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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底我国贫困人口约减少到551万人,若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我国将基本消除绝对贫困问题。但是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结束,而是要进入到更重要的扶贫工作阶段,即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阶段。我国还有一些农村地区的绝对贫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村刚脱离绝对贫困人口较多,相对贫困问题更为突显。在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扶贫方式之一。由于农村正规金融实施的信贷配给政策,大多数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无法从正规金融处得到满足。而植根于农村社会的非正规金融恰好弥补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缺位”,农村非正规金融灵活的担保机制、较低的借贷门槛、多样化的服务等能满足农民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农民脱贫。然而,因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依赖于地缘、亲缘、业缘等发展业务的同时也局限了其业务规模,处于国家监管体系范围之外也引致了其信用风险、生存危机等问题,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减贫效应是有限的。本文采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8年相关数据,通过构建Probit模型实证分析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减贫效应。论文通过设定绝对贫困线、相对贫困线标准1和相对贫困线标准2共三个贫困线标准来研究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减贫效应,在这三个贫困线标准下又将全国分成东部、中部和西部,比较分析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在各区域减贫效应的作用程度的不同,并解释说明其缘由。通过数据分析和实证检验,论文得出以下三个结论:一是在绝对贫困线标准和相对贫困线标准下,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均显著影响农户脱贫,对农户脱贫发挥正向促进作用。二是相较于绝对贫困,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对农户脱离相对贫困所发挥的减贫效应更为显著,更能促进农户脱离相对贫困,从而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三是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减贫效应具有区域差异性,在绝对贫困线标准、相对贫困线标准1和相对贫困线标准2下,东部农村非正规金融对农户的脱贫影响均不显著;中部农村非正规金融发挥的减贫效应最显著;西部农村非正规金融在绝对贫困线标准和相对贫困线标准1下显著影响农户的贫困状况,且发挥正向促进作用,而在相对贫困线标准2下对农户的脱贫影响不显著。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论文分别基于总体实证结果、基于区域差异、基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减贫效应机制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以期在下一阶段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工作中科学定位农村非正规金融、更好地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提供可借鉴建议,提高相关决策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