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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等院校有处分违纪学生的权力。然而高等学校在行使教育处分权的实践中,却滋生了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不断有受处分的违纪学生将高等学校告上法庭,其中不少案件(如小林、小马不正当性行为、田永不被授予学位案等)涉及到高校处分违纪学生的程序问题。对高校学生违纪处分的程序问题已成为教育界和司法界共同面对和研究的课题。因此,规范高等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程序,对于实现教育法治,维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保护当事学生合法权利