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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种极端气候的频繁出现,发展中国家需要承担更多的碳减排义务,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而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与碳排放权相关的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所以应尽快规范我国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相关问题,使我国的会计理论更加丰富完善,为实务操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仅仅就碳排放权的确认方面作了有益探讨,后续还会进行其计量、核算、披露等相关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