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研究

来源 :河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erg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数据时代是个人信息迸发无穷价值的时代,个人信息成为社会运行的重要动力,在商业实践和政府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与此同时,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不当利用等行为造成的人格歧视、利益侵夺等现象亦层出不穷。通过法律手段规制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等行为是保护个人信息与实现个人信息价值的重要方式。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外,共有五个部分,重点分析了私法上保护个人信息的可行路径,以期对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有所助益。
  第一部分论述了个人信息的概念以及私法保护的客体。在个人信息的概念中,强调可识别性与关联性是其本质特征。同时,比较分析了私密信息、个人数据以及敏感个人信息的特点。私密信息具有相对性,在对私密信息侵权行为进行规制时,可以依据场合或主体的不同而做出区分,从而更加准确地限定私密信息的范围。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具同义性,不再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以个人信息为一般表达。敏感个人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的下位概念,与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具有极强的相关性。而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客体是个人信息法益,即个人信息在法律上的利益。
  第二部分阐释了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价值目标和理论依据。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价值目标,包括信息主体的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信息处理者的财产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理论依据分为四个方面予以展开。首先,人权理论。在信息社会之中,关注网络世界里人格的保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就是对人权的保护。其次,人格权理论。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目标就是保护个人的人格尊严等权益。再次,信息自决权理论。个人信息自决权赋予信息主体以针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性权能,为实现个人信息的自主控制提供了理论支持。最后,财产权理论。个人信息经济价值的实现在于其使用价值的发挥,赋予个人信息以财产权的保护具有规范信息市场的作用。
  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立法现状以及不足。自 2012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始,我国先后出台多部法律以及规章,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总体而言,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相对零散,在私法方面的保护力度相对薄弱,难以在实践中完成对个人信息的合理、有效且完整的保护。现阶段主要不足有:第一,《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对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进行 合并规定的制度设计存在弊端;第二,概括性的“知情同意”原则难以实现预期价值;第三,个人信息合理使用的实现路径不明晰。
  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关于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主要规定。美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以《隐私法》为主,同时强调以行业自律的方式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美国对隐私采取平衡保护的规制方式,注重防止个人信息滥用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欧盟倾向于以统一立法的形式规范个人信息的保护,重视自然人的隐私与人格,无论是专门机关的设立、欧盟法律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做法,还是明确个人信息适用的“同意”规则,均以个人信息的严格保护为中心。日本注重发挥个人信息的流通价值,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警惕对私人领域信息自由的过度干涉。
  第五部分提出了我国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完善建议。第一,完善《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相关结构安排,单独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第二,加强个人信息“知情同意”原则的具体化适用。为弥补事后删除方面的障碍,可以在事前“同意”时为信息处理者设定义务,实现个人信息的有效利用和充分保护。第三,分别从商业目的和公共利益目的之不同角度对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进行分析,以法益行为规制路径实现个人信息的商业使用,以“核心化”目的限定原则实现个人信息的公益使用。
其他文献
可转债最早出现在西方国家,在西方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它是一种复合金融产品,不仅具有债权性,而且具有股权性。发行方偏爱它低廉的融资成本;对投资者来说,用它投资、避险两相宜;对于老股东而言,可转债还可以避免股权的即期稀释,因此可转债较单纯的债券和股票有独到的优势。近二十年来全球可转债市场飞速发展,许多跨国公司发行了大量的可转债,募集了数千亿美元的资金,大投资银行,如美林、高盛等承销的可转债已经超过
学位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经济水平大幅提升,物质层面需求极大满足,但经济科技发展和人文精神发展并不平衡,社会出现道德滑坡,拜金主义、利己主义较大程度影响人的生产生活,这些现象折射出当代我国人的价值实现目标及衡量标准出现偏差,人的价值实现陷于困境,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在马克思人的价值学说视域下探究当代中国人的价值实现问题意义重大。  本篇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概述马克思人的价值
学位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表现在结构失衡,而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表现在供给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重大创新,也是我国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的必然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绝不是西方公开叫嚣的供给学派的翻版,而是远远超越了供给学派。从不同角度对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西方供给学派进行比较,归纳总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原创性贡献,对于澄清理论界的模糊认识,对于总结“十三五
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得以提升,但国际话语权受西方话语霸权和西方话语陷阱制约和掣肘的现象依然严重,中国国际话语权现状同中国的发展现状呈现出不匹配的状态,争夺和提升国际话语权迫在眉睫。话语体系是对中国话语权实践基础的理论回应,也是对“中国问题”解决方案的理论表达,能够为中国国际话语权的提升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话语体系是一个完整的表达系统,包括一系列的概念、范畴、词汇以及表述方式等,
学位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政策来推动志愿服务的发展与进步。党和国家领导人连续在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弘扬志愿精神。志愿精神在志愿服务发展中具有导向引领作用。志愿精神是志愿者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凝聚,体现了一种向上向善的价值取向,引领着志愿服务的发展方向,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志愿精神是加强
学位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今大数据的运用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公民的个人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其地位和作用也正在不断凸显。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繁发生引发热议,使得个人信息的保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随之也出现了由于信息泄露引发的诈骗等下游犯罪,社会危害性日益突出。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通过,热议许久的人格权独立成编,专章规
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2013 年我国进行新一轮司法改革,旨在解决司法体制不配套不协调、违背司法规律等问题。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中的“牛鼻子”,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法官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法官惩戒工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是建立法官惩戒制度、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初衷。自2014年全国首个法官惩戒委员会——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至2020年3月甘肃省法官惩戒委员会
学位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非法集资类案件发案率持续走高,尤其是集资诈骗罪案件。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认定集资诈骗罪一直很棘手。因为该罪的构成要件中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由于行为人主观心理活动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其主观目的一直是一大难题。虽然我国已经连续发布几部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规范性文件,对于认定该罪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但由于集资方式的多变性、复杂性,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对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家庭共有财产不断增多,人们倾向于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分其死后的财产。除自然人独立订立遗嘱外,实践中还大量存在夫妻之间共同订立遗嘱的现象。但是我国对夫妻共同订立遗嘱却没有相关的法律,导致各地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不同的审判结果,理论界对夫妻共同遗嘱的态度也莫衷不一,学者们持有赞同的、反对的或者折中意见。事实上,我国大多数家庭仍然采用夫妻共有财产制,所以夫妻共同订立遗嘱的行为符
学位
毒品犯罪作为世界范围内的公害犯罪,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深受其害。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的冲击、科技的发展,以及消费方式和部分人追求刺激的心理等因素的影响,毒品犯罪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我国当前的毒品犯罪趋势是新型毒品犯罪逐渐取代传统毒品犯罪,新型毒品占市场较大份额,新精神活性物作为一种更新型的毒品在全球蔓延并传至我国。  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一种与毒品有着类似化学结构的物质,具有成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