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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白血病患者摊上了官司,却有几百名病友自发组织起来向法院递交联名信,希望法院不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做好事”的男人,背后却是情与法的冲突。当一盒疗效佳、售价低的救命药,因为未经批准,而被定义为“假药”时,我们不禁要追问,假药之“假”,究竟是指药品本身,还是销售渠道?这样的追问,不是咬文嚼字,因为你我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陆兴荣”。但愿我们的追问和呼吁,能够对完善相关法律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开吃仿制药
13年前,陆兴荣被查出患上慢粒性白血病。那时他正在经营一家中等规模的针织品公司。医生告诉陆兴荣,在没有找到骨髓配型的情况下,前期只能依靠药物保守治疗,医生向他推荐了瑞士生产的抗癌药“格列卫”。当时,一盒“格列卫”的售价高达2.35万元,只能吃一个月,但是这款药临床效果非常好,陆兴荣当即咬牙购买了几盒。陆兴荣服药后病情一直很稳定,但他明白,如果长期服用“格列卫”,再殷实的家业也有被掏空的一天。
2004年4月1日,陆兴荣在QQ上建立了一个慢粒性白血病人交流群,群里刚开始只有一百人左右,大家基本上都是工薪阶层,所以吃的都是平价药,病友们每天会报告一下当天的身体状况、药量增减。几乎每隔一段时间,群里都会有一个病友的QQ头像再也不曾点亮,每个人都担心下一个病情加重的会是自己。
2004年6月,在漫长的等待中,陆兴荣无意中从一篇报道中得知印度的NATCO公司有一款药“伊马替尼”,药效几乎与“格列卫”一模一样,但每盒只要4000元。通过各方努力,2004年9月,陆兴荣从朋友手上拿到了几盒“伊马替尼”。刚开始,陆兴荣吃得很小心,“格列卫”一天要吃四颗,他先替换了一颗,吃了一周后才慢慢地替换到两颗、三颗,到最后全部替换。
服用一个月后,陆兴荣去医院做了检查,各项指标一切正常,这让他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同时,“伊马替尼”较低的价格也缓解了陆兴荣的经济压力。
通过“伊马替尼”的药品说明书,陆兴荣成功联系上了印度的制药公司,通过汇款的方式以更低的价格批量进药。
慢慢地,群里很多病友也都知道了这款疗效佳费用低的仿制药,病友们看到了求生的希望。大家纷纷向陆兴荣询问购买“伊马替尼”的方法,陆兴荣一一详细告之。
病友组团购药
可是没过多久问题就来了,许多不懂英文或者年龄较大的病友面对一张张纯英文的汇款单彻底傻眼了,只能又找陆兴荣帮忙:“要不你再和印度的药厂联系一下,看看能不能让他们弄个中国的银行账号,这样咱们就可以把买药的钱直接存进去。”面对病友的难题,陆兴荣发了一封情真意切的电子邮件给对方。
几经商讨,印度制药公司派代表前来中国,利用护照办理了一个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方便陆兴荣他们汇款购药。
随着大家病情逐渐稳定下来,一开始愁云惨淡的QQ群也变得充满了正能量。与此同时,印度制药公司在“伊马替尼”原本的药物基础上做了革新,并且售价也从原先的4000元一盒降为200元一盒。这个消息对于经济不太宽裕的病友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好消息。
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支付系统出现了大面积的漏洞,银行不得不强制性要求每一个持卡开户的户主前往银行认证升级。由于当时印度制药公司派来的代表是利用护照办理的开户手续,而银行的网银升级在印度没有办法完成,必须由印度公司再派人前来办理。接二连三的网银升级,让印度公司和病友们焦头烂额。
印度制药公司找到陆兴荣,希望他帮忙找一个可以转账的账户,方便中国的病友买药。陆兴荣在群里询问有谁愿意借个银行账户,没过几天,有两个云南的病友表示愿意借银行账户给印度公司转账,这暂时缓解了大家的压力。
可是好景不长,2013 年8月,云南的两个病友主动找到陆兴荣,表示不愿意再提供账号转账汇款。陆兴荣细细询问才明白,原来这几个月以来,两个人的账户金额流动过大,而且最近也接到过一两次银行关于转账金额过大的电话咨询,询问两人最近是否是在做生意,这让两人心里打起了鼓,担心有一天会被警方当做洗黑钱拘留。陆兴荣只能再次联系印度制药公司,希望对方可以尽快派人前来中国解决汇款账户的问题。但对方表示最快要到11月底。
恰巧此时,群里一个病友的病情突然加重,要多买几盒药,他的家人找到陆兴荣,拜托陆兴荣帮忙代购一阵子药。看着病友家人殷切的眼神,陆兴荣不好意思拒绝,只能硬着头皮答应。可去哪弄银行账户呢?陆兴荣突然想起淘宝上有人代办银行卡,于是他在淘宝上实名注册了一个账号,花1500元买了三套卡(包含银行卡、U盾、SIM卡),收到货后,他转寄到印度制药公司,可是没多久对方又因为升级问题把卡寄了回来,并拜托陆兴荣代为管理。陆兴荣没有想到,正是这张淘宝买来的银行卡,给他招来了一场灾难。
救命药是“假”的?
