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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急剧转型的当今社会,与经济飞速发展并存的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犯罪事件也在增多。这些犯罪事件,不仅引起了政治学家、法学家的重视,也引起了文学家的关注。特别是在新世纪以来的小说作品中,出现了大量的犯罪故事和各种的罪犯形象。 作家笔下的罪犯形象大多来源于社会底层,他们走向犯罪的主要动机大致分为几类:因为生存空间遭遇极度挤压愤而反击的;因为物欲、性欲冲动铤而走险的;在维护自身正当利益时无意伤人的;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是被陷害或屈打成招入狱的……作家叙述的重心不在于他们犯罪场景的渲染,而在于他们为何走上犯罪道路,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以及在犯罪之后,他们是如何走向忏悔与自省之路的。在作家的笔下,他们本是为生计奔波的善良之人,在命运的裹挟之下,他们成为了杀人犯、强奸犯……而且在犯罪之后,他们没有沉沦下去,而是用忏悔和善行来弥补自己的罪行;他们是受害与施害的矛盾体,是作恶与行善的统一体。 另外,作家通过叙述策略的选择,犯罪者内心世界的剖析,意象的运用等方式,一方面多维度地展示犯罪者的心路历程,彰显这些罪犯形象的复杂性与丰富性;一方面引导着读者的阅读感情,并以此引发读者对社会、人性的诸多思考。因此,作家笔下的这些罪犯形象,不仅为文学的人物画廊增光添彩,而且展示了作家对个体生命的关注,对现实矛盾的反思以及对人性的剖析。 作家对罪犯的塑造和书写显示了作家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和思考,也显示出了作家的责任和担当意识。但作家在对罪犯形象的书写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足:对底层罪犯关注过多,而对其他阶层的罪犯却鲜少关注;注重分析导致犯罪发生的外部和社会因素,而对导致犯罪发生的个体内部因素分析不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