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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程序是现代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目的,对事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进行简化审理的诉讼程序。该程序自实施以来,对促进案件繁简分流,缓解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任何一项程序都有其不足,新诞生的速裁程序也不例外。为了解决速裁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实践需求,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查阅研读分析大量的文献资料,比较研究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国家规定的刑事简易程序,总结出它们各自的有益经验,从而为完善我国速裁程序提供一定的借鉴。本文首先从微观层面介绍了速裁程序的概念、特征,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以及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域外刑事速裁程序考察,评析了部分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刑事速裁程序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再次是对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现状及问题分析。从立法和司法现状入手,随后对其具体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提出问题便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案,最后是针对前述问题的完善建议。扩大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注重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合理规范开庭审理方式和被告人的上诉权等都是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的完善措施。本文写作时有三处创新,一是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程序反悔权是否能得到支持应分不同的诉讼阶段来讨论,不可一刀切的做出支持或不支持的决定。二是简易程序不能有效提高诉讼效率,立法者应对简易程序进行修改,可将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整合到简易程序中,而无须另起炉灶制定速裁程序。三是为真正的保障被告人的律师帮助权,必须让辩护律师提前介入到诉讼程序中。刑事速裁程序的确立是法治领域的重大进步,是积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体现,在充分认识刑事速裁程序的基础上积极建言献策,便可使其更加稳定的发展,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