2013年11月21日下午,陆兴荣刚开完会,就被警察带到了看守所。直到2014年4月,他才被允许取保候审。
陆兴荣在自己的博客中记录下了这些日子的经过,有人留言问他为何当初没有求助红十字会?或者是组织病友申请一个白血病患者基金会?
陆兴荣苦笑道:“我们也曾想过组织一个慢粒性白血病基金会,可是申请基金会的门槛实在是太高了。光是注册资金就需要两百万,虽然我们有数千名病友,但为了治这个病,大家的手头都不宽裕,而且不仅是需要注册资金的问题,还需要申请人去省民政厅审批,审批合格后还需要找一个至少是副厅级的干部作为管理人员。如此高的申请门槛,即使身体健康的人去办理都会耗费心神,何况我们这群白血病患者。”所以陆兴荣当时才会选择在淘宝上买银行卡,但那时他并不知道买银行卡是违法行为。而后又由于“伊马替尼”的专利问题,虽然这款药在其他许多国家是合法的,但中国并未授权其合法销售,因此,陆兴荣又多了一条贩卖假药的罪名。
2014年7月21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陆兴荣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两项罪名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拿着起诉书,陆兴荣无言以对。得知陆兴荣因为帮助病友面临牢狱之灾,QQ群里几百名病友自发组织起来向法院递交联名信,请求从宽处理。
编后语:
对于这一轰动全国的案件,编辑部特别采访了国内著名的几位专家,他们就这一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经济学家胡释之认为:“药品真假与否,销售是否有罪,不是看药品本身,而是看有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这样一来,你就弄不明白这一条法律到底是意在保护受害者,还是要不惜制造受害者以保护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权?”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表示:“个体国民在法律与规则之下陷入伦理困境的这一现象,让人心痛。可以说,小小的一盒‘伊马替尼’,在生死之间,折射出我们身处的时代困境。”而负责起诉陆兴荣案件的湖南沅江市检察院检查员罗剑则说:“从普通百姓角度来看,陆兴荣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下是可以被称为‘英雄式’的,而在法律的角度,法律就是用来惩治犯罪的,但是媒体的呼吁却是对国家完善相关法律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认为,将高价药物纳入医保“将损害基本公平”。 肖泽晟说:“正规药价格太高,纳入医保范围是很可怕的。医保以高价购买这种药,实际是用大家缴纳的相关医疗保险的钱去支付的,相当于转移支付。当别人没生病时也交那么多钱,这会损害到其他人,是不公平的。”肖泽晟认为,问题的关键还是“药价太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称:“法学界普遍认为,目前关于药品管理的法规至少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药品管理法是行政法规,而不是涉及行政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效果问题,所以它的要求很低,违反了则属于行政违法,但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把它等同于刑事违法,这属于法律效应的扩大化。第二,在一些国家得到销售许可的药品,只要没有得到我国药监部门的批准文号,就被认定为假药,这其实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当然,相关法律出台时,受到了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但现实的情况是,外国先进的药、物美价廉的药,未获许可就不许进来,谁把它弄进来就涉嫌销售假药,实质上给我国患者求医问药人为增添了障碍。秉着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应当考虑对相关法律予以修改完善。”
此外,阮齐林建议,如果有人涉嫌参与销售未经许可的进口药,但没有患者因药品质量问题对其进行起诉,亦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法院应当从轻处理。
最新报道: 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决定撤回对陆兴荣的起诉,法院也对"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陆兴荣于1月29日下午获释。
2月26日,沅江市检察院发布了《对陆兴荣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认为陆兴荣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不属于销售行为,也没有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不构成销售假药罪。陆兴荣网购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的借记卡并使用,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为白血病患者支付抗癌药款项,且仅使用1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故决定对陆兴荣不起诉。(文中陆兴荣为化名。作者声明:本文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视为侵权!)
