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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尤其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向社会体制改革迈进的过程中,作为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行业协会维护的是本行业的特殊普遍利益,当限制竞争能给本行业的企业带来超额垄断利润时,行业协会就会采取各种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在行业协会的诸多限制竞争行为中,最常见也是危害性最大的,便是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基于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情况,研究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对中国目前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及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中国财产保险业为研究对象,根据财产保险市场的特征,主要运用博弈论对中国财产保险行业自律形成的价格卡特尔联盟,从形成动机、联盟垄断利益分配、联盟成员策略选择、联盟维持与解体机理进行深入分析,为中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协会以自律名义组成的价格卡特尔联盟进行规制提供理论依据和经验支持。在第三章笔者对当前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的市场势力分布从供给主体数量、市场份额分布和市场势力在区域间的分布进行了数据分析,研究发现,供给主体数量不断增加反映了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而财产保险市场份额仍然集中在少数大型的财产保险公司手里。目前中国财产保险市场上高进入高退出壁垒的特点十分明显,结合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国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行政力量干预的结果。各财产保险公司业务趋同,品种单一,产品差异性小是引发财产保险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的原因之一。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的需求受到宏观经济发展水平、微观可支配收入和价格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的供给能力受到资本金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约束。由市场上所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的保险行业协会为成员间的沟通提供了渠道。在第四章中笔者重点分析了中国财产保险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和价格联盟成因。现阶段中国财产保险市场正处于转型期,过度竞争是转型期的最大特征,财产保险市场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危险。为了从价格战的“囚徒困境”中脱离出来,财产保险市场中的所有大小保险公司联合起来通过限制供给量,操纵价格,以获取垄断利润,形成价格联盟。通过对财产保险市场价格战原因的博弈分析发现:在这个价格战“囚徒博弈”中,无论是在默契合谋或不合谋情况下,也不论对手选择什么策略,每个保险公司的最优战略都是降价。所有公司都选择降价是这一囚徒博弈的纳什均衡。价格战无法避免,而持续的价格战又导致价格逼近边际成本的利润为零甚至为负的灾难性后果。为了维持本行业的利润水平和避免激烈的竞争,财产保险公司自然选择了价格联盟。根据财产保险市场存在行业协会这一特征,利用通信博弈理论剖析价格联盟形成机制,运用边际成本分配法和合作博弈理论对财产保险价格联盟的利益分配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显示,为了从价格战的“囚徒困境”中脱离出来,财产保险市场中的所有大小保险公司通过行业协会这个沟通渠道,联合起来通过操纵价格,以获取垄断利润,形成价格联盟。利用加权夏普利值进行联盟利益分配,可以实现联盟分配的公平和效率。财产保险价格联盟在就市场价格达成统一的垄断价格后,各家保险公司凭借其自身的竞争力,在约定的联盟价格下,进行竞争,由市场检验它们真实的竞争力,并得到它们应得的市场份额和销量。第五章是本文的研究重点,笔者利用博弈模型研究了定价机制及其市场需求变动对一般性卡特尔的稳定性的影响效应,数理分析的结果表明一般性卡特尔天生就具有不稳定性,结合中国财产保险行业的特征,采用“智猪博弈”模型的分析方法发现,财产保险行业自律价格联盟形成后,当保险公司都以争取市场份额为主要经营目标时,大、小保险公司在联盟博弈时都采取背叛策略,价格联盟将很快瓦解。当以利润或利润兼顾市场份额为经营目标时,小保险公司的占优策略依旧是背叛,但大保险公司的占优策略却是在联盟定价为垄断低价处进行合作。由于大保险公司占据了主导地位,控制了价格联盟的定价权,为了其自身利益,它们将价格联盟的垄断价格定在大保险公司限制销量,而小保险公司不限制销量,按其最大供给能力进行销售时的垄断低价,这样,既维护了大保险公司的利益,同时,也维持了价格联盟的稳定。这个研究结果对大卡特尔联盟成员在小联盟成员背叛时,应维持高价的原有研究结论进行了完善。为了保证价格联盟的持续稳定,价格联盟在建立之前或者建立的初期就设定了保障联盟稳定性的机制,包括促发策略、监督机制和惩罚机制。但是,市场需求变动对一般性卡特尔的稳定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当财产保险市场需求增长缓慢,或出现负增长时,市场总需求低于市场上所有保险公司对市场总销量的最低限度要求时,价格联盟的稳定机制都将失效,各家公司都会采取降价策略来促进销售,价格联盟瓦解。只有各家公司都降低销售预期才有可能使行业自律价格联盟重新建立。当财产保险市场的需求增长达到较高水平时,即使小保险公司全部都采取背叛策略,降价促销,达到它们最大销量期望,在这种情况下,但是大保险公司依旧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得到与其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相对应并且大于其销量下限的销量,因此大保险公司就不会启动冷酷策略,价格联盟保持相对稳定。最后,笔者根据前文的计量分析和博弈结果,在保险业行政监管方面,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应加强对保险行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管,维护公共利益;第二,应对以行业自律公约为名的价格联盟进行严格管制,不应给予反垄断豁免;第三,保险监管部门应准确掌握市场需求变化,利用市场准入审批阀门,调节好需求与供给平衡;第四,应该放松对条款和费率的管制,让市场进行充分竞争;第四,充分利用偿付能力充足率这个杠杆,调节市场供给能力和保险公司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