健康运转。(1)健全组织结构,加强组织制约。(2)注意机构设置上的相互制约。(3)就是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实行责任制和岗位交流制度。所说的责任制是指个人依据各自职务的不同对机构负不同的责任。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社保基金,全面发展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实行岗位交流工作,使员工熟悉不同部门的工作,提高个人素质。
(四)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的主要制度措施
(1)审批环节:宏观上看,应建立科学的审批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机制,避免出现个人的独断专行。进行重大决策时,应该邀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增强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在决策时也应端正态度,认真、严谨、杜绝决策的主观随意性和侥幸心理。(2)授权环节:应建立一套规范的内部分级授权制度。从微观的单个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内部看授权环节。同时,从宏观的整个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系统中看,可以讲上下级间的授权视为是内部控制中的授权制度。(3)检查环节:检查业务在审批阶段是否合理合法,手续齐全,环节完整;检查在人员安置方面是否出现职位的空缺或一人多职;检查一项业务在、缴费、投资、分配等环节是否依据社会保障的有关制度进行;社保基金的档案资料是否保存齐全;监督机制是否运营正常,没有漏洞。(4)核实环节:核实某项决策是否经过审批,而不是自行决定;核实某个机构是否具有进行某项活动的权限;业务资料、档案是否真实、有效。(5)业绩审查环节:审查业绩是否合法应该确认,业绩的取得不是通过非法手段或不正当途径得到,不存在暗箱操作环节。(6)资料保护环节:要明确资料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健全社保基金档案资料的收集、建立、审核、保存、查阅、销毁等制度,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有序、合理地保管好,方便查阅和审核。
(五)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的人员管理
从积极方面看内部控制的人员管理:尝试“合同制雇员”的用人制度,增强人员对工作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提高工作的热情;上文所述的岗位交流制度;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从消极方面看内部控制的人员管理:作为投资管理人的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其不但具有运营社保基金的权利、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而且具有“信赖义务”。这就要求社保基金经办机构要将增强职工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操守和遵规守纪意识放在重要的地位。
(六)加强对社保基金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
(1)定期检查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运行,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形成风险管理报告,提交管理层,为其决策提供依据。当然要保证报告的科学、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结论不偏不倚。检查时既要重点检查业务部门,也不能忽视对管理层的审查,要统筹兼顾。(2)对于工作出色的稽核部门人员给予奖励,对于瞒报、漏报,上报虚假情况或者检查不力的人,追究其相应责任。
【关键词】社保基金;风险控制;内部控制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现实状况分析
(1)我国社保基金的组成。2001年12月13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2)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模式。2000年8月,我国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理事会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是:首先,权利分层上,它直接对国务院负责。其次,在资金分层上,它的日常工作资金来源于中央政府直接划拨资金,不动用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完整、安全。再次,社保基金理事会依据相关规定管理社保基金,保证基金的缴存、投资、发放三个环节都有相关制度的约束,形成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的关系。最后,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有选择恰当的基金投资机构进行社保基金投资的权利与义务。在监管方面,政策、制度层面上,由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管理;在资金投资层面上,由证监会、银监会、中央银行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直接投资型;二是部分委托投资型;三是全部委托投资型。我国现阶段采用的是部分委托型。部分委托型,通俗的说就是投资者自己处理可以获得稳定收益的那部分的投资,委托专门的基金投资公司替自己进行包含风险的那部分投资。(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一,我国社保基金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基金来源不稳定。二是投资领域单一。虽然可选择的投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显然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不是风险偏好性的投资者,它反而更追求基金投资的稳妥性。因而,在风险系数小的国债和银行存款部分投资最高,在风险系数大,同时收益指数高的债券、股票领域投资较少。三是收益率不高。第二,问题的原因。首先,社会保障基金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基金运营的安全得不到保证。其次,发展不健全的资本市场影响了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在这样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不但投资方式少而且缺少发展完善的规避系统风险的工具,因而无法通过投资组合的配置来分散市场风险。
二、基于内控视角的我国社保基金运营风险控制的建议
