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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是分析生态资产和开展生态补偿的基础和核心。本文根据云南生态系统的特点确定了主要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建立了适合本地特点的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对云南主要生态系统类型的价值进行了评估,探讨了云南生态服务价值实现的途径及争取争取国家生态补偿的建议;分别选择西双版纳国家自然保护区、松花坝保护区和金安桥水电站作为探讨国家自然保护区、城市水源地和重大工程建设开展生态补偿的案例并进行了初步分析,主要研究结果如下:
(1)云南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的服务价值在3913~55435元/hm<2>·a之间,最高和最低的分别是沼泽湿地和水稻田,从总体上来看,自然生态系统比人工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高;原生程度越高,服务价值量越大。
(2)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包括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直接价值最高的是橡胶人工林,达14688元/hm<2>·a,其次是烤烟田8465元/hm<2>·a,最低是水稻田 623元/hm<2>·a;间接价值最高的是沼泽湿地,达50210元/hm<2>·a,其次是热带季节雨林42373元/hm<2>·a,最低的是水稻田为3290元/hm<2>·a。同一区域中,人工生态系统的直接价值普遍较高(农田除外),而原生的地带性生态系统的间接价值最高。自然生态系统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间接价值方面。
(3)各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市场转化率分析结果表明:现实生态价值经济转化率最高的是橡胶人工林,达49.51%,其次是烤烟田39.04%,最低是河流/湖泊0.24%,总体上看,人工生态系统远比自然生态系统转化率高;潜在转化率最高的是河流/湖泊,达93.31%,热带季节雨林、沼泽湿地分别是74.74%,62.51%。
(4)云南自然森林生态系统主要生态服务类型是固碳释氧、水土保持和环境净化,占其主要服务总价值的95.802%。云南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年总价值为5462.19×10<8>元/a,与全省2002、2003、2004和2005年的GDP比值分别是2.45、2.22、1.85和1.57。
(5)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标准,每年最低补偿为虚拟木材(虚拟商品林价值)价值9.30×10<8>元/a;最高年生态补偿额度为保护区年生态经济总价值即75.48×10<8>元/a;松华坝保护区的最低生态补偿额度为276.44×10<6>元/a,最高生态补偿额度为552.40×10<6>元/a,建议通过政府生态购买、市场化和政府补偿结合和“异地开发”等方式对公共生态产品进行生态补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生态补偿主要包括对暂时性和永久性占地的补偿以及影响区内保护和异地抚育珍贵、濒危动植物资源的费用。暂时性占地的补偿额度根据损失机会成本大小、占用年限以及复垦难易程度决定,而永久性占地的补偿额度根据损失机会成本大小和合理补偿年限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