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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司以董事会为主的高管薪酬规制 美国公司法以董事会为中心,董事会对高管薪酬的监督职能表现为任命和撤换公司的高管,并决定其薪酬。董事会设置薪酬委员会作为附属机构,薪酬委员会基本由独立董事组成,并决定高管的薪酬。董事会还用高管薪酬的支付方式制约高管薪酬。董事会一方面根据绩效支付高管薪酬,另一方面广泛使用股票期权方式,把高管薪酬与公司长期利益相结合。另外,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对于高管的规制也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