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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由于受“男尊女卑”的性别定位,“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分工,“男优女劣”的社会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性别的倾向越演越烈,且根深蒂固于人们的思想信念中。随着经济转型日益加快,竞争不断加剧。人们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歧视,显性或隐性的歧视接踵而至,充斥着就业市场,造成了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严重侵害,是对女性尊严与人权的肆掠践踏。200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就业促进法》,而该部法律对于“歧视”的定义,举证责任的分配,歧视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均没有明确给予规定。我国女性在就业与职业中面临的歧视现象依旧严峻,因而,针对中国女性在就业与职业中所面临的依旧严峻的歧视情况,对反女性就业与职业歧视进行法理分析,并在探求有效对策中探讨如何尽可能地减少女性在就业与职业中受歧视的情况以及如何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妇女就业与职业歧视法》,对于尊重女性的权利,保障女性的权益,维护女性的尊严,意义重大。 本文首先在阐述女性就业与职业受歧视中“歧视”的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反女性就业与职业歧视进行了相关的理论分析,提出在平等的基础上,实施一定程度的差别待遇,给予女性这一相对处于弱势的群体一定的照顾和优惠,以达到真正和男性实质上的平等。其次,本文在概述反女性就业与职业歧视涉及到的国际公约和中国的相关法律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女性在就业与职业中所面临的依旧严峻的歧视隋况,对中国女性受就业与职业歧视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国际社会上的相关的国际条约,对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和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参考国外(韩国、日本、英国、美国)一些反女性就业与职业歧视的做法,尝试进行专项立法和成立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平衡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女性的平等就业权,构建多元化的反歧视救济途径,并提出加强相关政策的指引和引导女性对反就业歧视内容的学习,从而树立女性就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