编辑 陈陟 czmochou@163.com
开吃仿制药
13年前,陆兴荣被查出患上慢粒性白血病。那时他正在经营一家中等规模的针织品公司。医生告诉陆兴荣,在没有找到骨髓配型的情况下,前期只能依靠药物保守治疗,医生向他推荐了瑞士生产的抗癌药“格列卫”。当时,一盒“格列卫”的售价高达2.35万元,只能吃一个月,但是这款药临床效果非常好,陆兴荣当即咬牙购买了几盒。陆兴荣服药后病情一直很稳定,但他明白,如果长期服用“格列卫”,再殷实的家业也有被掏空的一天。
2004年4月1日,陆兴荣在QQ上建立了一个慢粒性白血病人交流群,群里刚开始只有一百人左右,大家基本上都是工薪阶层,所以吃的都是平价药,病友们每天会报告一下当天的身体状况、药量增减。几乎每隔一段时间,群里都会有一个病友的QQ头像再也不曾点亮,每个人都担心下一个病情加重的会是自己。
2004年6月,在漫长的等待中,陆兴荣无意中从一篇报道中得知印度的NATCO公司有一款药“伊马替尼”,药效几乎与“格列卫”一模一样,但每盒只要4000元。通过各方努力,2004年9月,陆兴荣从朋友手上拿到了几盒“伊马替尼”。刚开始,陆兴荣吃得很小心,“格列卫”一天要吃四颗,他先替换了一颗,吃了一周后才慢慢地替换到两颗、三颗,到最后全部替换。
服用一个月后,陆兴荣去医院做了检查,各项指标一切正常,这让他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同时,“伊马替尼”较低的价格也缓解了陆兴荣的经济压力。
通过“伊马替尼”的药品说明书,陆兴荣成功联系上了印度的制药公司,通过汇款的方式以更低的价格批量进药。
慢慢地,群里很多病友也都知道了这款疗效佳费用低的仿制药,病友们看到了求生的希望。大家纷纷向陆兴荣询问购买“伊马替尼”的方法,陆兴荣一一详细告之。
病友组团购药
可是没过多久问题就来了,许多不懂英文或者年龄较大的病友面对一张张纯英文的汇款单彻底傻眼了,只能又找陆兴荣帮忙:“要不你再和印度的药厂联系一下,看看能不能让他们弄个中国的银行账号,这样咱们就可以把买药的钱直接存进去。”面对病友的难题,陆兴荣发了一封情真意切的电子邮件给对方。
几经商讨,印度制药公司派代表前来中国,利用护照办理了一个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方便陆兴荣他们汇款购药。
随着大家病情逐渐稳定下来,一开始愁云惨淡的QQ群也变得充满了正能量。与此同时,印度制药公司在“伊马替尼”原本的药物基础上做了革新,并且售价也从原先的4000元一盒降为200元一盒。这个消息对于经济不太宽裕的病友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好消息。
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支付系统出现了大面积的漏洞,银行不得不强制性要求每一个持卡开户的户主前往银行认证升级。由于当时印度制药公司派来的代表是利用护照办理的开户手续,而银行的网银升级在印度没有办法完成,必须由印度公司再派人前来办理。接二连三的网银升级,让印度公司和病友们焦头烂额。
印度制药公司找到陆兴荣,希望他帮忙找一个可以转账的账户,方便中国的病友买药。陆兴荣在群里询问有谁愿意借个银行账户,没过几天,有两个云南的病友表示愿意借银行账户给印度公司转账,这暂时缓解了大家的压力。
可是好景不长,2013 年8月,云南的两个病友主动找到陆兴荣,表示不愿意再提供账号转账汇款。陆兴荣细细询问才明白,原来这几个月以来,两个人的账户金额流动过大,而且最近也接到过一两次银行关于转账金额过大的电话咨询,询问两人最近是否是在做生意,这让两人心里打起了鼓,担心有一天会被警方当做洗黑钱拘留。陆兴荣只能再次联系印度制药公司,希望对方可以尽快派人前来中国解决汇款账户的问题。但对方表示最快要到11月底。
恰巧此时,群里一个病友的病情突然加重,要多买几盒药,他的家人找到陆兴荣,拜托陆兴荣帮忙代购一阵子药。看着病友家人殷切的眼神,陆兴荣不好意思拒绝,只能硬着头皮答应。可去哪弄银行账户呢?陆兴荣突然想起淘宝上有人代办银行卡,于是他在淘宝上实名注册了一个账号,花1500元买了三套卡(包含银行卡、U盾、SIM卡),收到货后,他转寄到印度制药公司,可是没多久对方又因为升级问题把卡寄了回来,并拜托陆兴荣代为管理。陆兴荣没有想到,正是这张淘宝买来的银行卡,给他招来了一场灾难。
救命药是“假”的?
