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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改革带有明显为国企改革配套的特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参保覆盖范围的扩大,公有经济职工早已应保尽保,实现了当年改革的初衷,但当统账结合制度从国企走向非公经济成分、走向其他群体、走向农村即向社会推广时却发现,这个制度难以完全适应这些不同的群体,难以发挥其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保障作用,在发生金融危机时也难以承担起保增长、促消费、拉内需的制度重任。作为中西部省份的湖北省,和其他省份一样存在多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局面。因参保对象所处的群体、职业、行业的不同,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方面要求各有不同。200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以这种碎片化的、数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形式覆盖城乡居民,还是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更能体现社会养老保险公平、互济共助的特性。本文从目前湖北省数种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现状出发,分析探讨社会养老保险碎片化形成的原因、危害,以及中国目前是否具有条件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并建议建立一个由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相配合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解决因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带来的财务支付危机、劳动力流动障碍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以期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