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结构与利益格局发生着重大变化,在各阶层中如何均衡经济发展利益,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的重大课题。近年,中央政府为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出台了系列惠农、强农政策,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随着改革的深入,传统的农村在走城镇化道路,规模化、科技化、专业化的集约农业生产进一步释放劳动力,农村富余的劳动力大部分转移到城市工业或其他产业的生产中去。大部分农民收入渠道已不仅限于土地,曾作为农民生活最基本保障的宅基地随着社会的变革,其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日益弱化。当前全国各地的农村普遍存在“空心村”,宅基地闲置和无序扩张现象并存,土地使用效率低下,资源的效用没有得到体现。宅基地制度设计的缺陷一方面加剧了土地资源的供求矛盾,另一方面造成农民合法财产不能自由处置,宅基地不能成为致富的资本。现行法律框架下,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隐形市场的存在反映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要性,宅基地使用权隐形流转带来的系列问题要求通过法律规制流转的无序,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稳定农村社会大局。文章首先对学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的观点进了比较评价,通过分析认为加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意义重大。其次,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梳理,指出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缺乏法律依据;再次通过地方实践考察和规范分析透视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危害性,力证流转的可行性。最后,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如何规制进行了制度性设计性地探讨。希望通过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