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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速度放缓,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结构与速度之间的关系成为大国经济转型的重点命题。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家发展的战略重心也随着转向全面深化改革以推动调结构、转方式,实现经济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保持经济的中高速增长,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提升全要素生产率。(1)在新常态下,“稳增长”与“调结构”之间是否存在一种“替代”关系,以及“调结构”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稳增长”,其是否具有经济学理论依据,对我国能否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研究的目标是基于鲍莫尔“非均衡”增长理论,探析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构调整效应,为“稳增长”与“调结构”寻求经济学微观理论基础,为我国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政策建议。因此,首先本文对鲍莫尔“非均衡增长”的相关理论进行综述,重点辨析了核心概念“成本病”、“Baumol-Fuchs假说”、“Baumol-Bowen效应”以及“服务业之谜”;其次,以Bumol(1967)及Melitz(2003)模型为基础,采用固定替代弹性的CES效用函数对“非均衡增长模型”进行扩展,推导以服务业相对生产率及相对价格为核心变量对服务业部门产出份额及劳动力就业份额内在影响机制;最后,以相对价格为中心的模型设定得出经验分析公式,分为相对价格对服务业份额的影响、相对生产率对服务业相对价格的影响、相对生产率对服务业份额的影响(以相对价格为中介),基于中国各个省级面板数据,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出了相关的实证结论,同时也验证了先前理论假设。研究的结论如下:(1)在宏观层面,生产率增长率的“非均衡性”,致使产业结构调整中出现“Baumol成本病”现象。在三次产业中,制造业部门的生产率进步速率较快,其占国民经济比重越大则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就越快。结合本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服务业部门的生产率发展“滞后”,而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名义产出份额及就业份额不断增加,从而“拉低”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平均生产率,进而使得经济发展速度降低,处于“低迷”状态,就会出现产业结构演变的“Baumol-Bowen效应”,也就是“Baumol成本病”现象。(2)在微观层面,鲍莫尔“非均衡增长理论”核心是相对劳动生产率通过价格传导机制作用于产业名义份额及劳动份额来实现的。其传导机制为,劳动生产率与相对价格之间呈反比,服务业部门生产率的发展相对“滞后”,进而使得服务部门的价格或者成本不断的攀升,在需求价格无弹性时,也就是在“服务业之谜”的前提假设下,服务业部门的产出份额将不断的提升。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服务业部门的比重持续增加,整个经济的平均生产率降低,这种生产率的“非均衡性”实现了产业结构间的调整。同时,伴随着劳动力要素的部门间流动。从而,形成了一个“效率—结构—速度”于一体的理论体系。(3)从空间发展看,我国的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区域间不同程度的出现“成本病”现象。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尤其是沿海各个省份,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所占国民经济比重越来越高,经济速度发展迟缓,明显存在“成本病”现象,中部地区也存在该现象。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西部,服务业发展相对迟缓,对地区经济发展影响较小,“成本病”现象不显著。另外,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鲍莫尔“非均衡增长”出现的“成本病”现象,不能一味的视其为一种“病态”。本文的创新点:(1)在辨析鲍莫尔“非均衡增长”理论“成本病”、“Baumol-Fuchs假说”、“Baumol-Bowen效应”以及“服务业之谜”核心内容基础上,以Bumol(1967)及Melitz(2003)模型为基础,采用固定替代弹性的CES效用函数对“非均衡增长模型”进行扩展,推导以服务业相对生产率及相对价格为核心变量对服务业部门产出份额及劳动力就业份额内在影响机制,奠定了本文的理论基础。(2)在实证检验方面,基于各个省市的面板数据,以相对价格为中心的模型设定得出经验分析公式,以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从相对价格对服务业份额的影响、相对生产率对服务业相对价格的影响、相对生产率对服务业份额的影响(以相对价格为中介)方面分析,探析我国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中是否存在“成本病”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