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传统的经济模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原有的利润来源已不能给与企业提供持续的发展动力。新时期下企业间的竞争更多依赖供应链的协调水平,流程的管理顺畅等。事实上,经济模式的改变更多是受制于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早已不局限于基本的功能性,个性化、美观等需求刺激着产品的革新。而技术的进步使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得以满足,产品趋于科技化、多样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产品的开发周期日益缩短,产品品种与日俱增,产品的库存管理、供应链的协调成本也在逐渐增加。对于生产周期短、技术含量高、易变质、易腐蚀或者季节性强的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割裂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某些产品供不应求导致的缺货成本,更多情况下由于需求变化过快导致供过于求、进而产生库存成本和处理成本,这些供应链的协调成本成为了威胁企业生存的新的危机。目前,供应链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和企业家的重视,研究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对库存问题的研究、供应链信息流及其价值的研究以及供应链的协调与契约问题的研究。对于回购契约、收益共享企业、数量折扣契约等的研究也日益丰富。但对于如何解决产品创新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协调成本过高的问题仍然是理论上的难题,同时也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最困难的领域之一。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协调成本过高的主要根源;供应链的各节点上各合作伙伴的信任和最优化的制度建设、合作平台的搭建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本文从界定创新性产品概念出发,首先分析了这一类产品在需求方面的特征。以此为基础,重新审视像数码产品这样的品牌专卖行业存在的知名供应商与众多小专卖店般的零售商之间的合作问题。供应商由于具有较大的规模,较强的市场地位,以及不断研发新的产品,在供应链的模型中居于领导者地位,零售商则因为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在供应链的模型中居于被领导者的地位。由于市场的瞬息万变,供应商的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产品的替代品层出不求,因此产品存货的处理成本日益增多。国内外学者对该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很多的思路。一般采用契约方法的,主要集中在回购契约和收益共享契约两种。在品牌专卖经营模式的供应链中,供应商为供应链的领导者,零售商为跟随者,供应商在同一销售区域中会采用统一的零售价格政策。当供应商采取协调机制时,零售价格也是其决策变量之一,这与现有供应链协调研究中视零售价格为外生变量或由零售商决策的情况不同。但是如我们所知,单纯的回购契约和收益共享契约在目前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的情况下,有着不可避免的缺陷。单纯的回购契约,使各零售商倾向于增加订货量,更容易产生牛鞭效应;而单纯的收益共享契约由于较多的小规模零售商难以获知真实的销售信息,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本文针对创新品行业,现实中的品牌专卖经营模式,首次提出了将收益共享契约与回购激励有机结合起来,以新的协调机制来实现供应链的优化。本文运用模拟数值带入法,通过比较单纯的回购契约、单纯的收益共享契约以及收益共享结合部分回购激励的组合契约对供应链协调的效果,有力的证明了本文的结论。同时,需要明确的是,任何一种协调机制都不是万能的,更加不是可以“一刀切”似的使用所有行业,因此本文在后面的部分用一定的篇幅讨论了收益共享结合部分回购激励的组合契约的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