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水环境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近年来,国家以水环境保护为核心,大力推进污染减排,但是水环境污染物超载、水生态基本丧失自净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薄弱等问题依旧十分严峻,水污染整治中的各种矛盾突出。尤其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现有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生活污染整治压力巨大,单靠国家财政支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巨大的投资需求了。在加上,政府财政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高投入、低效率,取得的效益与投入不成正比,因此改变现有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势在必行。PPP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模式,它所体现出来的优势有目共睹,尤其是它在水污染防治领域所体现的优势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2015年,国务院颁布了历时2年,易稿30余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国家对水污染治理的目标做出了具体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劣Ⅴ水体要大幅度减少,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并且明确提出:“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德阳市委、市政府面对水环境严峻的市情,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德阳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引入了PPP模式,希望能通过公私合作的形式,实现以更少的投入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来提高公众服务水平的目标,同时降低政府的融资风险,实现参与各方的利益共赢。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充分研究了国内外关于PPP模式的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欧美等相关国家的PPP成功案例,对德阳市水污染治理PPP项目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深入分析了政府职能、风险管理及回报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并对PPP项目的识别论证、执行阶段、项目移交等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以“控制单元”为单位组建PPP项目,引入混合所有制进行建设监督管理,及采取“市、县同时推进”方式,提升水污染整治效率,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