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并购重组是企业优化生产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反向购买借壳上市又是最吸引眼球、最费思量、最戏剧性的并购重组运作。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生活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商业术语,也是一项严峻而艰辛的经济活动。
反向购买是一种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的渠道,即反向购买最终的目的是非上市公司股东曲线上市,是与直接上市IPO(首次公开发行)相对应的另一种上市途径。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并购活动的不断发展,反向购买借壳上市已经发展成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合理替代方案。但对中国企业来说,反向购买是西方“舶来品”,还是个较不成熟的上市途径。此外,针对反向购买如何进行定义和会计处理,在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都还没有提及反向购买;直到2008年末、2009年初,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才涉及到了反向购买的概念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此后,财政部在《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和《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中才作了更明确的相关规定。至于反向购买的信息披露标准、后续处理规则、如何提高监管透明度等方面,到目前为止相关部门尚未出台规范文件进行具体规定。
本文通过对开创公司反向购买借壳上市案例的研究,发现:1、反向购买不应该仅限于会计范畴的研究,应站在实际运作的高度,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律,把财务和公司战略健康的、有效的结合起来;2、强调将反向购买的抽象理论,怎样融进现实的资本市场。实现从抽象性到实践性的规范过渡;3、众多反向购买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的后续维护上受反向购买的先天影响,往往不尽如人意。我们应对类似战略并购的后遗症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并考虑弥补之策;4、针对反向购买借壳上市的有效监管措施尚未形成。操作不规范、规范文件表述不清或不具体,造成了各种样本基本无对错可言的局面,增加了监管难度;5、国有企业选择快速上市途径应谨慎,不能准备不充分、经营目标不明确而盲目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