(一)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的现实意义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作为一种基金、证券类的投资业务,其运营管理主要面临两种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多为外部风险,不是本文研究的内容,在这里不再赘述。我们主要讨论管理风险——由于机构组织结构不健全,内部管理有缺失所引起的风险。因而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制,防范和分散风险。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保基金运营的内部控制更具现实意义。首先,社会保障基金的数额巨大,不但关系到个人的福利待遇问题,还能影响集体乃至国家、社会的发展。其次,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社保基金沦为了某些人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被肆意使用的工具。因而,必须健全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督导机制,建立权利分散化的公共治理结构。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第一,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和政策也随之不断完善,但与其配套的管理制度却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第二,就现状而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风险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心仍放在业务层面,忽视了对管理层的监督。第三,内控手段滞后。目前内部控制关注的重点业务差错转为运营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但现行的手段和措施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2)内部组织控制松懈。目前各级社保机构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加上人员严重不足,往往可能造成从事大量社保基金运营业务时,无论在管理环节还是经办环节,忙于应付,虽然重视了办事的效率,却忽视了基金安全;内部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3)内部审计重视不够。在实际操作中,内部审计工作由稽核部门负责,但由于该部门责任多,人员少,从而对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必要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
(三)创建良好的管理环境,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运行
从理论上讲,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在机构中掌握大量信息的人员极易依据信息优势,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做出与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目标相背离的选择,造成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给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的安全性造成危害。加强组织结构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内部风险,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健康运转。(1)健全组织结构,加强组织制约。(2)注意机构设置上的相互制约。(3)就是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实行责任制和岗位交流制度。所说的责任制是指个人依据各自职务的不同对机构负不同的责任。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社保基金,全面发展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实行岗位交流工作,使员工熟悉不同部门的工作,提高个人素质。
(四)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的主要制度措施
(1)审批环节:宏观上看,应建立科学的审批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机制,避免出现个人的独断专行。进行重大决策时,应该邀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增强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在决策时也应端正态度,认真、严谨、杜绝决策的主观随意性和侥幸心理。(2)授权环节:应建立一套规范的内部分级授权制度。从微观的单个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内部看授权环节。同时,从宏观的整个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系统中看,可以讲上下级间的授权视为是内部控制中的授权制度。(3)检查环节:检查业务在审批阶段是否合理合法,手续齐全,环节完整;检查在人员安置方面是否出现职位的空缺或一人多职;检查一项业务在、缴费、投资、分配等环节是否依据社会保障的有关制度进行;社保基金的档案资料是否保存齐全;监督机制是否运营正常,没有漏洞。(4)核实环节:核实某项决策是否经过审批,而不是自行决定;核实某个机构是否具有进行某项活动的权限;业务资料、档案是否真实、有效。(5)业绩审查环节:审查业绩是否合法应该确认,业绩的取得不是通过非法手段或不正当途径得到,不存在暗箱操作环节。(6)资料保护环节:要明确资料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健全社保基金档案资料的收集、建立、审核、保存、查阅、销毁等制度,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有序、合理地保管好,方便查阅和审核。
(五)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的人员管理
从积极方面看内部控制的人员管理:尝试“合同制雇员”的用人制度,增强人员对工作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提高工作的热情;上文所述的岗位交流制度;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从消极方面看内部控制的人员管理:作为投资管理人的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其不但具有运营社保基金的权利、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而且具有“信赖义务”。这就要求社保基金经办机构要将增强职工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操守和遵规守纪意识放在重要的地位。
(六)加强对社保基金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
(1)定期检查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运行,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形成风险管理报告,提交管理层,为其决策提供依据。当然要保证报告的科学、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结论不偏不倚。检查时既要重点检查业务部门,也不能忽视对管理层的审查,要统筹兼顾。(2)对于工作出色的稽核部门人员给予奖励,对于瞒报、漏报,上报虚假情况或者检查不力的人,追究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