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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一种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腐败现象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反腐败一直是各国政府关注的重点。各国经验表明,反腐败需要立法、行政、司法、审计、制度、新闻媒体等方面联合出击。反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本文主要讨论政府审计作为一种经济控制手段对腐败的治理功能。审计自古具有腐败治理功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审计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方式方法也在不断改进。随着对审计理论的不断深入探讨,主流观点认为审计是为了保证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一种经济控制。本文结合现阶段的典型腐败现象,具体讨论腐败妨碍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方式。因此,反腐败是审计的目标之一。本文讨论的腐败主要是指政治学主体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腐败的成因可以概括为强势政府对公民监督与反抗力量的压制,政府的权力范围不断扩大,使公民的监督难以实现;官僚组织对官僚个体的意志与判断力的压制,使扩散到组织中的腐败难以根除;不道德社会培养出人格扭曲的个体,扭曲的价值观让人最终走上了腐败之路。而腐败的表现除了为人熟知的权钱交易,越权渎职,党同伐异之外,“一把手”腐败和隐形腐败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政府审计作为审计的一种,其目标也包括反腐败。政府审计是为了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经济控制,对于本文所述的滥用公共权力的腐败,政府审计责无旁贷。我国审计机关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是由其以下特征所决定的:政府审计的本质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经济控制;政府审计是由法律规定的、独立的、专门的行使监督权的政府行政机关和人员实施的强制性的行政行为;政府审计的客体(对象)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审计机关对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以保证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从上述政府审计的本质特征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审计在反腐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腐败的成因,表现,成因和治理。结合政府审计的本质和职能,分析了政府审计作用于腐败现象的路径,进而达到治理腐败的目的。并结合以往年度的经验数据,研究进而评价政府审计对腐败的治理效果,通过实证研究的结果,量化我国政府审计对腐败的治理成效,并分析要增强其反腐败效果还要做出的努力。从而为如何增强政府审计的对腐败的治理效果提供了一定的数据参考,对强化政府审计监督作为权力制衡链条上的关键环节,发挥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本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思路和方法。讨论了本文预期实现的创新。第二部分,文献综述。从腐败治理相关文献和政府审计对腐败治理相关文献两个方面,归纳了前人的研究成果。第三部分,政府审计的腐败治理功能分析。本章主要由腐败的成因,表现,危害及治理,从“经济控制论”角度分析政府审计的腐败治理,从“免疫系统论”角度分析政府审计对腐败的治理。其中,腐败的相关内容是基础,在对腐败有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反腐败。从“经济控制论”角度来看,政府审计要保证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因而治理腐败是政府审计的目标之一。从“免疫系统观”来看,政府审计具有预防,揭露,抵御功能能够起到对腐败的治理作用。第四部分,政府审计对腐败的治理路径分析。政府审计可以预防,揭露和惩治、抵御腐败,而且预防、揭露和惩治抵御作用之间可以相互促进。第五部分,实证分析。选取司法机关每年处理的职务犯罪人数作为因变量,选取政府审计的审计范围,执行力度,和信息传递水平作为自变量。通过线性回归模型考察政府审计对腐败的治理效果,并对回归结果进行了分析。第六部分,根据我国反腐败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提高政府审计对腐败的治理效率。第七部分,研究结论。本章包括研究结论,本文的创新点和研究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