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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内容范围的界定,是信息披露监管的基础问题。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分析,政府在界定证券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内容范围时,应站在一个“理性投资者的立场”,我国现行证券法律制度,具体规定了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规则,节省了投资者搜寻、分析有用信息的成本开支,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效率,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