2013年11月21日下午,陆兴荣刚开完会,就被警察带到了看守所。直到2014年4月,他才被允许取保候审。
陆兴荣在自己的博客中记录下了这些日子的经过,有人留言问他为何当初没有求助红十字会?或者是组织病友申请一个白血病患者基金会?
陆兴荣苦笑道:“我们也曾想过组织一个慢粒性白血病基金会,可是申请基金会的门槛实在是太高了。光是注册资金就需要两百万,虽然我们有数千名病友,但为了治这个病,大家的手头都不宽裕,而且不仅是需要注册资金的问题,还需要申请人去省民政厅审批,审批合格后还需要找一个至少是副厅级的干部作为管理人员。如此高的申请门槛,即使身体健康的人去办理都会耗费心神,何况我们这群白血病患者。”所以陆兴荣当时才会选择在淘宝上买银行卡,但那时他并不知道买银行卡是违法行为。而后又由于“伊马替尼”的专利问题,虽然这款药在其他许多国家是合法的,但中国并未授权其合法销售,因此,陆兴荣又多了一条贩卖假药的罪名。
2014年7月21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陆兴荣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两项罪名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拿着起诉书,陆兴荣无言以对。得知陆兴荣因为帮助病友面临牢狱之灾,QQ群里几百名病友自发组织起来向法院递交联名信,请求从宽处理。
编后语:
对于这一轰动全国的案件,编辑部特别采访了国内著名的几位专家,他们就这一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经济学家胡释之认为:“药品真假与否,销售是否有罪,不是看药品本身,而是看有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这样一来,你就弄不明白这一条法律到底是意在保护受害者,还是要不惜制造受害者以保护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权?”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表示:“个体国民在法律与规则之下陷入伦理困境的这一现象,让人心痛。可以说,小小的一盒‘伊马替尼’,在生死之间,折射出我们身处的时代困境。”而负责起诉陆兴荣案件的湖南沅江市检察院检查员罗剑则说:“从普通百姓角度来看,陆兴荣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下是可以被称为‘英雄式’的,而在法律的角度,法律就是用来惩治犯罪的,但是媒体的呼吁却是对国家完善相关法律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认为,将高价药物纳入医保“将损害基本公平”。 肖泽晟说:“正规药价格太高,纳入医保范围是很可怕的。医保以高价购买这种药,实际是用大家缴纳的相关医疗保险的钱去支付的,相当于转移支付。当别人没生病时也交那么多钱,这会损害到其他人,是不公平的。”肖泽晟认为,问题的关键还是“药价太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称:“法学界普遍认为,目前关于药品管理的法规至少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药品管理法是行政法规,而不是涉及行政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效果问题,所以它的要求很低,违反了则属于行政违法,但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把它等同于刑事违法,这属于法律效应的扩大化。第二,在一些国家得到销售许可的药品,只要没有得到我国药监部门的批准文号,就被认定为假药,这其实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当然,相关法律出台时,受到了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但现实的情况是,外国先进的药、物美价廉的药,未获许可就不许进来,谁把它弄进来就涉嫌销售假药,实质上给我国患者求医问药人为增添了障碍。秉着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应当考虑对相关法律予以修改完善。”
此外,阮齐林建议,如果有人涉嫌参与销售未经许可的进口药,但没有患者因药品质量问题对其进行起诉,亦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法院应当从轻处理。
最新报道: 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决定撤回对陆兴荣的起诉,法院也对"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陆兴荣于1月29日下午获释。
2月26日,沅江市检察院发布了《对陆兴荣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认为陆兴荣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不属于销售行为,也没有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不构成销售假药罪。陆兴荣网购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的借记卡并使用,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为白血病患者支付抗癌药款项,且仅使用1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故决定对陆兴荣不起诉。(文中陆兴荣为化名。作者声明:本文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视为侵权!)
编辑 陈陟 czmocho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