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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风貌改造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战略的必然举措,自风貌改造实施以来,其宣传动员工作、规划方案设计、相关项目落实进展情况良好,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了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政府主导性、服务对象和地域的特定性、服务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切性、服务过程的民主参与性等方面的内在要求。
调研结果表明,广西凭祥市友谊镇礼茶村坤隆屯自2007年被确定为“广西农村风貌改造示范点”后,取得了显著成效。虽然友谊镇政府在坤隆屯风貌改造中提供了组织领导、宣传动员、财政支持、技术指导、跟踪评估等服务,但坤隆屯村民的实际服务需求与友谊镇政府所提供的实际公共服务内容的矛盾也较明显,究其原因,主要受到政府公共服务意识不强、乡镇政府权责不对等、公共服务保障体制不完善、农村风俗习惯制约等因素的影响。新公共服务理念所倡导的公共服务的公平、回应性、参与、民主治理、公民精神、公共利益,为乡镇政府从树立正确的公共服务理念、强化责任意识、追求公共利益、重视民主权利四个方面探索完善公共服务的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