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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刑法适用的角度,对中国案例指导的历史经验、理论基础、运作原理、制度建构及其应用等重要方面进行了探讨,着力解决刑法适用中的案例指导在理论层面的正当性、制度层面的建构性和实践层面的操作性三个基本问题。全文除了阐述选题背景及其理论与实践意义的前言部分外,共分6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1章,“中国案例指导的历史考察”,将当代中国案例指导的历史演变分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创办前、《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出台前及其实施以来三个阶段并详加评述,按照历史的逻辑,揭示案例指导是中国司法现代化内生机理对社会转型的理性回应,具有制度建构的正当性;作为人民法院长期探索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案例指导在当前已不再是一个理论层面上是否能够做的认识问题,而是必须做以及如何做得更好的实践问题。 第2章,“案例指导的基本理论问题”,论述了案例指导的相关概念、运作基础、法律性质和价值蕴含,认为案例指导制度就是具有本土特色的判例制度,指导性案例就是中国式的判例,在当代中国的成文法体系下,生成不了“法官造法”的判例法,但在发展符合本国实际的判例制度方面,则不应存在认识上的障碍。作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产物,案例指导的形成与运行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必然性,并在推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3章,“作为刑法解释机制的案例指导”,首先从弹性的刑法、建构的事实和能动的法官三个层面,明确了刑法适用需要统一、规范、有效的解释机制;继而从刑法适用解释的主要形式、基本特点和现实困境三个方面,评述了我国现行的刑法解释机制,并通过指导性案例与抽象司法解释的比较,指出案例指导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机制,对法官相对一致地理解刑法,在司法过程中发现裁判规范,建构案件事实,实现刑法的安定适用,达成个案的审判公正,具有抽象司法解释所难以比拟的优势。 第4章,“罪刑法定原则下的案例指导”,探讨了指导性案例在罪刑法定原则下解释刑法的基本立场、能动属性及必要限度,认为指导性案例本身反映着规范与事实的交互作用,借助鲜活的生活事实不断地发掘并赋予刑法以新的意义,实际承载了司法过程对刑法规范的发现与创造的双重使命。论文立足于结果导向的实用主义刑法解释观,结合实际案件,对案例指导机制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的具体运作进行了全面分析。 第5章,“刑法案例指导机制的建构”,认为刑法案例指导机制的建构主要涉及到指导性案例的生成机制、传输机制与运行保障机制三个方面。论文按照中国特色、规范运行和富有成效的原则与要求,对刑法指导性案例的形成、公布及效力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与论证,具体勾画出中国刑法案例指导机制的基本框架。 第6章,“刑法指导性案例的适用”,认为刑法指导性案例的适用不仅是一门知识,也是一门技艺,需要法官在事实、规范和价值之间不断地寻觅。针对待决的疑难案件,既要在一定价值指引下,通过案情比对找到恰当的指导性案例并妥善加以援用,也要避开不当的指导性案例的消极影响,确保刑法适用过程及结果的正当性。论文结合实际案件,从形式与实质两个层面,案例的寻找、援用与规避三个方面,解析了刑法指导性案例的实际适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