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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美是音乐教学过程的整体要素所呈现的美感特性,是在教学参与主体的审美观照中被觉知并显现的。对音乐教学的审美特性的承认及其审美意义的肯定,是进行教学美研究的前提基础。音乐教学美形态分析的实质,是基于“音乐教学的审美性”进行“音乐教学审美”,通过分析与描述“美的教学”,从而探索“审美化教学”的具体表现。音乐教学美首先指向基于真善美三者统一之上的教学精神美。真善美的因素是教学精神的基本构成,也是教学美存在的基本依据。作为音乐教学所追求的理想教学精神,体现在音乐教学实践之中,便呈现为音乐教学美的具体形态特征。音乐教学系统各要素所呈现的美的形态即构成了教学美的主体内容。音乐教学美的形态首先体现于课堂教学中的教师因素之中。教师的审美素养、音乐表现力、教育理念、人格精神均影响着音乐课堂教学的美的呈现及其深度广度。美的音乐教学的构成中,教师展现出作为音乐欣赏的带领者对音乐作品的透彻的审美解读;作为音乐美的启发者——音乐音响的呈现者音乐表现技能的精湛;作为音乐审美活动带领者的教学组织艺术;以及作为教师的个人教学风格的审美意义上的特征。音乐教学美的形态也体现于音乐教学过程的动态要素之中。音乐教学交往中音乐为对象、以语言为形式的对话交流过程中的审美理解的生长;以及以音乐作品为媒介、以音乐表现活动为形式的教学互动中美的呈现。音乐教学生成美是教学过程的不确定性赋予音乐教学的特殊魅力。教师在教学中的实践智慧、应变艺术及教学机智的展现;学生个体独特的生活经验、审美个性、审美体验;教学动态过程中的诸多可能性等因素,给予美的音乐教学以生成契机。而现代多媒体教育技术的巧妙应用,在课堂教学中带来了多样的音乐审美呈现,也使音乐教学展现美的特征。音乐教学美的形态是教学审美之对象,是教学精神的现实样态体现。教学中师生对美的感受体察意识,审美化的教学设计以及立美导向的教学生成等因素,使得美的音乐教学趋于成为音乐教学的生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